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一五期间渭南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一五期间渭南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渭政办发〔2009〕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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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3-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一五期间渭南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渭政办发〔2009〕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管委会:
《十一五期间渭南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渭政发〔2008〕25号,以下简称《规划》)下发以来,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高
度重视,认真抓好《规划》的衔接和落实工作,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为了及时总结应急体系建设中的经验和不足,积极有效地推进
《规划》后两年的实施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一五期间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
知》(陕政办函〔2009〕35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全面掌握《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重点评估《规划》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分析总结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进一步推
二、评估内容
(一)目标任务情况。对《规划》提出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应急平台建设、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体系建设、应急通讯
网络建设、恢复重建能力建设、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等八个方面进行分析评估,主要包括具体任务的进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可能完成情
况的趋势判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对后续工作提出的措施安排等。
(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对《规划》提出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主要包括体制、机制建立情况,应急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
况,应急保障资金筹措与管理情况,相关政策制定落实情况,科普宣教工作的开展情况等。
(三)有关对策建议。分析目前应急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合理性,提出《规划》实施后期需要加强、补充、完善和
调整的内容及相应对策建议,以及对改进“十二五”期间规划工作的初步设想等。
三、组织实施
市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市长田军为组长的评估工作小组。市发改委、市应急办主要负责《规划》中期评估的组织协调、起草、评审、上报工作。
《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3月19—3月20日),起草下发《渭南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一五期间渭南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
作的函》。
第二阶段(3月21日—3月26日),召开《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专题会议。收集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形成的《规划》中期评估
报告材料;重点听取《规划》重点项目的牵头部门评估报告。
第三阶段(3月27—3月29日),市应急办、市发改委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对我市《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整理完善,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后,上
四、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调动相关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协
助,加强调查研究,做好《规划》评估工作。
(二)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要结合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四川汶川地震特大突发事件的总结
反思,对评估内容逐项评估分析。其中,《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评估工作由牵头部门负责,中期评估的时间和采用的数据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
(三)各单位(部门)于2009年3月25日前将《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和电子版报送市应急办。
联系人:王新瑞彭勋
联系电话:21091531347414741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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