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四川宜宾迎春购物月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四川宜宾迎春购物月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宜府办函〔2011〕2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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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12-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四川宜宾迎春购物月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函〔2011〕27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着力拉动内需,扩大消费需求,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经市政府领导同意,2012年继续开展四川•宜宾迎春购物月活动。现将《2012四川•宜宾迎春购物月活动总体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按照《2012四川•宜宾迎春购物月活动总体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迎春购物月活动实施方案,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便民购物和促销活动,营造欢乐祥和的新年节日消费氛围,推动我市消费需求稳定增长,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附件:重点联系企业迎春购物月期间开展促销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12四川•宜宾迎春购物月”
活动总体方案
一、活动名称
2012四川•宜宾迎春购物月。
二、活动时间
2011年12月31日—2012年2月29日。
三、活动地点
各区县境内。
四、活动主题
放心快乐消费,繁荣节日市场。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商务厅、市政府。
承办单位: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
组委会成员:
名誉主任:徐进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主任:景世刚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范学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筱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市文广局、宜宾质监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畜牧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武警宜宾市消防支队、宜宾广播电视台、宜宾日报社、宜宾新闻网等单位负责人。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副局长陈俊担任。
各区县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并落实专人负责组织本地“购物月”活动及收集汇总重点联系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情况。
六、活动内容
(一)启动仪式。
2011年12月31日11:00在地标广场举行。届时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出席(具体方案另行制订)。
各区县自行决定时间举行“购物月”的启动仪式。
(二)迎春商品展销会。
1.各区县在迎春购物月期间在市商务局的指导下自行确定举办迎春商品展销会。
2.翠屏区在中心城区举办“2012四川•宜宾迎春购物月•迎春商品展销会”(方案另行制订)。
地点:地标广场。
主办单位:翠屏区政府
承办单位:翠屏区商务局
时间: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月3日。
(三)中国移动第三届贺岁手机节。
举办“2012四川•宜宾迎春购物月•中国移动第三届贺岁手机节”。宜宾市各区县所有移动公司营业厅于2011年12月15日—2月29日,开展下列活动:城区路演活动;百镇巡演活动;客户回馈系列活动。
承办单位:中国移动宜宾分公司。
(四)欢乐购物,畅享生活。
由市商务局主办,宜宾市汽车流通协会承办,开展“2012四川•宜宾迎春购物月•迎春汽车展销活动”。在各品牌汽车卖场开展汽车展示展销活动,展示宜宾汽车经销商的品牌形象,拉动汽车消费,扩大内需。在叙府商城、沃尔玛、绿源超市、燕君家电、莱茵数码港等举办“百货超市主题周”、“家电主题周”、“数码产品主题周”;在江北建材城、博美装饰城等进行“家居建材主题周”等多种专项主题促销活动,为消费者提供多元的消费选择和购物体验,进一步激活热点商品消费,提升市场形象。
(五)城乡互动,促进产销对接。
组织和引导商贸流通企业、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试点企业和标准化村村农家店,根据大量民工返乡、农村传统消费旺季等特点,加强农家店商品配送,组织适销对路商品,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农村市场的年货商品促销活动。深入开展“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等专项促销活动,激活汽车、家电等农村潜在消费需求,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组织和引导纳入我市“农超对接”试点的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进行对接,促进城乡双向流通和产销衔接。
(六)培育消费热点。
各区县政府要积极引导综合型商业街充分发挥购物、娱乐、旅游、商务、文化、休闲等多项功能,专业型特色商业街充分发挥特色化、专业化、规模化的专业特色作用,举办精品、名品、时尚消费品等多种节令商品促销,拉动消费升级,繁荣活跃城市市场。根据商品房、汽车、建材、家电等商品特点,组织当地的房地产、汽车、建材家具、家用电器等销售商,开展富有特色的专项促销活动,为消费者提供多元的消费选择和购物体验,进一步培育消费热点;引导美容美发、洗染、足浴保健等居民服务业,根据行业特点,开展营销活动,满足城乡居民不断增长的服务消费需求。
(七)新春美食盛宴。
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和引导餐饮企业,根据节日特点,推出适合不同档次、不同口味的家庭聚会套餐和具有春节特色的团圆餐宴,体现出亲情、温馨、和谐的饮食文化,开拓餐饮市场。注重发展带有乡村餐饮服务特色的农家乐,通过组织送厨、送艺下乡等活动,繁荣活跃农村餐饮服务市场。
(八)优质服务,放心消费。
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深入开展便民利民促销活动。各区县政府要积极组织家政服务企业开展优质服务、技术比赛、技术交流等活动,提升家政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各区县商务部门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加大对肉类、酒类等关系民生的重点商品的安全管理检查力度。组织宜宾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向社会承诺提供放心猪肉。加强对餐饮、洗染、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的引导和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优质服务、放心消费等活动,构建和谐消费环境。
(九)送温暖,惠民生。
组织和引导家政、美容美发等企业送温暖、送服务到五保老人、残疾老人、高龄老人等困难家庭。
七、工作要求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要共同做好宣传工作。新闻媒体要营造有利于扩大消费的社会氛围,正确引导消费,做好“购物月”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面宣传报道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总体方案的编制、总体策划、启动仪式筹备工作的全面协调及实施,负责做好“购物月”期间市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
市财政局负责“购物月”必要的专项活动的经费保障。
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宜宾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共同加强对流通和生产环节的检查,确保商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要共同加强对元旦、春节期间促销活动的管理,做好对美容美发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维护节日市场的正常秩序。
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要共同做好汽车销售市场、品牌汽车销售管理、二手车交易市场、报废汽车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汽车展销活动。
市商务局要会同市畜牧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抓好屠宰管理和肉品质量专项整治,确保上市肉品“放心”。
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武警宜宾市消防支队要做好新春购物节展销期间的交通疏导、消防安全、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要做好新春购物节展销期间城市卫生管理,对有关购物月参加企业和单位的广告宣传给予方便和支持。
市供销社要配合商务部门,加快“万村千乡”工程建设,做好年货下乡,服务三农的工作。
翠屏区政府要切实组织好迎春商品展销会和“购物月”的各项活动。各区县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地开展“2012四川•宜宾迎春购物月”的各项活动,自行决定“购物月”启动的时间和开展形式,原则上应在2011年12月15日—2012年2月29日期间开展。
八、有关事项
(一)全市统一活动会标、标识、宣传标语内容。统一悬挂“2012四川•宜宾迎春购物月”(红底白字)宣传横幅及会标、标识。各项活动在总名称下列出活动名。
(二)请各区县做好参加活动企业迎春购物月期间开展促销活动情况统计,并落实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重点联系企业迎春购物月期间开展促销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表)。各区县要在2012年1月15日前和2012年2月15日前分别将联络员名单、“购物月”方案和总结报市商务局。
(三)“2012四川•宜宾迎春购物月”组委会将按照各区县上报方案内容进行督查。
附件
重点联系企业迎春购物月期间开展促销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
企业名称开展了哪些促销活动元旦(1月1日—3日)期间营业额、增幅春节(1月23日—31日)期间营业额、增幅迎春购物月活动期间营业额、增幅
注:1.此表由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联络员收集当地重点联系企业有关情况,并汇总后报送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科;2.分别于2012年1月4日(元旦节情况)、1月31日(春节期间情况)和2月15日(购物月活动情况)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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