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9-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自府办发〔2012〕7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自贡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7日
自贡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2011—2015年)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两个加快”为工作取向,紧紧围绕“改善民生、服务发展”的总目标,狠抓总量减排、污染整治、风险防范和环境监管,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一)水环境质量得到逐步好转
“十一五”期间,我市以釜溪河综合整治为重点,集中实施了饮用水源保护、工业污染治理和生活污染防治等十大工程,河流沿岸环境卫生明显改善,水土流失得到进一步控制。2010年沱江出境断面李家湾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为100%;釜溪河干流入沱把口处断面达到Ⅳ类水质,达标率为91.7%。进一步加大了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力度,重点强化了工程减排,建成了贡井区污水处理厂、荣县污水处理厂和富顺县污水处理厂,全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量达到7.8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完成工业和畜禽养殖限期治理项目52个,投入治理资金1.38亿元。“十一五”期共削减化学需氧量3031.12吨。
(二)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十一五”期间,我市关停了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湿法治炼生产线、自贡市顺威磷化工有限公司、四川德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发电厂和四川久大制盐有限责任公司自流井分公司,削减二氧化硫3700吨;完成了昊华鸿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工程、自贡市富江水泥有限公司等5户水泥厂烟粉尘污染治理工作,共削减二氧化硫4481.63吨。12户重点污染源企业安装了水质在线监控仪,9户重点污染源企业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控仪和视频监控设备,完成了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累计改装压缩天然气(CNG)机动车9131辆,占全市汽车总数的22.52%,进一步加大了汽车尾气监控力度,更新了先进的监测设备,强化汽车报废制度,开展了机动车环保定期委托检测工作,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82.7%。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0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5.34%,达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成效明显
“十一五”期间,我市加强了固体废弃物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推进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垃圾库、公厕、垃圾压缩中转站等城乡环卫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了对一次性发泡餐具、超薄塑料袋造成的“白色污染”的治理力度。大力实施了餐厨垃圾利用、垃圾发电等项目,完成了市莲花垃圾处理厂扩建项目二期工程,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由150吨/日提高到400吨/日,2010年实现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20.2万吨;完成了市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到2010年,我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64.27%。
(四)城市生态环境日趋优美
“十一五”期末,全市共创建市级生态小区44个,其中,省级生态小区15个;创建省级生态村24个,市级文明生态村110个;创建环境优美乡镇2个;创建市级生态家园470户。大力开展生态恢复工程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现新增森林面积37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了5个百分点,森林蓄积增加117万立方米。全市林业用地面积达155万亩,其中,森林面积143.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8.1%,森林蓄积达到499.93万立方米;共区划界定生态公益林面积36.51万亩、占林业土地面积的23.55%。大力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粪便污染得到了有效治理。
(五)环境监测监察能力不断提高
全市5个县级以上环境监测站基本仪器配置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了三级(或二级)环境监测站仪器配置要求,建成了春华路、檀木林、大塘山、盐马路4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完成了自贡市环境应急监测能力、环境监控中心、酸沉降能力、灾后环保监管能力恢复重建和应急监测能力等建设项目。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业结构性矛盾突出,结构性污染难以根本改变
我市是一个老工业城市,2010年,全市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例为13.1:57.2:29.7。工业主要以机械、盐化、新材料三大行业为支柱,在工业总产值中占了76.76%,在工业增加值中占了37.29%,而轻、重工业的比重为1:4,轻、重工业结构不合理,结构性污染难以根本改变。
(二)工业布局不尽合理,环境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我市的主要工业污染源高度集中在釜溪河沿岸狭小范围内,致使该区域供水、供能、交通和用地紧张,污染集中,企业难以拓展,不仅造成城市环境污染,给城市中心区域也带来较大安全隐患。
(三)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煤烟型污染严重
我市年能耗总量为648万吨标准煤,其中,耗煤307.5万吨标准煤,占能耗消费总量的47.5%。我市煤贮量不丰富,主要来源为外购,因购进煤质量差,硫及灰份含量高,造成我市环境呈典型的煤烟型污染状态。
(四)生态环境脆弱,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森林资源不足,我市人均占有林地和人均森林资源蓄积量仅为全省的12%和7%左右,森林覆盖率比全省低6.2个百分点;水土流失严重,全市水土流失面积达2435.5平方公里,占全市幅员面积的56%;水资源缺乏,我市是全国50个严重缺水城市之一,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585立方米,远低于全国国省平均水平,更缺乏足够的环境用水(据测算每年需要6000万立方米);大气环境质量较差,人均公园绿地为8.01平方米,静风频率高达23%,平均风速较低,仅为1.7米/秒,全年多雾天数达48.5天,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净化。
(五)城镇化进程加快,资源环境不堪重负
我市总人口呈逐年递增趋势,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对城区环境影响日益加剧。2010年,全市人口总数为326万人,城市建成区聚居人口为85万人,城镇化率达41.02%,按标准折算,年排放生活污水4733万吨,占全市废水总量的61.3%,年排放化学需氧量3.18万吨,占全市排放总量的73.3%,年排放氨氮3100吨,占全市排放总量的61.1%,生活污染成为全市主要污染源。
(六)水环境质量未得到根本改善,水环境保护任务加重
釜溪河干流水质均未达到相应功能标准,城区河段水质常年为劣V类;2010年,沱江(自贡段)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仅为75%,地表水环境质量为全省污染最严重的4个城市之一。
三、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期间,国家环境保护部将会进一步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力度,全国环保投资将达3.1万亿元,较“十一五”期投资增长101%,省环境保护部门安排资金将超过2亿元。与此同时,我市实施老工业城市改造,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新型工业化,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等,给环境保护带来难得机遇。随着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护工作的推进和我省建设生态省的要求,省地表水出境断面需达到II类水质标准,总量减排中化学需氧量应减少8.6%,氨氮应减少10%,二氧化硫应减少27%,氮氧化物不增不减,也给我市未来5年的环保工作带来严峻挑战。
四、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生态自贡”建设任务,以促发展、惠民生为主线,以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为保障,防范环境风险,改善环境质量,优化产业布局,加强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成渝经济区西南部区域中心城市奠定良好环保基础。
(二)基本原则
战略响应,民生优先;统筹兼顾,集成创新;整体部署,重点突破;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政府主导,综合推进;实事求是,系统协调;全面规划,注重衔接。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市各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保持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越溪河小井沟水库以上、旭水河双溪水库以上源头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大于95%,釜溪河及其主要支流水质达到相应功能标准;沱江(自贡段)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330天,达标率大于90%,可吸入颗粒物污染及酸雨得到有效控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低于55分贝,城市区域功能噪声达到相应功能标准,交通干线噪声低于70分贝;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7%以上,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8.6%,氨氮排放量削减10%,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27%,二氧化氮排放量控制在2010年水平,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为90%,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达到80%。
自贡市环境指标规划体系
序号指标名称单位基准年规划预测年
2010年2015年
1单位GDP能耗吨标煤/万元≤1.252≤1.052
2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80.4>100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140
4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平方米/人8.0110
5城市燃气普及率%73.0383
6人均拥有城市道路面积平方米/人8.8713.5
7森林覆盖率%28.133
8环境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年348≥330
9水环境质量(出境断面)达标率%7583
10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095
11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87
12噪声环境质量区域/交通≤55/70分贝54/6854/68
1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590
14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综合利用率%8590
15城镇化水平%41.02>50
16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万吨4.3383-8.6%
17氨氮排放总量万吨0.5075-10%
18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万吨4-27%
19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万吨1.3879不增不减
五、主要任务
(一)加大水污染防治,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
1.强化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1)加快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规划建设荣县双溪水库流域、富顺镇溪河流域、荣县小井沟水库、旭水河流域生态功能保护区,实施森林生态恢复和水利水保工程,改善农村能源结构,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实施碾子滩水源地水质生物净化示范工程。
(2)加强水源保护区保护。综合整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用地,清拆与水源无关和对水源有污染的建筑物,加大荣县旭阳镇同心场生活污染治理力度,迁移一级保护区内居住人口,规划一级保护区水源涵养林业用地,加快实施荣县双溪水库和沿滩区碾子滩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建筑物清拆工作。采取围网与生态隔离、标识与警告等物理隔离措施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重点实施双溪水库、长葫水库和碾子滩水库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饮食娱乐业发展,加强农家乐、休闲山庄等污染源治理工作。停用所有机动船,控制油类污染。
(3)强化生活污染治理。规划建设饮用水源地上游荣县旭阳镇同心场、东兴镇、墨林乡和沿滩区永安镇、黄市镇等乡镇的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实行垃圾集中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实施城镇环境综合治理。
(4)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程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规划制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恢复与治理、土地复垦的目标和具体措施,认真实施非点源污染治理和分散农村点源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理工程。
(5)加快应急工程建设。实施双溪水库、碾子滩水库、大安区烈士堰水库应急工程建设,加快建设水源保护区道路、桥梁风险应急设施,加固桥梁栏杆,设置道路、桥面导流系统,建设废水应急处理蓄水池,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穿越水源地。
2.强化工业废水治理,实现工业废水集中达标排放。
严格环境保护准入制度,从严审批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的“两高一资”企业的技术工艺、总体规模和空间布局。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合理规划新建工业项目,按照水环境容量实施工业布局,严格控制新污染。结合节能减排、新改扩建工业项目、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区企业“退二进三”,规划搬迁建成区内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
继续实行工业污染物总量控制,建立污染源台帐,按照总量控制要求发放排污许可证,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污染源。深化工业废水污染治理,规划完成一批工业废水限期治理项目,进一步削减工业废水污染物,主要控制氨氮、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氯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轻工业污染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加强昊华鸿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张家坝氯碱化工公司、四川久大制盐有限责任公司等国控、省控重点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加大工业园区(集中区)配套建设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力度,规划建设自贡市板仓污水处理厂、富顺晨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贡井工业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昊华鸿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郝家坝工业园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等。
3.加快城市和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控制生活污水污染。
加大城市和集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控制城市生活污水污染。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和环保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管理办法,提高收费标准和收缴率,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统筹考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布局与城市供水、用水、节水及再生水利用,逐步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
规划建设沿滩区污水处理厂、贡井污水处理厂(二期)、富顺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荣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城市污水截污管网等工程,尽快完成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万吨/日,有效控制城市生活污染,完成总量减排任务,实现地表水水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水域功能要求。已建成投运的市污水处理厂、贡井污水处理厂、富顺污水处理厂、荣县污水处理厂要进一步规划完善消毒杀菌设施和监控设施,确保在提高处理量的同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鼓励污水再生利用资源化,建立鼓励使用再生水替代自然水的成本补偿与价格激励机制,促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良性循环。科学评估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状况,规范运营管理,提升污水处理效率。
采用无动力或微动力的水解酸化(好氧—厌氧)和人工湿地处理方式,加大场镇生活污染治理力度,到2015年,建成自流井区舒坪镇,大安区何市镇、牛佛镇、庙坝镇,贡井区成佳镇、桥头镇,荣县五宝镇、龙潭镇等50个重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生活污水能力达7.55万吨。全面提高我市截污覆盖率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进一步改善釜溪河水环境质量。加快荣县长山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小井沟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步伐,消除小井沟水库、双溪水库饮用水源的污染隐患。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实施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50%。
4.加强禽畜和网箱养鱼污染治理,改善水质和生态环境。
(1)禽畜规模化养殖综合整治工程。结合新农村和畜牧业重大项目建设,以沼气建设为纽带,对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推行干清粪工艺,实施粪污处理还田综合利用。培育新的粪污综合利用产业,规划建设有机肥料加工厂,利用干粪加工生产高档有机肥料,积极探索沼气发电、牛粪养蚯蚓等粪污处理利用新方式,推行种养结合的“畜—沼—农”立体生态循环发展模式,每年安排4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粪污治理示范工程。到2015年,全市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基本实现清洁生产、高效生产。
(2)网箱养鱼污染防治规划。进一步加强网箱放养数量及养殖品种管理,既要发展渔业生产、保证鱼食品安全,又要控制江河污染。在釜溪河等未达到功能水质要求的河道及支流,建立取缔网箱养鱼的长效机制;在允许发展网箱养鱼的河段,严格控制网箱数量。养殖以花鲢、白鲢等滤食性鱼类为主,控制投食性鱼类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养鱼河段的水质监测,不断修复生物链,确保鱼类的食用安全,改善水源水质和生态环境。
5.创新机制,提高流域污染防治管理水平。
建立辖区内流域环境综合管理机制,统筹流域城镇布局、产业布局、排污口设置、水利设施建设、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形成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上下游会商机制,转变流域治污模式。加强釜溪河流域综合整治,强化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制,实施跨界流域生态补偿。完善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按照属地全面实行“河长制”。建立枯水期重污染企业停产、限产制度,加强汛期重点源、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监管,防范季节性污染。
(二)实施大气联防联控,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1.深化工业废气污染治理,促进节能减排工程建设。
加大工业废气污染治理力度,实施废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规划限期治理项目工程,实现工业废气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相应措施和政策,使用清洁能源和优质燃煤,改善燃烧及脱硫除尘工艺,确保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和含硫量、灰分含量较低的洗选煤。规划实施四川久大制盐有限责任公司、昊华鸿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张家坝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国(省)控重点污染源新上脱硫和除尘设施,逐步实施水泥行业尾气脱硝等工程。
2.强化机动车污染管理,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
推广使用天然气汽车,加快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出租车、公交车、环卫机动车压缩天然气改装率实现100%,逐步向公务用车、商会用车、私家车推广使用天然气。加大交通监管力度,适当控制摩托车和机动三轮车数量,积极推广应用高效低耗新能源车辆,推广重型货车、大吨位柴油货车,淘汰老旧高耗能车辆,强化旧车报废制度,发展公交运输,加快城市公路建设及道路绿化,控制城区车流量,调整行车路线,减少汽车怠速尾气污染。加强汽车尾气年检和抽检,确保汽车尾气达标排放。
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加强新机动车管理,新车上牌严格执行“环保达标目录”注册准入制度,大力推行机动车政府绿色采购,鼓励购买超低排放标准和小排量汽车。加强在用汽车管理,建立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制度,对车辆实行“黄绿标”管理,基本形成以简易工况法为主的机动车环检机构网络体系,加大出租汽车和公交车污染整治力度,加大对超标排放车辆的处罚力度,出台经济补偿或激励措施,鼓励提前报废高污染排放汽车,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
3.深化城市扬尘污染治理,营造干净、优美、舒适环境。
加强城市管理,管制脏车进城,减少干扫,增加洒水清洗。加强建筑施工管理,建设施工、渣土堆放和运输等必须采取围档、密闭、清洗等措施,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建筑施工粉尘污染。
4.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不断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加强主城区餐饮服务业的油烟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布局餐饮业,禁止在居民楼内从事餐饮业;对全市建成区内现有餐饮服务业中存在的油烟污染扰民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鼓励引导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大、中型餐饮企业要按照规范安装油烟收集净化处理装置,油烟处理达标后按规定进行排放;鼓励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在各区县建成区实施三产业“煤改气”工程,“煤改气”率达到100%。
5.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区域空气质量监管体系。
(1)完善大气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将臭氧、PM2.5纳入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体系,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开展酸雨、细颗粒物、臭氧监测和城市道路两侧空气质量监测,制定大气污染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理预案,完善环境信息发布制度,实现区域监测信息共享。
(2)加强区域环境执法监管。开展大气环境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国(省)控重点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国家环境保护部和环境保护厅联网。
(3)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积极参与成渝经济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改善为目标,探索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机动车总量约束性控制的措施和途径。
6.加强产业结构调整,消除城市结构性污染。
继续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建设以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盐及盐化工、新材料产业为支撑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推动我市经济战略性转型。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重点抓好板仓工业园区、沿滩工业集中区和富顺晨光工业园区循环经济推进工作;加快结构调整,进一步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在2013年底前关闭所有水泥机立窑,严格控制页岩红砖的发展,关闭年产1000万匹以下的砖瓦窑(不含煤矸石综合利用的砖厂)。加快实施“退二进三”,对昊华鸿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橡集团炭黑工业研究设计院、四川精细化工研究设计院、四川久大制盐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分公司大安生产中心等一批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大的工业企业实施搬迁或者关闭。
(三)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控制,不断改善声环境质量
1.加强道路交通干线噪声管理和控制。
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设置禁鸣、限速、禁止货车入城等标志,强制执行黄标车报废制度,实施报废补贴制度,禁止利用机动车进行商业播音宣传,提高道路等级,加宽道路路幅,减少坡度和弯度,修建立交桥,实施道路绿化,疏散市中心人口,推行错时上下班,调整行车路线等,控制交通干线噪声污染。
2.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管理和控制。
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控制,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采取各种措施达到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确因技术条件所限,不能通过治理消除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将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同时,必须在环保部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施工。加大对违法夜间建筑施工的查处力度,因工艺需要和特殊情况确需夜间建筑施工的,须经环保部门批准。
3.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和控制。
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娱乐场所,限制营业时间,控制夜总会、歌城、舞厅和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的噪声污染。对噪声超标的娱乐场所、饮食服务业、修配加工场所限制其营业时间,禁止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高噪声方法招揽顾客,禁止用喇叭沿街、沿住宅叫买叫卖。
4.加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管理和治理。
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依法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大对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的整治力度。对工业企业的噪声污染采取各种措施进行治理,通过治理仍无法达标的企业,限制生产时间,或者督促其限期搬迁。禁止在居民楼内新建、扩建、改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各类经营场所。到2015年,实现工业企业噪声排放全面达标。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实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程
1.加快危险废弃物处理工程建设。
建设市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按规范焚烧处置全部医疗废弃物,建立相应的安全运输、收集网络,健全危险废弃物申报登记和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加强对危险废弃物重点单位的监管,实行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制度,建设川南危险废弃物处理中心,确保危险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到“十二五”期末,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2.加快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
规划建设市莲花垃圾处理厂扩建三期工程和荣县垃圾处理场,积极稳妥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积极探索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规划实施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大集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采取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运、卫生填埋的处理方式,新、改建21座生活垃圾填埋场(简易填埋场)、82座城区垃圾库(房、池),新建4座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等垃圾处理项目。
3.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治理。重点控制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尾矿渣等固体废物污染,加强矿产开采业、建材业等监管。完成粉煤灰生产水泥综合利用项目并投入生产,实现综合利用煤渣和粉煤灰20万吨/年,加快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进度,新建四川久大制盐有限责任公司煤渣、粉煤灰、垃圾焚烧渣综合利用项目。到2015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5%。
(五)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1.控制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采取分散或相对集中、生物或土地处理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在人口相对集中、水环境容量相对较小的地区可采用环境工程设施处理;在人口密度较低、水环境容量相对较大的农村区域,可利用湿地、沟塘等自然系统就地处理。结合农村沼气建设与改水、改厕、改厨、改圈等措施,优先建设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2.控制农村土壤污染。
积极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对策,开展土壤污染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逐步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的监管和质量标准体系。加强监管,有选择地发展适合本地资源优势和环境容量的特色产业,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因地制宜、多方筹资,大力建设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保护重点水域和基本农田,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全面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大力开发秸秆利用新途径。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质量调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和监测制度,实施污染土壤修复示范工程。加大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和环境监管力度,提高农产品质量,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广普及先进的化肥、农药施用技术,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
3.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改圈,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逐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生活垃圾采取简易卫生填埋处理方式,逐步推广村收集、乡镇中转、区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采取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大力建设沼气池,处理农村人畜粪便污水,建设处理粪便、有机垃圾、木屑等废弃物的集中堆肥设施。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标准,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加大对“农家乐”等农村娱乐场所的污水治理和监管力度。优化农村生活用能结构,积极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控制散煤和劣质煤的使用,将农村污染治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同发展清洁能源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推广“猪—沼—果”和沼气池、畜禽舍、厕所、日光温室“四位一体”的能源生态模式。综合利用作物秸秆,推行秸秆养畜、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气化,逐步改变农村能源结构,减少空气污染物排放。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做到与城市同步建设发展。2015年,适宜农户沼气普及率达到70%,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70%。
4.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
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防治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污染严重的企业向落后农村地区转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和工艺落后的生产项目及设备,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
5.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综合采取技术、工程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能力。在粮食主产区和重点流域,大力推广和尽快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进行种植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在高污染风险区优先种植需肥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推行田间合理灌排,大力发展节水农业。
6.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
大力推进生态创建工作,到2015年,贡井区80%的乡镇达到生态乡镇标准,其余区县50%的乡镇达到生态乡镇标准;全市建成省级生态乡镇52个,创建市级生态小区10个、市级文明生态村125个。
(六)加强环境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1.强化环境能力建设。
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环保业务用房项目、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和环境监察队伍能力建设,规划建设饮用水源地水质全分析特定项目、釜溪河廖家堰、威远河双河口、旭水河双河口、叶家滩、烈士堰水库等6个水质自动监测项目和富顺县、荣县、南湖新城及沿滩区4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项目,实施PM2.5、臭氧及一氧化碳监测、交通干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城市环境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农村环境空气监测站、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酸沉降监测、应急监测、环境监测信息网络建设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等项目,建成以自贡市环境监测站为依托的省级环境监测站中心分站,建设荣县和富顺县重点环境监测站,新建自流井区和大安区环境监测站,实施双溪水库和碾子滩水库的环境监控视频系统、自动监控系统、应急监测能力及数据监控中心建设,完成环境信息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测能力。
到2015年,实现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机构、环保信息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对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及重金属等主要污染物排放负荷达80%以上的重点污染源实现自动实时监控。
2.强化环境安全应急体系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组织、保障和运行体系,全面提高保证环境安全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及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不断提高应急能力。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信息畅通、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建设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区域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体制。规划实施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环境污染监控及应急指挥中心、环境安全应急培训中心、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等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加强辐射环境监管和监测队伍建设,提高核与辐射监管能力,建立核与辐射管理信息系统。到2015年,确保废弃放射源收贮率达到100%,群众对电磁辐射影响的投诉解决率达到100%,无三级以上核事故,市辐射环境监测站完成标准化建设。
3.加强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
(1)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
完成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任务。分级实施重点污染源及其他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和数据质量管理考核工作。每年下达污染源监测年度计划。编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加强监测质量管理和控制,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大力推行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完成全市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和验收任务。开展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合理使用通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测数据,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建设。
(2)加强监测能力建设。
加快实施标准化建设、重金属污染监测能力建设、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测能力水平,不断拓展监测项目范围,为总量减排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3)建立建全保障体系。
高度重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加大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力度,加强联动、配合和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资金保障制度,形成中央、省、地方、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保证规划有效实施。各区县要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察范围,层层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环保工作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要将环境保护规划的完成情况与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和经济工作考核相结合,确保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
(二)建立建全监管保障措施
建立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问责制、行政责任追究制和行政监察制,实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实行区域限批制度,对环境质量超标、未完成年度规划的区县实行区域限批。实施系统科学的环境管理,提高环境管理效能,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文明的环境管理制度,更好地参与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贯彻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区域开发利用、重要产业发展、自然资源开发和城市建设等规划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将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建立健全新建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将环境功能区划、总量控制、环境容量、环境风险评估作为区域和产业发展的决策依据,合理调控发展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三)建立完善环保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实行釜溪河流域(自贡)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建全环境质量考核制度,形成以环境质量考核为核心的环保资金转移支付运行机制,促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水环境质量改善。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重污染企业退出试点以及环境税制度建设工作。对“两高一资”企业、资源能源消耗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等探索实施差别电价和差别水价收费,推行阶梯式电价和水价政策。实行环境信用制度,分级管理,促进企业自觉治理环境污染。深化绿色信贷政策,建立抑制重污染项目和鼓励清洁生产项目的信贷机制,促进环保和金融系统的合作和信息共享。
(四)建立公众参与运行机制
完善环境宣传教育体系,落实全民环境教育计划,加强面向不同社会群体的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公民的环境意识和环境责任感。完善环境信息发布制度,及时收集、分析环境动态并积极应对。推进城镇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重点城市饮用水水质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建立涉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推进实施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畅通环境信访、12369环境热线、网络邮箱等信访投诉渠道,鼓励实行有奖举报。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加强环境标志认证,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制度,倡导低碳、绿色的生活和消费方式,逐步形成崇尚自然、保护环境、循环利用、减量排放的行为习惯。
(五)建立环保资金筹措机制
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投资大、任务重,必须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筹资方式。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导向作用,将环保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逐步建立起政府投入、设施有偿使用、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多渠道、多元化社会投融资体制。充分利用商业融资手段筹集资金,以“产权股份化、投资社会化、治污集约化、运作市场化、管理企业化”的模式,鼓励吸引外资和民间资本投入,采取独资、合资或租赁承包的方式运营、管理环境基础设施。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积极向国家或省上争取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采用贷款、委托理财、融资租赁、股权信托等方式,加大对环保项目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平台作用,广泛吸收民间资金、企业投资和社会其他资金投入环保项目建设。积极配合金融部门建立企业征信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快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努力改善环保项目业主融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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