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拉萨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整改方案》的通知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拉萨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整改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1-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拉萨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整改方案》的通知
拉政发〔2014〕1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创模”工作的安排部署,11月13-16日国家环保部考核验收组对拉萨市“创模”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在11月16日召开的意见反馈会上,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拉萨“创模”八年来,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宣传教育、环境质量保护改善和创模档案资料整理上取得的显著成绩,但对照国家“创模”考核标准和内地环保模范城市的先进做法,还存在一些问题,专家组提出了反馈意见。
为圆满完成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现将拉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整改任务分解如下,请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拉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整改任务分解表》内容执行。
附件:《拉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整改任务分解表》
拉萨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5日
附件
2014拉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整改任务分解表
制表单位:拉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序号
整改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责任人
1
大气污染防治
充实机动车尾气管理科室人员,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管理工作;强化大气自动监测人员培训,具备独立运行维护能力
市环保局
李维生
2
大气污染防治
加强对冒黑烟的公交车、出租车管理,加快黄标车的淘汰进度,尾气不达标车辆严禁上路
公交集团
曹志明
3
大气污染防治
加强对机动车尾气工作的管理,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对明显冒黑烟车辆进行拦停,对尾气超标车辆不得年检通过,下发对冒黑烟、黄标车、老旧车辆淘汰指导性文件,开展对黄标车、报废车辆限期淘汰工作
市公安局
马军
4
大气污染防治
强化全市建筑工地的管理,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对施工运输车辆采取遮挡、冲洗,实施裸土覆盖、道路硬化等措施,下发全市严控建筑施工扬尘指导性文件
市住建局
格桑平措
5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危废中心建设及验收工作,加快推进企业在线监测设施建设,落实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设施长效运行机制
市环保局
李维生
6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严格责任机制,切实提高污水处理效果,提高污泥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率;加快完成渗滤液处理装置手续办理工作,确保渗滤液处理站正常运行;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进度,加快地表水水厂建设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开展城区管网的排查、维修、补充工作,提高污水收集率
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索朗江村
7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污水处理厂二期、垃圾填埋场二期建设进度
市住建局
格桑平措
8
环境综合整治
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化辖区街道、乡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洁,加强街道秩序管理,加强扬尘治理;开展交通沿线环境管理,确保视野内无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现象,无破坏山体、自然景观现象,无露天焚烧现象强化地表水环境治理,确保水体无淤积、黑臭现象、无明显漂浮物,河道、渠道两侧无垃圾杂物堆放;
7县1区及柳梧区、经开区
各县(区)县长及柳梧区管委、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9
环境综合整治
建立城市及城乡保洁水平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建立垃圾及污水收费制度制订并实施
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索朗江村
10
环境综合整治
沿交通干线的建筑工地视野范围内进行遮挡、美化
市住建局
格桑平措
11
环保能力建设
强化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宣教、环境信息、机动车尾气监管等能力建设
市环保局
李维生
12
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强化辖区内工业企业环评及环保“三同时”管理,加强清洁生产审核
7县1区及柳梧区、经开区
各县(区)县长及柳梧区管委、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13
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对辖区内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环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并全面检查,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工作,做好矿产采选等涉重金属及产生为非企业的环境安全及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提高在线监控企业管理水平;开展企业环保手续检查,对于手续不齐全的企业,限期补办,若限期补办未完成则停止生产;按照“创模”标准要求工业企业建立台账及补充档案资料
14
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对建成区内工业企业环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并全面检查,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工作,提高在线监控企业管理水平;开展企业环保手续检查,对于手续不齐全的企业,限期补办,若限期补办未完成则停止生产
市环保局
李维生
15
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加快禁燃区内燃煤燃柴锅炉淘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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