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等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文号:宜府发[2014]9号
颁布日期:2014-10-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等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高等院校:

围绕市委、市政府“在次级突破战略布局中率先崛起,先于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构建“长江上游辐射吸纳川滇黔的区域中心城市”功能定位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高等教育发展层次,提升教育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能力,使高等教育的发展与全市教育整体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发展我市高等教育的认识

大学被誉为“人类进步的导航仪”、“政府决策的思想库”、“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助推器”、“科技革命的动力站”。知识经济时代,经济的增长越来越依赖于高新的科学与技术和高素质人才,而区域性大学作为科技成果的孵化基地和高素质人才的摇篮,将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加快高等教育发展是快速提升我市劳动者素质,增强宜宾核心竞争力的需要,是推动我市科教兴市、人才强市的重要力量,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当前,我市高等教育的发展与宜宾市的经济实力和人口总量极不相适应,作为经济强市和人口大市,急需高等教育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市委提出的“在次级突破战略布局中率先崛起,先于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宜宾未来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历史发展机遇。加快高等教育发展,是实现市委“2365”战略布局的迫切需要,是把我市打造成川滇黔结合部区域教育中心,建设长江上游辐射吸纳川滇黔区域中心城市的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均衡化、高水平发展的需要,是促进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等事业的融合发展,提高全市教育、科技、经济竞争能力的有效途径,对宜宾市打造国际生态山水园林城市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二、明确目标,找准我市高等教育发展的着力点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学校主体作用,支持高等教育按照“整合办学资源、优化学科布局,提升办学水平、拓展办学空间、打造办学特色”的总体要求,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全面提升我市高等教育的办学实力,为宜宾实现两大战略目标提供人才支撑、技术支撑、文化支撑和智力支撑。

(二)目标定位。

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适应宜宾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等教育需求的、结构合理的高等教育格局。

具体目标。到2020年,建设应用科技大学1所、“国家高等职业骨干示范院校”1所、引进民间力量新建民办或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院校1所、开放型大学1所,力争建设1—2个实体性国际学院;建成一批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学科、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数控基地、职业教师培训基地、高职学生技能竞赛基地、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试点专业、全国高等职业骨干示范专业、中央和省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提升办学层次,教学科研人员和在校生人数有极大增长,高职称、高学位人数有显著增加,初步具备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能力。

(三)主要任务。

1.统筹规划,加快发展。编制我市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把高等教育发展纳入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从办学目标、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校区布局、师资队伍、学科专业、基础设施、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好我市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规划设计,为高等教育加快发展建设创设有利条件。

2.深化改革,增强后劲。着力推进高校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努力做好包括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的改革发展工作,为高校的科学、持续发展增强后劲,增加活力。

积极主动参与川南一体化进程,建设川南高等教育集群,通过川南一体化建设,进一步调整我市高等教育的学科专业设置,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办学实力,提高办学水平。

3.推进转型,促进创新。按照教育部“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的相关部署和要求,支持相关高校参与转型发展试点和建设应用科技大学,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围绕培养“高素质、高技术、高技能”人才目标,进行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以提高我市高等教育支撑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和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提升高等教育服务现代化建设和人的全面发展能力。

4.完善体系,提升层次。构建符合宜宾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学科和专业体系,努力建设高水平的学科专业基地,进一步凝练学科专业方向,造就一支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学科专业队伍,以重点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提升学科专业水平与层次,支持相关高校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努力创造条件申报硕士点。

积极发展远程开放的高等教育,按照“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终身学习理念,构建以“宜宾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为核心,以“宜宾全民学习网”和“社区教育网”为支撑的学习型社会架构,加强社区教育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成社区大学、县(区)社区学院、乡(镇、街道)社区学校、村教学点四级社区教育培训网络,满足市民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5.强化科研,服务社会。把加强科研平台建设作为提升学科学术水平的突破口。改革和完善学科平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实验条件,提高承担国家级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建设好现有的科研平台,根据宜宾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新建5—7个市(厅)级科研平台,力争新建1—2个省(部)级科研平台。

鼓励高校开展面向科学前沿、面向文化传承创新、面向行业产业、面向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工作,支持高校与科研院所、政府、企业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支持相关高校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及市(厅)级科研立项;加大高校服务地方的力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6.做强职教,扩大交流。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精神,支持相关高校建设“国家骨干示范院校”,确保办学基本条件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合格标准,确保国家骨干院校建设项目验收达标。

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化,不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相关高校加强与相关国家的教育合作关系,引进优质国际教育资源,在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方面广泛开展合作培养,力争建设1—2个实体性国际学院。

三、紧密配合,为我市高等教育发展提供保障

(一)组织保障。

成立宜宾市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由市委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和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市人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相关高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宜宾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协调编制宜宾高等教育专项发展规划,草拟有关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承担重点项目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协调做好符合国家、省上投资方向的项目的申报和资金的争取;市财政局负责相关经费保障,加大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高等教育发展项目用地的报批等工作;市规划局负责配合相关高等学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新建学校的规划选址工作;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高校组织开展高等教育人才的引进招聘,加强高层次、高学历人才的补充和管理;市科技局负责科研立项的审批和管理,加大对相关高校科研工作的支持力度,推进相关高校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相关高校负责具体做好自身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

(二)人才保障。

坚持引进和自主培养相结合的原则,拓宽人才引进和培养渠道。建立渠道畅通、来去自由的柔性人才流动机制和绿色通道,以优越的条件和灵活方式面向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来我市高校工作和服务;按照“不为所有,但为所用”的原则,统筹使用我市现有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同时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双师型教师引进和培养力度,力争到2020年送培(含国内和国外)一线教师1000名,引进和培养博士100名、教授100名,双师型教师达到教育部转型发展学校的要求。

(三)经费与政策保障。

市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在市级教育事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经费用于支持我市高等教育特色发展;逐步建立起以生均拨款为重点的财政保障机制;将高等教育建设项目纳入全市总体规划统筹考虑,由政府统筹解决建设用地,在建设投入上给予积极支持。

(四)监管保障。

市政府督查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要把相关目标任务列入学校及相关部门的考核内容,把督查结果作为相关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以确保各项保障措施和目标任务的落实。

宜宾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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