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绵阳市经开区玉皇观老庙基为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批复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确定绵阳市经开区玉皇观老庙基为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确定绵阳市经开区玉皇观老庙基为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请示》(绵国土资土〔2014〕5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同意将绵阳市经开区玉皇观老庙基使用的15619.3平方米(合23.43亩)土地确定为国家土地所有权。

二、该宗土地的利用事宜按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办理。

此复。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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