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宣传教育基本工作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号:川环办发[2012]7号
颁布日期:2012-01-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宣传教育基本工作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现将《四川省环境宣传教育基本工作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2011年10月,省厅印发通知,将2011年作为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基本工作绩效评估的试行年,为2012年全面施行此办法奠定基础。请各市、州环境保护局按照现印发的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和评估标准表各项要求,进一步收集和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于2012年2月底前上报2011年度环境宣教基本工作绩效评估材料。

附件:四川省环境宣传教育基本工作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四川省环境宣传教育基本工作

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环境宣教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宣教工作在环保工作中的推动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基本工作评估标准表(试行)》,以努

力实现环境保护宣教工作管理的目标化、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

一、评估对象

全省21个市、州环境保护局。

二、评估内容

每年度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包括环境宣传、环境教育、宣教能力建设、宣教基础工作、宣教特色创新工作等。

三、评估标准

评估工作实行量化标准,依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基本工作评估标准表(试行)》打分,力求评估结果的相对客观准确。

四、组织领导

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全省环境宣传教育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承办落实对各市、州环保局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评估工作。评估小组由厅领导、宣教合作处、宣教中心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五、评估办法、程序

(一)每年底各市、州环保局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基本工作评估标准表(试行)》各项内容,将全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材料(包括原始文件、资料、图片、复印件等)依顺序整理(请将年度工作总结放在首篇),并实事求是填写自评分,于次年一月二十日前报省环保厅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

(二)评估小组主要依据各地上报资料,结合平时工作成效,对各市、州环保局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状况打分评估。

(三)评估小组综合评估情况,提出评估意见和等次,经省环保厅领导审定后下发。

(四)如对个别问题有较大疑问,将实地调研,再综合评议打分。

六、评估等次

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总分为100分,综合得分85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七、结果公布

评估成绩、等次书面通知各市、州环保局。省环保厅对获优秀等次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本办法及其评估标准由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基本工作绩效评估小组负责解释,并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

附表:四川省环境宣传教育基本工作绩效评估标准表(试行)

附件2:

四川省环境宣传教育基本工作绩效评估标准表(试行)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评估

项目

分值

评估内容

市(州)环保局自评分

省环保厅评估分

15

1、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主抓宣教工作,并参加重大宣教活动(4分)

2、有宣教机构和宣教人员(4分)

3、宣教工作经费有保障,逐年有提升(4分)

4、配备了必要宣教器材设备(3分)

35

5、每年组织环境新闻发布(通报)会1次以上(6分)

6、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新闻稿件8篇以上,含中环报4篇(9分)

7、组织完成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大宣传活动(8分)

8、主动上报本地环境舆情,并及时反馈和正确引导(6分)

9、支持中国环境报发行,设有通讯员并保障必要经费(6分)

30

10、环境保护讲座进党委中心学习组或党校(行干院校)1次以上(8分)

11、组织环保干部业务教育培训1次以上(4分)

12、完成上级安排干部调训任务(4分)

13、集中开展环保世纪行、青少年环境教育和企业、社区环保法制与科普教育等示范活动2次以上(8分)

14、推进环境友好社区、环境友好学校、环境教育基地等绿色创建试点工作(6分)

10

15、环境宣教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4分)

16、重要工作、重大活动有简报(3分)

17、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和上报材料(3分)

10

18、创新探索环境宣教工作新形式、新方法、新制度,有自身特色,实践效果好,有借鉴推广价值(6分)

19、省厅、市(州)领导有批示,环保部、省厅有经验推广简报,省级以上媒体宣传(4分)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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