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2-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建房发〔2014〕69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3﹞189号),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我厅制定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2月7日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3﹞189号)精神,现就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把廉政风险防控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紧密结合,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强化监督制约为保证,构建权力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管控有力、防范有效的房地产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促进全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运用教育、制度、防控、监督等多措并举的手段和方法,突出重点,抓住重点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实施对行政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的全程防控,最大限度的预防或降低因权力腐败给经济社会造成危害的潜在可能性风险,有效遏制腐败案件易发多发,促进政风行风建设,保障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核心业务,抓住企业资质审批,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房地产市场调控、房地产交易与登记、房屋征收管理、物业管理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运用制度手段建立健全具有鲜明行业特点、分级防控管理、便于操作施行的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房管系统行政权力运行等廉政风险防控框架体系的形成。

二、排查廉政风险

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认真梳理业务流程和权力运行秩序,通过自己查、群众评、专家议、组织审等方式,重点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查找和评估。

(一)企业资质审批

重点围绕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价格评估、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准程序的履行、评审结果的确定和公示等排查廉政风险点。主要包括:申报材料受理、申报材料审查、公示评审结果、调查核实投诉举报信息等。

(二)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审批

重点围绕房地产估价师、物业管理师、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考试资格审查和注册初审等排查廉政风险点。主要包括:考试资格审查证照核对、注册申报材料核对、调查核实投诉举报信息等。

(三)房地产市场调控

重点围绕调控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检查等排查廉政风险点。主要包括: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制定、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等。

(四)房地产交易与登记

重点围绕房地产交易管理、房产面积测绘和房屋登记管理等排查廉政风险点。主要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房屋登记要件的审查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纠正和查处。

(五)房屋征收管理

重点围绕依法实施房屋征收排查廉政风险点。主要包括:房屋征收政策的制定,房屋价格评估,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的公开,征收补偿费用的使用,征收拆迁投诉信访处理,违法案件的督查督办等。

(七)物业管理

重点围绕执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和指导检查等排查廉政风险点。主要包括:物业优秀示范项目考核验收,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定,物业纠纷调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

三、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根据房地产市场监管廉政风险环节和风险点,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和措施,并贯穿于房地产市场监管业务全过程,避免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有效制约权力运行。

(一)严格房地产企业资质核准

建立健全资质审核制度,完善办事指南,规范审核流程。落实《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标准和程序,严格按规定接收申报材料,准确掌握资质标准,坚持网上公示、公告制度。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畅通违法违规问题投诉举报渠道,认真调查核实投诉举报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执业资格考试

完善资格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资格审核工作流程,落实资格审核工作责任,确保资格审核真实有效。严格考试纪律,实施考试过程全程监控,组织开展巡考巡查。建立举报制度,认真调查核实投诉举报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

执行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强化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责任。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增强调控工作的针对性。保障市场有效供应,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切实保障市场稳定。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知情范围,减少泄密机率。

(四)加强房地产交易与登记工作

加强房地产交易秩序监管,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强化商品房销售网上备案管理,大力推行二手房网上签约,规范交易行为。强化预售资金管理,完善监管制度。加强登记工作标准化建设,实行房屋登记质量抽查制度,提高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

(五)规范房屋征收行为

依法依规实施征收,规范征收行为。大力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将房屋征收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和分户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全面坚持阳光征收。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妥善处理拆迁遗留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征收拆迁中的典型案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六)加强物业管理

积极做好《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宣贯工作,强化物业参与主体的宣传教育。加强物业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物业服务市场行为。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完善物业服务竞争规则,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创新维修资金使用机制,提高维修资金应急使用速度。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把廉政风险定到岗、防控措施建到位,责任落实到人。要将廉政风险防控与房地产市场监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搞好组织培训,做好监督检查,抓好任务落实。

(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各地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扎实推进房管系统在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廉洁高效等方面的基层政风行风建设,解决工作中执法不严、服务意识不够、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抓好窗口建设,简化审批程序,明确办事流程、公开办事过程、提高办事效率,让群众满意,树立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地要把廉政风险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岗前廉政风险管理培训制度,通过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定期分析通报反腐倡廉形势、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增强主动防范廉政风险的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加强监督管理

各地要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对因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不力出现腐败问题的个人和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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