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落实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津政办发 〔2013〕15 号
颁布日期:2013-02-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落实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

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落实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的实

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2月28日

关于落实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

责任目标的实施意见

市国土房管局

2013年,我市与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签订了目标责

任书,市委、市政府再次将住房保障工作列为20项民心工程,确

定全年工作目标: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8万套,建成保障性住房7

万套,新增"三种补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

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下同)受益家庭1万户,拆迁改造

市区危陋房屋和城中村156万平方米、2.7万户。为加快改善我市

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全面完成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分解责任目标

根据各区人民政府核定确认的全年危陋房屋和城中村拆迁改

造任务,将工作责任目标分解到各区;根据保障性住房建设实际

情况,进一步明确2013年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的责任单位;根据

全市最低收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布情况,将2013年"三种

补贴"等工作责任目标细化分解到区县。

二、落实责任主体

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辖区的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

将承担的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目标任

务,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时间进度。

三、加强协调服务

分解责任目标中涉及的国土房管、发展改革、建设交通、财

政、民政、规划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为区县服务,加大

协调督办力度,提高办事效率。

四、建立考评机制

为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按照责任目标,加强对各责任

主体的考核。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区县年度工作

目标考核。

五、加大宣传力度

各区县要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政策长效宣传机制,充分运用有

线电视、报纸、政务网等媒体开展政策宣传,要组织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居委会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工作。要加大政

务公开力度,严格落实公示制度,认真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住房

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2013年住房保障和征收(拆迁)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附件:

津政办发2013年15号.doc

http://www.tj.gov.cn/zwgk/wjgz/szfbgtwj/201303/P02013031333695134918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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