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创建陕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创建陕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 | 文号:延政发〔2010〕9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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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2-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创建陕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政发〔2010〕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延安市创建陕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延安市创建陕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生态延安建设步伐,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力争2012年把我市建设成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根据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为战略目标,实现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城市,实现城市资源合理利用,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市民环境意识进一步提高,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为目标,强化环境监督管理,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二、总体目标及时间安排
经过两年的努力,到2012年底达到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2012年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实现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0年9月—2010年11月)。对省内外创模城市进行考察学习,结合省级创模指标对我市创模指标现状进行分析。成立延安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完善创模有关资料,向省环保厅提交创模申请。
(二)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12月)。召开全市创模动员大会,与各有关责任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出台创模考核奖惩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创模工作的重要意义并贯穿创模活动始终。定期编发《创模工作简报》,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创模活动的进展情况,表彰先进,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市创模进度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模活动,形成良好的创模氛围。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12月)。组织编制和发布创模各项目标、计划,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根据目标责任书制定计划,重点对尚有差距的指标组织开展专项治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创模标准。
(四)自查验收阶段(2012年1月—2012年6月)。对照省级创模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及整改,推进27项创模考核指标稳定达标和各项任务的收尾工作。创模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模拟达标验收,对模拟达标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
(五)申报验收阶段(2012年6月—2012年12月)。编制《延安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报告》和《延安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技术报告》,完成创模工作档案材料的收集汇总工作,在全部指标达到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标准要求的基础上,由市政府正式向省环保厅提出创模验收申请,并做好迎接全面检查的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三、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创模工作机制。创模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必须加强对创模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各项创模责任机制。要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责任制度、督查督办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通报制度等。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实施统一管理,跟踪督促,定量考核,兑现奖惩。通过健全创模责任机制,促使各责任单位主动介入创模工作,并以此在全市范围掀起创模工作的高潮。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模氛围。要定期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组织专项宣传咨询等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宣讲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意义、内容、指标以及创建结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动员全体市民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要在全市新闻媒体上开设创模专题,大力宣传创模典型,曝光批评不良行为;在城区设立大型创模公益广告牌,在公交车、出租车张贴创模宣传口号;对市民开展问卷调查,征求、听取广大市民对创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在全市形成人人关心环保、个个参与创模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专项资金,保障创模活动顺利开展。由于创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按照创模规划和实施计划的要求,保障创模资金的落实,建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工作专项经费和奖励基金,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四)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创模任务。创模是一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内容广泛。为此,各职能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具体工作方案,依照各自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稳步推进。各有关牵头单位要负起组织协调责任,确保按时完成。要加强与外地创模成功城市的沟通联系,随时学习其先进的工作经验。
(五)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创模措施。一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改变传统发展观念,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调整产业结构,重点扶持效益好、耗能低、污染轻的高新技术产业、生态农业和第三产业。大力推进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业和设备,推行清洁生产,优化能源结构,对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发展实施鼓励政策,降低燃煤在城市能源结构中的比例,提高全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实行污染集中控制,加大煤改气、天然气的引入力度,减少居民燃煤污染,加强机动车尾气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二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的建设和保护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的饮水安全;各县城污水处理厂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县城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的通知》要求,加快两场(厂)建设步伐,确保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80%。积极开展以空地绿化、垃圾清运、山体保护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整治活动,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三是进一步开展好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境友好企业、国家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活动,将环保工作深入各行各业。
(六)统筹安排,实现创建工作互动共赢。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要与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同部署、同调度、同检查,整体推进。要加强以宾馆饭店和集贸市场为重点的食品行业、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使创模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七)细化创模指标,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创模活动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量大、面宽,因此,必须保证资料条理清晰,逻辑合理,内容科学。要做好各项创模指标的细化分解,切实做好资料的收集、审核和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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