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迎接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迎接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 | 文号:巴府发〔201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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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3-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迎接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巴府发〔20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管委会:
《巴中市迎接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巴中市迎接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工作方案
省政府将于2011年8月底前对我市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进行复查,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实施细则》要求,认真查找我市巩固四川省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动员全市各方面力量,大力推进污染整治,切实加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解决影响城市面貌和城市环境的重点问题,促进城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四川省环保模范城市复查,为深入推进生态市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二、工作步骤及内容
(一)动员阶段(2011年3月)
市政府组织召开迎接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工作会议,认真组织自查,分解落实任务。成立巴中市迎接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一)。从成员单位抽调专人到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负责创模复查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技术报告的编制等工作。
(二)整改阶段(2011年3月—2011年4月)
各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加强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模范城市复查要求。3月25日前上报整改方案,4月25日前上报所负责指标的支撑资料。新闻媒体要跟踪报道各地、各部门抓整改、迎复查的工作情况。
(三)迎检阶段(2011年5月—2011年8月)
5月20日前,完成复查申请和复查技术报告。8月底前,做好迎检资料和现场准备,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深化创模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复查。
三、工作分工
迎检考核任务分工见附件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把每一项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明确完成期限,确保达到考核要求。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迎检工作的组织协调,不定期召开协调会,重点对本方案部署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办。市财政局要保障复查工作经费,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工作情况的督查,市监察局要加大效能监察力度。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创模复查迎检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广泛宣传和发动,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营造全社会积极关心环境、自觉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提高公众对创模复查工作的“知晓率”和对政府环保工作的“满意率”。
附件:一、巴中市迎接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巴中市迎接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考核任务分解表
附件一
巴中市迎接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周喜安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魏文通市政府副市长
郭宝渝市政府秘书长
成和容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王剑锋市环保局局长
姜玉华市发改委副主任
黄拥军市经信委主任
余毅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周仁义市财政局局长
周游市统计局局长
袁太政市住建局局长
张映军市卫生局局长
张世骏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向前市林业局局长
王建华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赵建仁市教育局局长
叶明生市农业局局长
严敏市水务局局长
石文格国家统计局巴中调查队队长
张平阳巴州区区长
刘凯南江县县长
赵万先通江县县长
张根生平昌县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环保局,由王剑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二:31ce3998ae4ff1700537d9c23a98af4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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