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文号:宜府发〔2009〕35 号
颁布日期:2010-01-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通知

宜府发〔2009〕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通知》(川府〔2005〕144号)要求,为全面提高宜宾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改善宜宾城市人居环境和提升宜宾城市形象,市委、市政府决定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简称“创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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