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公安局支持区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持续稳定工作措施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公安局支持区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持续稳定工作措施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市政办发〔2009〕1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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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5-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转发市公安局支持区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持续稳定工作措施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9〕1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最近,陈宝根市长在市公安局《关于支持区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持续稳定工作措施的报告》上批示:“对公安部门主动自觉服务大局,支持区县经济发展的姿态做法予以肯定。希望加大落实力度,改进公安服务,让区县在发展中切实感受到公安的变化和学习的成效。”为进一步落实批示精神,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现将市公安局制定的《关于支持区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持续稳定工作措施》转发你们,请市公安局认真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分县局和处、支队,并加强考核督促,确保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区县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各项措施的落实,自觉为区县服务,共同促进区县经济社会发展。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关于支持区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持续稳定工作措施
(西安市公安局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按照市政府关于支持区县经济社会发展有关会议精神,我局党委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充分征求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分县局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充分研究,形成以下支持区县经济发展、促进社会持续稳定的具体措施。
一、促进经济发展方面
1.提高动态打防控能力。建立社会治安形势评估机制,适时开展打击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健全快速反应工作机制,积极实行警务跟着警情走,大力推行现代化、信息化警备模式。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治安动态防控能力。
2.严厉打击经济犯罪。重点打击金融、财税、证券期货等事关国家经济安全领域的严重经济犯罪,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经济犯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制贩假币、虚开货物运输发票和制售假发票以及侵权盗版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经济犯罪,维护正常规范的经济秩序。
3.规范经济秩序。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预警机制、综合防控机制和办案协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犯罪对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带来的危害和损失。
4.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治安、交管、消防等管理责任。加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活动场所、大中专院校等重点行业、场所、要害部位安全防控,消除不安全隐患。
5.规范执法行为。及时认真受理企业投诉,快速查处侵犯企业合法经营、侵害企业正当利益的各种犯罪活动;要公正文明执法,慎用强制措施,准确掌握法律政策,正确区分经济活动中罪与非罪的界限,严禁插手经济纠纷。严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坚决执行市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6.积极保护大学生创业。主动听取大学生创业者在治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严厉打击敲诈、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宣传各类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运用法律法规保护创业的能力。
二、优化行政管理方面
7.积极推进户政改革。下放户籍管理权限,放宽学历、年龄和投靠等方面的限制,凡普通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依法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落户。放宽夫妻投靠条件,取消对婚龄、年龄等条件的限制。积极推进一元化户口改革试点,尽快在全市推行一元化户口政策。加快身份证等证件办理,提高工作效率,力争群众满意。
8.改进出入境管理工作。鼓励区县企业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取消对登记备案单位纳税额和商务活动人数的限制,放宽赴港澳商务一年多次签注,开展公民出国(境)证件快递业务。加强对区县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落实境外人员实有人口管理责任,全面提升出入境管理信息化水平。
9.提升交通管理水平。实行人性化执法,缩短补办证照时间,推行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实行轻微交通违法警告、交通管制告知、交通事故协商处理等制度,落实延时、预约等服务措施。以交通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完成区县道路监控系统、无线指挥调度系统等“六大系统”建设任务,实现交通指挥管理集成化、可视化、网络化。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加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力度,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10.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实行消防特殊事项快速办理制度,推行消防业务网上和热线电话便民服务,开展消防重点工程上门跟踪服务和疑难问题专家会诊指导。加强三级消防管理,加强隐患整治,有效改善消防环境。加强消防实战训练和演练,进一步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三、改进公安工作方面
11.加强宏观指导。加强调查研究,提高科学统筹、宏观把握能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工作能动性,指导基层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小战役、小行动,提高基层实战能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2.精简会议文电。对必要的会议尽量压缩时间,提倡开短会、少开会、多开电视电话会。减少文电,实现无纸化办公,杜绝重复发文、多头发文,切实为基层减压减负。
13.科学规范考评。进一步削减对基层所队的各种检查、考核、评比活动,规范台账报表,精简考评内容,改进考评办法,减轻基层负担,增加基层民警立功受奖比例,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
14.精练业务培训。整合各类培训,减少多头培训,杜绝重复培训,建立综合性、统一性的培训机制,切实提高业务培训工作的实际效果。
15.下放行政管理权限。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下放市公安局在治安、户政、经保、文保、消防、外管、交管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特别给“四区两基地”更多的管理权限,进一步激发区县公安工作活力。
16.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在提拔任用、职级待遇等方面向区县基层所队倾斜,下放科级干部和非领导职务的管理权限,建立符合基层工作实际和干部管理特点的干部选拔机制,合理调配干部资源,切实增强基层民警工作积极性。
四、加强公安保障方面
17.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建立符合实际、稳步增长、全额及时的经费保障体系,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实行公安专项经费单列,增强公安工作发展后劲,从根本上杜绝滥收滥罚情况发生。
18.增加机构和警力编制。根据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科学合理设置基层机构和警力编制,精简机关警力,逐年增加基层民警数量,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真正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19.加快装备和基础建设。按照必须必配、急需先配的原则,集中财力为区县所队配备必要的公安装备,进一步加快基础建设,夯实公安工作发展根基。
20.坚持从优待警。积极创造条件,定期组织区县所队业务骨干疗养,保障民警身心及时得到调养恢复;严格落实民警年体检制度和休假制度,确保民警身心健康;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健全民警因公牺牲抚恤基金及大病特困补助基金,建立因公负伤民警医疗救助“绿色通道”;开展民警家庭困难问题摸底调查,积极协调解决民警子女入学就业、下岗配偶再就业等问题,真正让每名民警都能感受到公安大家庭的关爱和温暖。
21.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严厉打击暴力袭警犯罪,减少非警务活动,保障区县民警正当权益,维护警察执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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