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推进民生问题解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4年推进民生问题解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9-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4年推进民生问题解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函〔2014〕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推进民生问题解决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2日
2014年推进民生问题解决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南充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委办〔2014〕37号)精神,现就2014年推进全市民生问题解决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决策部署,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起,精心组织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2014年底前,着力解决一批城乡低保、教育收费、百姓安居、民间集资等领域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抓好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工作督导
1.落实督办工作责任
——市民生办负责制定2014年度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调研督导方案,适时组织开展综合督查或专项督查。市级各责任部门建立健全督导机制,原则上每季度组织开展2-3次专项督导调研活动。各县(市、区)对本地区实施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经常性开展现场督办和专项督查调研活动,及时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
2.创新督办工作方式
——市民生办牵头,会同市级相关部门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深入基层、走村入户、随机查访调研、查阅相关资料、召开群众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对进度明显滞后的项目,帮助指导县(市、区)和项目业主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督促加大力度,全力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3.定期反馈通报进度
——各县(市、区)和市级责任部门及时准确掌握民生项目进度,每月汇总上报实施情况;市民生办严格按月盘点并挂牌通报。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和平;牵头单位:市民生办,责任人:何刚;协办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总工会、市残联、团市委、市妇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扶贫移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供销社、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着力整治城乡低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问题1.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核查工作。以各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对辖区所有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审核,准确掌握低保对象信息,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予以清理清退。
——建立社会救助联系会议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跨部门信息核对问题,准确核实低保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严把“入口关”。
——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坚持民主评议,实行低保信息常年公示,同时建立干部近亲属备案制度。
2.加大监督查处力度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坚决予以清退,对存在违规违纪的单位或工作人员,严格按有关规定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和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人:李军;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审计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工商局、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强力整治教育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问题
1.严格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
——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严禁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收费标准,凡现行收费文件与国、省教育收费新政策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取消“城市小学自愿托管费”、“高中阶段以及城市初中自行车自愿停放费”。
2.严格收费公示和票据管理
——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凡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必须进入学校的收费公示栏(牌、墙)。
——《四川省中小学、大中专院校专用票据》或《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用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代收费项目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服务性收费使用税务发票。
——收费票据严格执行“一证一据”、“一生一票”。
——加强收费项目信息公开及政策解读,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严禁违规办班、有偿补课行为
——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严禁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等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教师不得为校外违规办班补课推介或提供生源。学校不得借培训机构或家长委员会之名等参与组织有偿补课;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违规利用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组织学生有偿补课。高三年级确需利用节假日集中补课的,不得收费,补课时间不超过假期三分之一。
——强化在职教师教育管理,出台《南充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定期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引导教师科学执教、阳光执教。
——加大监督查处力度。深入开展明查暗访,突出学生寒暑假、双休日等重点时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出的违规办班、违规补课问题,从速从严从重处理。凡学校组织有偿补课的,严肃追究校长及分管领导的责任。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杜延茂;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人:雷国林;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
(四)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1.明确目标任务
——2014年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危旧房棚户区安置住房(含货币安置,下同)107214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8230套(含廉租住房280套),城镇危旧房棚户区95000套,国有工矿危旧房棚户区3984套;基本建成36000套、竣工16944套。9月底前项目全部开工,10月底前完成项目资料规范,12月底各项目基础完工。
2.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切实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同时协调国土、规划、建设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3.强化要素保障
——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手续,特别是“四项审批”手续(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评批复、可研批复)。抓好项目融资,积极争取国开行专项贷款支持。用好用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相关优惠政策。
4.强化监督检查
——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动态管理,对项目立项、建设、分配等明确专人跟踪落实,挂牌通报,限期完成。每月对各县(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检查通报一次,对排名后两位的县(市、区)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和平;牵头单位:市房地产管理局,责任人:李更生;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
(五)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治理
1.突出重点领域
——将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新型网络金融企业;担保、小贷、投资理财、各类涉农型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养老机构、民办院校、本地及其他新兴金融创新及高风险行业企业、外地高风险行业企业在本地所设分支机构均列为重点排查领域。
2.全面摸底排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的风险排查工作。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行业的风险排查工作。对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情况由市金融办负责排查;对典当行涉嫌非法集资情况由市商务粮食局负责排查;对创投、风投、私募涉嫌非法集资情况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排查;未经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各类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和媒体广告违法由市工商局负责排查;对运输物流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情况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排查;对农业、林业、房地产行业涉嫌非法集资情况的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排查;对于金融机构违规销售理财产品、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内部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的,由市人行、银监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排查。
3.及时妥善处置
——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案件的受理、调查、立案、认定、处置和善后帮扶、维稳等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根据风险程度分类制定相应对策,正确把握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和处理方式,防止民事行为刑事化处理;对已转化为非法集资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坚决予以打击;对涉及金额较大、人数较多、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及时上报,并提前做好维稳预案,实时掌握舆情动态,做好监控和疏导工作,建立与集资群众的沟通渠道,保证集资群众的知情权,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4.健全完善制度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对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不断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和建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行为的长效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各类非法集资行为的发生。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副市长胡光明;牵头单位:市处非办,责任人:杨丹;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六)切实解决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就诊、报销不方便问题
1.解决参保不便的问题
——对低保、残疾人员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由属地民政、残联统一确认对象(解决减少参保人员两边跑的问题)。民政、残联将人员基础信息送同级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将相关数据单独建库,居民参保时现场核准、办理。
——在校学生(含幼儿)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学校办理时直接将参保人员录入、传递到医保信息库。
——将医保网络联接到基层社区,同时赋予社区经办人员的操作权限,居民参保就近办理,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缴费,属地医保局对社区录入的相关参保信息进行及时审核。
2.解决就诊不便的问题
——做好基层首诊宣传和管理工作,让广大居民知晓自己首诊的选择权利与范围。
——鼓励边远乡镇的医院和药店申报医保联网结算。
3.解决报销不便的问题
——做好省内异地住院即时结算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长期异地居住的城镇居民异地备案和持有社会保障卡的在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就医,可在医院即时结算。
——加大市内医保定点医院即时结算工作力度,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可在医保直接办理入院、结算。
——2014年12月底前全面实现补保即时结算。
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廖伦志;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人:侯健;主办单位:市医疗保险局,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牵头单位要根据重点任务和完成时限要求,进一步细化制定工作方案,将每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建立任务台账,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牵头单位要每月掌握工作进度,认真分析研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加强与协办单位的沟通协调,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系会议,研究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牵头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末报送市实施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目标督查办,电话:2666356)。
(三)强化监督问责。要加强工作督办,并将工作方案中确定的重点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对落实不力、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有关单位,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