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广元迎春年货节暨迎春购物月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广元迎春年货节暨迎春购物月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1-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广元迎春年货节暨迎春购物月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2广元迎春年货节暨迎春购物月活动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012广元迎春年货节暨迎春购物月活动总体方案
为办好’2012广元迎春年货节暨迎春购物月各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繁荣节日市场,满足群众需求,促进会展经济发展为目标,为企业打造宣传名优特新产品、畅通产销渠道的经贸舞台,进一步打响广元年货节品牌。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热烈喜庆,安全有序,注重实效。
三、主办单位
广元市人民政府。
四、承办、协办单位
承办单位:市贸促会、市商务局
协办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农业局、广元日报社、市食品饮料产业推进办、成都市华达工商业展览贸易中心、广元广通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四川永隆集团。
五、支持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工商局。
六、活动时间
2012年1月1日—30日,为期30天。
七、主要活动
(一)’2012年迎春年货节暨迎春购物月开幕式。
(二)’2012年迎春年货节商品展销活动。
迎春年货节商品展销设一个主展场,二个分展场,按统一规划、分类展示的原则组织。各展场举办多场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企业促销等文化经贸活动,营造良好节日氛围。
1、主展场:广元国际商贸会展中心(综合展)
时间:2012年1月6日至15日
2、分展场:
(1)老城分展场:永隆百货商场及永隆广场(服装百货、名优特产等);
(2)东坝利州广场分展场(迎春汽车展);
时间:2012年1月6日至8日
(三)广元城区迎春购物月展销活动(城区各大商场、超市)。
八、实施步骤
(一)策划阶段(2011年9月11日至11月20日):筹建筹备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编制总体方案,制定相关活动的具体方案。
(二)筹办阶段(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召开筹备会,落实职责,布置任务;各活动承办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实施方案,抓好各项筹办工作的落实;认真做好企业招展工作;市贸促会牵头对准备工作情况逐一进行督促、检查、完善、落实。
(三)举办阶段(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30日):举办迎春年货节暨迎春购物月各项活动。
(四)总结阶段(年货节暨迎春购物月后):做好工作总结。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常委、副市长黄正富任迎春年货节活动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宗虎、市贸促会副会长何永通为副总指挥,市贸促会负责具体事宜。
(二)注重安全有序。今年年货节按“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举办,会期活动多、分点多,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要制定安保、环境卫生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费用由具体承办单位负担。
(三)密切协同配合。宣传、公安、消防、城管、工商、环保、林业、商务、交通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搞好年货节各项工作。
(四)努力提升人气。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为确保年货节达到预期效果,市内媒体拿出版面、时间对年货节进行连续宣传和报道,以支持为主。把喜迎春节和举办年货节结合起来,营造喜庆热烈的良好节日氛围。二是我市地方优势企业、优势产品要积极参展,扩大地方产品知名度,吸引市内外消费者前往参观购买;三是年货节举办的主展场广元国际商贸会展中心因地理位置、交通、辐射区域等因素目前仍然人流量较少,在年货节期间适当增加前往会展中心的公交车辆线路及密度,以方便市民参观、购物,增加人流量,提升年货节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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