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本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3-02-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本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通知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房地集团:

为有效遏制本市白蚁危害上升趋势,确保住房安全,改善居住环境,根据市领导关于白蚁防治应属地管理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房屋白蚁防治工作,落实白蚁防治工作责任

白蚁传播性强,危害大,如不及时防治,会破坏房屋结构,造成安全隐患乃至生命财产损失。各区县房管局和房地集团要高度重视白蚁防治工作,按照房屋产权人为防治责任主体、属地管理和市场运作的原则,有对性地开展工作。要明确责任部门,落实经费,加强对辖区内房屋的巡查,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物业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白蚁防治工作;发现因白蚁危害造成房屋危险的,要督促其及时修复、加固,并采取灭蚁措施,确保房屋住用安全。

二、加强对白蚁防治工作的宣传、指导和扶持,降低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的防治成本

每年3-7月是白蚁出飞高发期,各区县房管局和房地集团要加强宣传和指导,重点在老旧住房集中区域,依托街道、居委、物业企业,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设摊宣传等形式,提高居民对白蚁防治知识的知晓度,方便市民及时联系白蚁防治企业进行白蚁灭治,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白蚁防治工作具有公共性和公益性特征,各区县房管局要采取措施,加大对白蚁防治工作的扶持力度,适当降低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的防治成本。同时,各区县房管局和房地集团要结合“十二五”旧住房修缮工程项目的实施,同步做好修缮房屋的白蚁防治。

三、加强对白蚁防治企业的监管,建立房屋白蚁防治应急保障机制

各区县房管局和房地集团要加强对白蚁防治企业用药、收费、服务的监管,配合市局有关部门做好白蚁防治的咨询、培训、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各区县房管局要将房屋白蚁防治的应急保障工作与房屋维修应急保障工作有机衔接,加强白蚁防治的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蚁害高发期间,市民的灭蚁诉求及时得到响应、处置。要依托962121物业服务热线,提供白蚁防治工作的咨询、投诉和灭蚁求助的渠道,为市民提供良好服务。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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