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实施进度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实施进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宜府办函[2013]2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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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9-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实施进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改善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障饮水安全,确保《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我市加快推进《规划》实施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各县(区)政府和相关单位要将保护饮用水水源水质和贯彻落实《规划》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对照《规划》目标任务,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联络员,制订实施方案,将具体工程项目和任务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个人,确保《规划》中4项基础指标和14项重点工程项目全面完成。
二、落实责任,细化分工
为切实加快《规划》重点项目实施进度,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各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见附件1、2)。同时,各单位应收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图片、文字等资料,特别要及时整理归类工程项目的可研、投资金额等支撑项目进度的重要资料,做到有据可查,确保通过国家相关部委的年度核查和中期评估。
三、强化沟通,密切协作
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落实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加强与其他县(区)、部门、单位的日常沟通和联系,强化联动,齐抓共管,保障实施进度。
四、健全机制,严格督办
一是健全联络员制度。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明确一名具体联络员,负责《规划》任务的对接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汇总工程量、投资等相关数据,报送工作动态和考核资料等。二是建全季报制度。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在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宜宾市贯彻落实《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季报表(附件4)报市环境保护局。三是建全自查制度。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在年末开展自查,自查内容包括《规划》落实情况、项目实施进度、存在的问题及差距、下一步工作打算和经验、建议。自查报告于每年12月25日前报送市环境保护局。四是建全通报制度。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汇总每季度基础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进行通报。五是健全考核制度。将《规划》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年度考核,对进展缓慢的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督办。六是健全评估制度。按照国家、省要求,在2012年和2018年分别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工作,牵头单位负责评估资料、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资料审核、汇总。七是健全奖惩制度。对行动积极、任务完成好的县(区)、部门和单位实行奖励;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而影响《规划》项目实施进度或导致任务未能完成的进行严格问责。
五、积极投入,保障资金
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按属地原则负责组织落实,请各县(区)和相关部门积极拓展融资渠道,争取上级支持,多渠道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投入,把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投资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好专项资金,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和《规划》的顺利实施。
请各单位于2013年9月10日前将宜宾市贯彻落实《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责任单位工作联系表(附件3)送市环境保护局污防科。联系人:郑江,联系电话:0831—2328972、1589251762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宜宾市贯彻落实《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规划(2008—2020年)》基础指标任务分解表
2.宜宾市贯彻落实《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规划(2008—2020年)》重点工程项目任务分解表
3.宜宾市贯彻落实《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规划(2008—2020年)》责任单位工作联系表
4.宜宾市贯彻落实《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规划(2008—2020年)》季报表
宜宾市人民府办公室
2013年9月5日
附件1宜宾市贯彻落实《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2008—2020年)》基础指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类别指标名称目标任务达标年限工作内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备注
1水质状况水质达标的水源地比例(%)100%2015年一是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日常环境管理;二是建立健全保护区范围风险源管理名录,并加强监管;三是加大对水源所在地流域沿江村镇、县城生活污水、垃圾、企业和农业面源污染的排查整治,改善水质,确保2015年前实现稳定达标。各县(区)
政府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局
2保护区划分与管理水源保护区审批完成率(%)100%2020年一是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未取得保护区审批的,必须在2013年内完成保护区相关报批手续;二是调整或新增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县(区)要在通过可研、立项、环评等前期工作后及时编制《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报省环保厅审查、省政府审批。各县(区)
政府市环境保护局
3一级保护区整治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清拆率(%)100%2015年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的排查和清拆,保障水质安全。各县(区)
政府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事局)
4水源地监管能力常规指标监测覆盖率(%)100%2015年加强对缺项监测指标仪器设备购置、安装,并取得相应监测资质。各县(区)
政府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
有毒有机物监测能力比例(%)100%2015年完成“铊”指标分析仪器的购置、安装,并取得监测资质。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
附件2宜宾市贯彻落实《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2008—2020年)》重点工程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水源地项目类型主要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分期投资(万元)投资估算总计完成时限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备注
近期远期
1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环境监控视频系统金沙江雪滩水源地(四水厂)优选金沙江雪滩水源地保护区及周边重要路段新建3个视频监控点60/602015年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翠屏区政府
2岷江豆腐石水源地(一水厂)优选岷江豆腐石水源地保护区及周边重要路段新建2个视频监控点40/402015年
3岷江大佛沱水源地(二水厂)优选岷江大佛沱水源地保护区及周边重要路段新建2个视频监控点40/402015年
4饮用水水源地数据管理系统及监控管理中心金沙江雪滩水源地、岷江豆腐石水源地、岷江大佛沱水源地优选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布设的视频监控设备及水质自动监控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并利用数据管理系统对水源水质进行连续的数据分析。通过对水源地的视频监控和水源水质数据的自动采集,并建立自动报警系统,有效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缩短决策时间。260/2602015年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翠屏区政府
5应急能力建设工程环保重点城市水源地预警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金沙江雪滩水源地、岷江豆腐石水源地、岷江大佛沱水源地优选在宋公桥、石门子水源地取水口上游择址修建预警自动监测系统。600/6002015年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翠屏区政府
6应急能力建设金沙江雪滩水源地、岷江豆腐石水源地、岷江大佛沱水源地等14个水源地优选制定、完善辖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应急预案,针对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风险,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设立应急事件处置专家库。有针对性的开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150/1502015年各县(区)政府、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
7四川省应急能力建设工程四川省应急能力建设工程金沙江雪滩水源地(四水厂)备选对紧靠金沙江雪滩水源地、岷江豆腐石水源地、岷江大佛沱水源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道路、桥梁进行风险应急设施建设,禁止化学危险品运输车穿越水源地,加固桥梁栏杆,设置道路、桥面导流系统和废水应急处理蓄水池。/7667662020年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翠屏区政府
8岷江豆腐石水源地(一水厂)备选/7667662020年
9岷江大佛沱水源地(二水厂)备选/7667662020年
10四川省非点源整治工程分散乡村居民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金沙江雪滩水源地、岷江豆腐石水源地、岷江大佛沱水源地等14个水源地备选对处于保护区内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建设处理设施,对农户生活污水进行有效处理。建设村镇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生活垃圾实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置。/7887882020年各县(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11四川省一级保护区隔离工程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金沙江雪滩水源地(四水厂)备选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两岸采用隔离网(栏)或生物绿篱方式对保护区实施封闭管理,长度约2公里。84/842015年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翠屏区政府对3个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进行进一步完善。
12岷江豆腐石水源地(一水厂)备选84/842015年
13岷江大佛沱水源地(二水厂)备选84/842015年
1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标志规范化工程金沙江雪滩水源地、岷江豆腐石水源地、岷江大佛沱水源地等14个水源地备选金沙江雪滩水源地、岷江豆腐石水源地、岷江大佛沱水源地等14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按照国家《饮用水水源地标志规范》建设标识、标志设施,设置公告牌、界标、交通警示牌等,对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标志设施进行规范化建设。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采用隔离网(栏)或生物绿篱方式对保护区实施封闭管理(河流型水源地2岸均设置)。42/422015年各县(区)政府、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在原有基础上,对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和标识标牌进行进一步完善。
合计144430864530
附件3宜宾市贯彻落实《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2008—2020年)》责任单位工作联系表
序号单位名称责任领导职务联系电话联络员职务联系电话QQ号备注
附件4宜宾市贯彻落实《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2008—2020年)》季报表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
序号项目名称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预计投资(万元)已投资(万元)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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