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交通委关于颁布《天津市建筑绿化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

颁布单位: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号:津建科[2013]727号
颁布日期:2013-11-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建设交通委关于颁布《天津市建筑绿化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低碳城市建设,确保建筑绿化工程质量,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等单位按照我委《关于下达2011年度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建科[2011]997号)的文件要求,编制完成了《天津市建筑绿化应用技术规程》。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天津市建筑绿化应用技术规程》(DB29-220-2013)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在我市实施。其中,第3.0.3、3.0.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天津市屋顶绿化技术规程》(DB/T29-118-2004)同时废止。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规程,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本规程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及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本规程由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由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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