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布上海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2-02-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颁布上海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2011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本区划于2012年3月1日起执行,2008年颁布的《上海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2011年修订)

http://www.sepb.gov.cn/fa/cms/upload/uploadFiles/2013-07-18/file1283.pdf

二O一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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