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县市的通报

颁布单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县市的通报

凉府函〔2014〕4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2013年,通过全州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州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环境质量状况较好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实现了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综合目标考核情况,州政府决定对工作先进县市予以通报表彰。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以非常之为,行非常之举,求务实之效,扎实抓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为全面完成全州“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减排等环保目标任务、加快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凉山做出新贡献!

附件:2013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县市名单

凉山州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7日

附件

2013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县市名单

一等奖:德昌县、普格县。

二等奖:西昌市、会理县、美姑县、喜德县。

三等奖:冕宁县、宁南县、甘洛县、木里县、越西县、雷波县、金阳县。

达标奖:会东县、盐源县、布拖县、昭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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