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持续开展“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和“万企出国门”市场拓展三大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持续开展“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和“万企出国门”市场拓展三大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攀办函[2014]163号

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有关企业:

《攀枝花市持续开展“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和“万企出国门”市场拓展三大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贯彻执行。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0日

攀枝花市持续开展“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

和“万企出国门”市场拓展三大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坚持省内、国内和国际“三个市场”一起抓、“三种贸易”一起促,建立和完善我市产品面向全国和全球的流通体系,提高全市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和占有率,。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市场拓展三大活动促进办法的通知》(川办函〔2014〕8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和“万企出国门”活动的通知》(攀办函〔2014〕75号)要求,为促进“三大活动”常态化,建立持续开展“三大活动”的工作机制,在总结全市上半年“三大活动”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为促进“三大活动”常态化,建立持续开展“三大活动”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三大活动”常态化

建立“三大活动”常态化工作机制,有利于帮助我市企业搭建市场营销平台,进一步刺激消费,扩大市场需求;有利于扩展我市商品的市场领域,提高市场份额,提升产品竞争力;有利于引导我市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消化过剩产能,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为实现“三大活动”常态化,我市建立县(区)政府、市级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体制。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商粮局、市经信委、市农牧局、市旅游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的主要领导及各县(区)政府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攀枝花市市场拓展‘三大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三大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三大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粮局,由市商粮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

(二)责任分工

市商粮局负责全市参加省“三大活动”的牵头联络和“三大活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筹全市“三大活动”的策划和推进协调,会同各县(区)、市级各产业(行业)主管部门调查企业参与“三大活动”的意向,组织编制参与省级“三大活动”项目和制定我市举办“三大活动”的年度计划,经市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申报和督促执行。

市经信、农牧、商粮、交通、住建、旅游等部门,分别负责全市工业、农业、商贸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旅游业等重点行业参与“三大活动”的组织、动员、宣传、培训等服务工作,提升本行业企业“商品营销、市场拓展、品牌创建、外向协作”等意识;组织所属行业开展本市或跨区域的展会活动;研究制定本行业开展“三大活动”的政策和激励办法,增强企业对接市场的内生动力;及时总结和推广本行业企业在“三大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年牵头组织市级以上活动不少于2次。

市工商、质监等部门负责“三大活动”企业的品牌培育、认定和评选工作,并依据市级评选结果积极推荐企业参与省级部门的营销评选,扩大我市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三大活动”工作;负责动员辖区企业积极参与省、市“三大活动”;负责梳理本辖区连续开展3届以上、具有一定区域或行业影响力、特色优势较为突出的企业性展会,按照全省区域性展会要求进行升级包装申报,争取纳入省级常态区域性展会支持。

(三)工作制度

完善组织制度。“三大活动”领导小组统筹活动信息的收集,做好活动开展时间、地点、内容的通知工作;各县(区)、市级各相关部门做好“三大活动”的宣传、培训、包装、组织企业参展等工作。

完善管理制度。“三大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全市三大活动的工作开展,搞好活动的备案,从今年下半年起,凡在我市辖区内举办的展会及促销,需提前2个月报市“三大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备案项目所确定的时间,原则上不予更改;督促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做好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和来年工作计划。

完善工作奖惩机制。会同市目标督查办,将此项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对于活动成效显著的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没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活动方式

(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市场拓展活动

各县(区)、市级相关各部门,按照全省“三大活动”促进办法,积极动员和组织我市企业,参加全省“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和“万企出国门”活动,支持企业参与会展促销、产品推介、合作洽谈、产销对接、网销合作、考察学习、论坛交流等各类活动。

在参与全省统一活动中,要从我市企业的实际出发,注重实效,选择好具体活动方式(形式),防止面面俱到。要通过会展促销、产品推介等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市商品的市场影响力,努力扩大市场占有率;通过我市生产企业与相关知名商贸企业的沟通和合作,构建产销一体化经营体系,畅通销售渠道;通过学习考察、论坛交流,落实“走出去”战略,帮助企业适应现代商品流通模式,促进我市生产企业经营管理的提档升级;通过探索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综合营销平台,推动内贸企业开展国际贸易业务,鼓励外贸企业开展国内销售业务,构建内外贸联动的新体制;通过推广电子商务应用,支持我市企业与大型网络平台合作,推动企业开展境内和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提高攀枝花特色产品应用电子商务销售的普及率,打造“永不落幕”的攀枝花特色产品电商展示和交易平台;通过培育提升行业商(协)会服务能力,引导我市行业商(协)会加强与国内各地和境外行业商(协)会联系,组织企业抱团参加各种展销会、考察对接活动,推动我市行业商(协)会与国内各地和境外行业商(协)会合作,壮大我市行业组织力量。

(二)开展本市的市场拓展活动

按各县(区)现已基本形成的会展内容,挑选一批展会进行重点培育,提升区域影响力。重点培育攀西汽车联展、啤酒节、元旦购物狂欢节、迎春庙会、美食节、特色农产品展览等已初具区域影响力的商业展会。

拓展一批节庆活动的商业展示功能,在提升相关活动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同时,增强活动对我市特色商品的市场拓展能力。重点增强攀枝花欢乐阳光节、迷阳灯会、普威三花节、仁和苴却砚艺术节、盐边县格萨拉索玛花节等节庆活动的商业展示功能。

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常态让利、优惠、打折促销活动。重点引导攀枝花百盛、德铭阳光、盛华堂、沃尔玛、北京华联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和汽车销售4S店、三森、同乐世界、元亨、博美家具建材市场,积极争取生产商、总经销商对我市市场的促销优惠支持,开展“厂家砍价会”、“厂价直销会”、“团购会”等批发优惠促销活动。

三、具体活动内容

(一)2014年9~12月“三大活动”主要内容

1.组织企业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展会。各县(区)、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攀枝花市辖区外各类展会(详见附件1)。

2.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展会活动。继续开展好我市传统展会活动项目,鼓励企业创新展会内容,引导我市会展业发展(详见附件2)。

3.鼓励各行业协会、各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利用双休和节假日开展服装、电器、家装、文化、日用品等各类商品优惠促销活动,开展品牌推介、创新服务推介、新品上市、店庆开业等专题或主题优惠活动,挖掘消费潜力,将“三大活动”推向高潮。

(二)策划2015年“三大活动”

从今年起,我市各县(区)、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三大活动”的策划工作,充分征集各自分管企业和辖区企业参与全省“三大活动”的意向和需求,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梳理、包装,于每年9月20号前与市商务部门会商,研究确定参与省级活动的推荐企业(详见附件3、4)。

本市拟开展以企业或行业商(协)会为主办主体的会展活动,要坚持“企业(行业)主体自主自愿、政府支持”的原则,遵循“惠民、实效、具有地方特色”的办展取向,优先落实有产业支撑、具备发展成为区域会展品牌的会展。

本市拟开展以市、县(区)政府或政府部门举办的纯商业会展活动(不含市、县(区)形象营销宣传和社会公益类展会),实行全市统筹平衡。坚持“错时、错类、统一计划”的原则,避免各县(区)重复办展,浪费展会资源。以政府或政府部门举办的纯商业会展活动,原则上按同一类会展在举办期前后4个月内不再举办相同或类似的会展进行统筹。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调动企业积极性

参与省级活动的企业,除享受《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商函〔2014〕14号)相关支持政策外,同时享受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攀委发〔2011〕12号)第五条第十七项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补贴。参与市级活动的企业,享受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攀委发〔2011〕12号)第五条第十七项规定的政策支持。

各县(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于本辖区组织开展的有影响力的活动,以及参加省、市级活动的参展企业给予支持。

已设有行业发展资金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开展“三大活动”的资金支持政策,及时对本行业引导资金的使用予以调整,给予本行业参加“三大活动”的企业资金支持,具体标准由各主管部门确定。其中,商贸流通类展会或促销活动由服务业领导小组专项资金扶持;工业类展会由市经信委专项资金扶持;旅游类展会由市旅游局专项资金扶持;农产品展会由市农牧业局专项资金扶持。

(二)加强“三大活动”宣传造势,扩大影响力

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把我市特色商品市场拓展“三大活动”的营销与城市形象宣传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好市内外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活动情况进行跟踪报道、专题报道,营造活动氛围,提升活动知晓率和影响力。

(三)加强动态督导,及时反馈信息

参加省级部门(协会)组织的展会活动,活动结束后由组织参展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向市“三大活动”领导小组呈报展会总结。攀枝花市辖区举办的展会活动,参展承办单位应在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展会总结报告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在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市“三大活动”领导小组。

附件:1.2014年9~12月我市拟组织企业参加的辖区外展会

2.2014年9~12月我市辖区内拟开展的展会

3.2015年全市企业拓展市场“三大活动”需求调查表

4.2015年全市各县(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拟举

办促

(营)销活动调查表

附件1

2014年9~12月我市拟组织企业参加的辖区外展会

序号展会名称举办城市展会时间

1第十五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成都10月23日~11月3日

2第十八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厦门9月8~11日

3第十一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南宁9月16~19日

4第十届中国食品博览会成都9月19~21日

5第二届中国西南商品博览会泸州9月26~29日

6第十一届中国国际美食旅游节成都9月26~29日

7第十五届中国国际丝绸博览会杭州10月25~27日

8第五届中国·彭州蔬菜博览会成都11月上旬

9第二十三届中国食品博览会暨交易会武汉12月12~18日

附件2

2014年9~12月我市辖区内拟开展的展会

序号展会名称举办时间市级责任部门责任县(区)

1中国(攀枝花)钒钛产业博览会暨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和投资洽谈会11月28~30日钒钛产业博览会指挥部各县(区)政府

2盐边县商品展销会9月~10月市商粮局盐边县政府

3中国汽车协会举办的民族品牌皮卡、SUV汽车巡展10月1~3日市商粮局仁和区政府

4仁和区商品展销会10月中旬市商粮局仁和区政府

5第十届啤酒节10月下旬市商粮局东区政府

62014米易县特色美食节11月1~13日市商粮局米易县政府

7第五届金沙江汽车展览会11月上旬市商粮局东区政府

8攀枝花苴却砚文化艺术节12月中旬市商粮局仁和区政府

9仁和区冬至美食节12月中旬市商粮局仁和区政府

10迎春庙会农历12月中下旬市商粮局东区政府

11攀枝花欢乐阳光节2014年12月~2015年3月市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附件3

2015年全市企业拓展市场“三大活动”需求调查表

收集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

企业名称拟参加省级以上促销活动需求拟在本市开展促销活动需求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时间地点或

会展名称活动

方式促销

产品时间地点或

会展名称活动

方式促销

产品

注:此表由市行业主管部门收集全市各县(区)本行业企业需求后汇总填报

附件4

2015年全市各县(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拟举办促(营)销活动调查表

填报单位(主管部门、县区、园区):填报时间:年月日

拟在我市区域内举办的活动拟在我市区域以外举办的活动联系人

联系电话

活动

名称主办者承办者

协办者举办

时间活动

方式活动

名称主办者承办者

协办者举办

时间活动

方式是否纳入全省活动

注:此表由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填报。有多个“主办者”、“承办者”、“协办者”的,由主要承办者填报。需争取纳入全省2014年“三大活动”的项目,需同时编制《活动建议方案》随表同报。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