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人民防空和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考评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榆政办发〔2015〕19号
颁布日期:2015-01-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人民防空和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考评情况的通报

榆政办发〔2015〕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一中心两基地”建设目标,不断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强城乡环境、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人民防空和创建工作管理,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使城镇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城乡基础条件明显改善,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根据2014年度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人防工作等各项目标任务考核结果,经研究决定,对在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市(县城)建设、环卫一体化、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筑节能、防震减灾、建筑质量安全生产、城镇供热计量改革、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人民防空和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定边县等78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通报;对在上述工作中未完成任务的府谷县等16个后进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加快推进全市城镇化建设步伐、改善城乡基础设施条件、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做出新的成绩。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汲取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尽快迎头赶上。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为榜样,按照全市加快城镇化建设,不断提高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人防工作水平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全市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人民防空和创建工作先进和后进单位名单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0日

附件

全市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

人民防空和创建工作先进和后进单位名单

一、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

先进单位:定边县政府、清涧县政府、绥德县政府、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建规局、市发改委

二、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

先进单位:吴堡县政府、米脂县政府、绥德县政府、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交警支队

后进单位:清涧县政府、府谷县政府、横山县政府

三、全市城镇供热计量改革工作

先进单位:神木县政府、府谷县政府、榆阳区政府、榆神煤电公司、市住建局、市建规局、市财政局

四、全市县城管理建设工作

先进单位:定边县政府、神木县政府、绥德县政府

五、全市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先进单位:神木县政府、清涧县政府、市财政局、市建规局、市住建局

六、全市防震减灾工作

先进单位:榆林高新区管委会、绥德县政府、子洲县政府、榆阳区政府

后进单位:府谷县政府、神木县政府、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七、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

先进单位:榆阳区政府、绥德县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后进单位:定边县政府、神木县政府、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八、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先进单位:神木县政府、榆阳区政府、米脂县政府

后进单位:吴堡县政府、清涧县政府、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九、全市环境保护工作

先进单位:神木县政府、清涧县政府、榆阳区政府、绥德县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执法局

十、全市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工作

先进单位:府谷县政府、定边县政府、米脂县政府、市交警支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

十一、全市人民防空工作

先进单位:靖边县政府、定边县政府、绥德县政府、市建规局、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后进单位:米脂县政府、府谷县政府

十二、全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先进单位:神木县政府、靖边县政府、府谷县政府、佳县政府、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十三、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黄标车淘汰工作

先进单位:市林业局、市建规局、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讲师团

十四、全市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

先进单位:吴堡县政府

后进单位:佳县政府

十五、全市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

先进单位:定边县政府、米脂县政府、清涧县政府

后进单位:横山县政府

十六、全市省级环保模范县城创建工作

先进单位:府谷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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