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迎春惠民购物月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迎春惠民购物月活动的通知

资府办函〔201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天府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促进扩大消费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和“万企出国门”活动的通知》(川办函〔2014〕3号)和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5四川迎春购物月”活动的通知》(川商商贸〔2014〕33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5迎春惠民购物月”活动(以下简称“迎春惠民购物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完善组织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扩大内需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意义,结合市政府促进服务业稳增长九条措施及开展的“惠民购物全川行动”活动,瞄准群众多样化需求,改革创新,促进消费扩大和升级,带动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各地要成立活动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强化协作、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2015迎春惠民购物月”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二、提前谋划,明确活动内容。为切实搞好本次活动,我市制定了《“四川•资阳2015迎春惠民购物月”活动总体方案》(附件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在总结往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围绕“惠民购物·欢乐生活”主题,在总体方案的框架下,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动员多方力量,积极组织当地行业商协会、商贸流通企业紧紧抓住迎春消费旺季,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范围广泛、模式新颖的活动,努力营造浓郁的活动氛围,务求取得实效。

三、制定预案,促进和谐消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活动安全及市场稳定工作,在组织制度、管理制度、安全设施等方面加强对商贸企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加大检查力度,严防商场(超市)、市场、餐饮等经营场所发生电梯故障、火灾、踩踏等事故。对举办的大型节庆活动,按照“承办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承办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定完善安全工作方案和预案;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要切实抓好商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严把进货、销售关,让消费者“明白消费、放心消费、安全消费”。

四、强化宣传,认真总结经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电台等宣传媒体,对活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动态性的跟踪宣传报道,形成声势,扩大影响,及时反映各地开展活动的成效和经验。要落实专人,及时上报活动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

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做好活动效果数据的统计工作,及时上报活动总结。请各单位于2015年1月15日前,上报活动方案、联络员回执;2015年3月10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及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科徐颖电话18980385976

附件:“2015资阳迎春惠民购物月”活动总体方案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13日

“2015四川•资阳迎春惠民购物月”活动总体方案

一、活动名称:2015四川•资阳迎春惠民购物月

二、活动时间:2015年1月中旬—2015年3月上旬

三、活动地点:各县(市、区)所在地

四、活动主题:惠民购物·欢乐生活

五、主办单位:资阳市人民政府

六、活动组织

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实施;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畜牧食品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协同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当地“迎春惠民购物月”活动。

七、主要内容

(一)启动仪式

2015年1月下旬在雁江区南骏大道南骏老厂区举行“2015四川•资阳迎春惠民购物月”活动启动仪式。各县(市、区)可结合当地实际,按照简便、节俭办活动的要求,采取形式多样的启动仪式,营造活动氛围。

承办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商务局

(二)2015年资阳市年货暨“资阳造”商品交易展销活动

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1月31日在雁江区南骏大道南骏老厂区举办年货节,重点展示销售“资阳造”相关工业产品、特色农产品、特色副食品、特色名小吃和居家产品,满足消费者年货采购需求,进一步提升“资阳造”品牌影响力。

承办单位:市商务局、资阳广播电视台。

(三)2015迎春商品大促销活动

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3月5日,在各县(市、区)开展家居、汽车、美食、百货、珠宝、美容美发等迎新春主题周系列活动,并组织商家在特定时间推出形式多样的优惠促销活动。

承办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四川昊众网络有限公司、资阳大众网。

(四)“新春网上欢乐购”优惠促销活动

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3月5日期间,在各县(市、区)组织商贸流通企业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在网上开展名优特新商品促销活动,拓宽企业销售渠道,方便网民购物。

承办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天虎云商、邮乐网、资阳大众网、九曲河门户网、安岳柠檬网、资阳114黄页、资阳在线、乐客网等

(五)资阳市第五届房交会

2015年1月30日至2015年2月2日期间,在雁江区南骏大道南骏老厂区举办资阳市第五届房交会。

承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八、职责分工

(一)市政府新闻办、资阳日报社、资阳市广播电视台要共同做好宣传工作,在迎春惠民购物月期间,营造有利于扩大消费的社会氛围,正确引导消费,做好“迎春惠民购物月”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面宣传报道工作。

(二)市商务局负责总体方案的编制、筹备工作的全面协调及实施,负责做好“迎春惠民购物月”期间市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负责活动成果的统计上报总结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迎春惠民购物月”相关专项活动的经费支持。

(三)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畜牧食品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流通和生产环节的检查和价格监督,确保商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维护节日市场的正常秩序。

(四)市公安局要做好“迎春惠民购物月”展销期间的交通疏导、消防安全监管、治安管理等方面工作,市安监局要协助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五)市城管局要做好“迎春惠民购物月”展销期间的城市管理工作,对参加“迎春惠民购物月”活动的企业和单位给予场地使用和展示促销等方面的支持。

(六)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好“2015四川•资阳迎春惠民购物月”各项活动,并在政策、经费、服务上给予企业大力支持。同时,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组织开展“2015四川•资阳迎春惠民购物月”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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