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深化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宜府办发〔2011〕42号
颁布日期:2011-10-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深化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1〕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以上有关企事业单位:

《宜宾市深化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宜宾市深化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现代服务型政府建设,近年来,全市上下积极推进目标绩效管理制度,不断加强与改进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科学有序的、具有自身特色的目标绩效管理模式。为进一步深化、优化全市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探索建立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有效、可操作性强的政府目标绩效管理体系,提高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与有效性,更好地发挥目标绩效管理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不断提升高效政府、廉洁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建设水平,按照全国、省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宜宾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进一步深化全市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经济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运用现代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探索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政府目标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逐步实现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和信息化,充分发挥目标绩效管理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推动政府和部门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履职行政,不断改进政府工作,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工作绩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深化政府目标绩效管理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线和“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突出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要求和重点工作部署。

统筹兼顾、客观公正。要充分考虑地区和部门差异,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内部与外部相结合,对各地、各部门履职行政的过程、实绩和效果实行综合考评,客观准确反映工作绩效。

公开透明、社会参与。要逐步建立完善群众参与机制,提高绩效评估透明度,重视对群众诉求的回应,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立足实际、探索创新。要进一步结合实际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完善目标绩效管理的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促进政府工作持续改进。

(三)工作目标。以配合省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为契机,对全市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优化完善,通过健全体制机制、优化指标设置、改进考评方式、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构建市、区县、乡镇三级规范统一的政府目标绩效管理框架,力争到2012年底基本形成组织健全、内容科学、机制完善、程序完备、操作规范、运转协调、结果公平的政府目标绩效管理体系,促进政府职能全面、高效、正确履行,不断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管理体系。在进一步分析总结现有工作经验与不断探索创新的基础上,结合省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要求,参照省政府目标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改进完善对区县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的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参照省、市政府目标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改进完善对乡镇政府和本级政府部门的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市政府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对内设机构的目标绩效管理。积极配合省上开展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县政府部门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试点。

(二)优化指标设置。根据省政府目标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结合宜宾实际,进一步优化完善全市政府目标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省、市政府目标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科学设置考评指标。各级政府指标设置要强化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优化、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考核评价,体现分类指导的要求,反映不同区域的差异;政府部门指标设置要兼顾主要任务完成情况、职责履行、依法行政、公共服务、机关管理、改革创新等内容,体现不同部门的工作特点。

(三)完善评估方式。坚持立足实际与借鉴国际、国内先进方法相结合,紧扣单位实际和工作特点,选择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的绩效考评办法;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综合采用评语、打分、等次、排序等方法;坚持内部考评与外部考评相结合,积极开展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评价,支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评价监督,以适当形式引入群众评议,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公民参与机制;坚持过程评估与结果评价相结合,以结果为导向加强过程管理和跟踪督促,对指标完成情况实行定期不定期评估,为结果评价奠定坚实基础,提供可靠依据;坚持传统考评方法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积极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加强实绩分析和民意调查,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信息平台。

(四)健全工作机制。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以推动工作落实、提升工作绩效为目的,认真分解和细化各项指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明确工作责任、质量要求和时间进度。各区县人民政府绩效指标要逐级分解到本级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部门绩效指标要分解到各内设行政机构,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建立健全指标有效执行和实施的工作机制,制订具体措施,推动目标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过程管理。各地、各部门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机构要加强对目标绩效管理指标执行情况的过程监控,适时开展专项督查调研,及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评估意见和数据提供单位要健全日常监控办法,加强过程监管,做好指标执行的台账管理。各级监察机构要建立绩效管理监察工作机制,认真受理绩效管理投诉。

(六)分级考核评价。年度考核评价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被考评单位的工作业绩和实际效果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做到定档有依据、评价有理由、结果可查询。在市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领导下,市委政府督查目标办、市监察局负责组织开展对区县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的目标绩效考评工作。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地、本部门的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工作。

(七)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拓展考评结果运用的有效途径,将目标绩效管理考评结果作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的重要依据,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应对照结果,查找薄弱环节,制订整改措施,不断提升工作绩效;作为干部问责的重要依据,对作风漂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以及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作为对政府和部门及公务员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大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力度,建立健全对单位与个人的激励机制。

三、工作步骤

(一)制订工作方案。及时印发《宜宾市深化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深化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探索建立更加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政府目标绩效管理模式,进一步强化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制度。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落实工作机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全国、省、市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地、本部门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研究制订进一步深化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晰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深入推进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出成果、出经验。

(二)修订管理办法。按照省政府新的目标绩效管理体系,结合宜宾实际,2011年12月底前,完成对区县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目标绩效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要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本地、本部门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组织、政府领导、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和责任落实、日常监控、督查督办、联系沟通、结果运用等目标绩效管理制度,确保工作落实。

(三)开展中期评估。2012年一季度,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对全面深化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自查自评,于2月底前形成中期评估报告报送市委政府督查目标办、市监察局。在市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领导下,市委政府督查目标办、市监察局组织开展2011年区县及市政府部门的目标绩效考核评价工作。通过绩效评估分析,对完成情况、实施成效进行中期总结和评价,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对全市全面深化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目标绩效管理深化工作中期评估报告,于3月15前报送省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完成工作总结。2012年二季度,对考评指标设置的科学性、评价方式的可行性、过程监控的保障性、结果运用的有效性进行分析研究,全面系统总结政府目标绩效管理深化工作,研究提出深入推进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的建议意见,形成深化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总结报告。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总结报告于6月10日前报送市委市政府督查目标办、市监察局,全市总结报告于6月15日前报送省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责任分工

(一)市委市政府督查目标办。在市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领导下,全力推进全市政府目标绩效管理深化工作。组织开展目标绩效管理指标制订、执行监控和年终考评等工作。指导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不断深化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督查调研,及时通报深化工作进展情况。向被评价单位反馈目标绩效管理考评结果和社会公众评价意见。加强向市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请示和汇报。

(二)市监察局。在市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领导下,负责政府目标绩效管理的日常检查、督促工作。建立健全目标绩效管理监察工作机制,受理目标绩效管理投诉。研究制订目标绩效管理结果运用具体办法。加强向市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请示和汇报。

(三)区县目标绩效管理指标责任单位和考核数据提供单位。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年初提出区县政府目标绩效管理指标,年终提出指标完成数据作为考评依据。

(四)部门绩效评价评估意见提供单位。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年初提出市政府部门目标绩效管理指标建议方案,同时完善日常监控办法,做好台账管理,年终提出考评建议意见。

(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继续拓展考评结果运用的有效途径,根据目标绩效管理考评结果兑现奖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行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政府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地、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推行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全市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在市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领导下,市政府由常务副市长负总责、秘书长牵头,由市委市政府督查目标办、市监察局具体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督查目标办负责。各地、各部门要把深入推进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省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落实到位。评估意见和考核数据提供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工作顺利开展。监察部门要扎实开展目标绩效管理监察工作,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弄虚作假。

(三)积极探索创新。政府目标绩效管理是一项创造性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强,工作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不断推动政府目标绩效管理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和理论创新。在工作中要大胆实践,认真总结,积累经验,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把目标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四)加强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机构要加强对目标绩效管理深化工作的指导,研究制订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责任单位、时间进度等,加强日常联系与沟通,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各级监察机构要加强目标绩效管理监察工作,积极探索开展绩效监察的思路和途径。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动员和教育培训,引导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逐步树立目标绩效理念,强化目标绩效意识,了解掌握目标绩效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规程,强化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同时努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目标绩效管理的认知度,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开展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