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市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的批复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4-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绵阳市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的批复

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

你们《关于报请审批<绵阳市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的请示》(绵建局〔2015〕32号)收悉。结合市规委会审议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绵阳市城市住房建设规划》。

二、规划范围:涪城区、游仙区、江油市、三台县、安县、梓潼县、盐亭县、平武县、北川羌族自治县和《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

三、规划期限:2013—2015年,规划展望期:2016-2020年。

四、发展目标:住房供应体系健全、供给渠道多样,供给规模稳定、产品结构合理,改造减量并重、环境品质提升,职住空间平衡、设施使用便利。

五、注意事项

(一)由你们负责,指导各地各部门根据该规划要求制定相关工作计划。

(二)由你们负责,配合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执行该规划中的土地供应计划,优先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需求。

(三)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逐步建立健全项目审批和规划管理审批制度,确保该规划顺利实施。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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