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通知
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巴政办发[2009]116号 |
|---|---|
| 颁布日期:2009-10-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通知
巴政办发[2009]11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邮政作为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和通信基础设施,具有品牌、
信誉、网络和服务优势。为改善我州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滞后现状,提
高邮政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到2012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优
势明显、功能完备、产品丰富、双向高效、服务便捷”的农村邮政物
流连锁服务体系,使邮政物流成为推进我州农村现代流通业发展的示
范企业和骨干力量,更好地服务于我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自
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
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09〕155号)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
下:
一、高度重视农村邮政物流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从推进我州农村改革发展的高度,充分认
识加快农村邮政物流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邮
政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
〔2009〕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
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2号)和《自治区
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新党
发〔2008〕17号),把全面加快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将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物流发展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
导,制定出台措施,简化审批手续,加大扶持力度,支持邮政企业充
分发挥行业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农村邮政物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
工作分工,通力协作,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措施,明确实施范围
和进度,加强指导和监管,推进农村邮政物流加快发展。邮政企业要
抓住机遇,整合速递物流资源,搞活经营机制,增加经营品种,做大
市场规模,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管理创新,确保商品质量,全面提升
竞争能力。要加强与其他物流企业沟通合作,共谋发展。进一步夯实
邮政普遍服务基础,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尽快成为服务地
方经济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需要的农村流通重要渠道。要深度拓展
邮政物流“三农”服务领域,在广大农户与生产企业之间、农村生产
基地与城市消费市场之间建立农资分销配送和特色农副产品销售“绿
色”通道,有效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促进农村商品双向流
通,解决农民买卖两难的问题,积极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本土就业,繁
荣农村经济。依托农村邮政物流信息平台,把握市场需求,宣传普及
农业技术,引导农民科学种植,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推进城乡
统筹发展。
二、加快农村邮政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高度重视乡镇邮政局所建设。紧密结合邮政发展特点和农村发展
需要,邮政企业要加快研究制订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发展改
革、建设部门要将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纳入自治州整体规划,
努力完善农村邮政物流布局。要着力推进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
邮政企业要制订空白乡镇邮政局所的补建计划,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补建计划的督促落实,各乡镇要积极支持邮政局所建设,力争在2012年
底之前完成全州48个邮政基础设施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
切实加强村邮站建设。各县市要将村邮站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
制订建设方案,明确建设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争取到2015年实现90%
以上的行政村有功能完善的村邮站。村邮站可设置在村委会、商店等
公共服务相对集中的场所,悬挂村邮站标牌,配置邮件报刊柜、信筒
(箱)。村邮站负责接收邮件报刊并妥投到户,同时可经营农资分销
配送。村邮站人员可由村委会安排专人担任,也可由村民自愿担任或
由村干部兼任。县市、乡镇要落实村邮站建设资金,并根据当地实际
对村邮站人员给予适当补助。
加快推进邮政物流集散网建设。在库尔勒建设区域型邮政物流仓
储集散中心;在重点农业县和库尔勒市建设县(市)域邮政物流分销
配送调拨中心;在乡镇和行政村建设邮政“三农”服务直营店和加盟
连锁店。
发展改革、经贸、建设、国土资源、农业和财政部门要支持相关
建设立项并给予划拨用地和减免相关配套费用支持。财政部门要积极
争取专项资金,对农村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
三、支持邮政企业进入农资和农产品市场
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可以经营种
子、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产品,也可以将农产品引入城市销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邮政企业及其
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可以开展农药经营活动,直接向
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其中经营属于危险化学
品农资产品的,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
务网点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
经营者书面委托,在有效区域内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
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邮政企业经营的农药、种子等农资产品
按照“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分类登记经营范围。对于
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资产品的,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许可的项目,在“许可经营项目”中登记经营范围;对于经营其他农
资产品的,在“一般经营项目”中登记。对于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
子或者受托代销种子的,在“一般经营项目”中登记为“不再分装的
包装种子”。
支持邮政企业围绕市场需求,拓展经营范围。针对农村消费市场
特点和农民需求,增加烟酒、医药、食品、日化、家电、农副产品经
销及教材和图书发行配送业务。同时利用邮政渠道,开展农产品进城
销售服务。相关部门对邮政企业和“三农”服务网点拓展经营范围提
供资质许可及经营便利。
四、鼓励邮政企业加快发展农村物流连锁经营
发展改革、经贸和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邮政物流体系建设的支持力
度,鼓励邮政企业利用网络优势,建立“连锁经营+配送到户+科技服
务”的农村物流体系,将其培育成为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要简化连锁经营企业的登记注册手续,邮政“三农”直营店及
所属的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可以持区级邮政企业连锁经
营的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登记手续。邮政企业所属的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站也可由当地
邮政企业代为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农资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明
确职责分工,强化对邮政“三农”服务网点的质量监管,避免多头检
查和重复检查。
五、做好信息化建设支撑和科普服务工作
邮政企业要按照自治州农村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积
极将邮政物流连锁配送信息系统与自治州农村经济信息网对接,实现
信息资源共享。同时,鼓励农业、植保、土肥及农技推广等部门与邮
政企业进行合作,聘请农技专家,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引导农民科学
种养。财政部门要从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中予以支持。
六、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
发展改革、财政、农业部门要结合邮政发展特点和农村发展需要,
将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农村邮政物流集散网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
并给予资金补助。邮政企业要加紧制定我州农村邮政物流发展规划,
州发展改革、经贸部门要将其纳入《自治州“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
划》之中,统筹协调推进。发展改革、农业和财政部门将邮政企业列
入自治州重要涉农企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强农惠农政策。
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邮政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国家
化肥淡季储备招投标,按配额享受资金补贴。鼓励邮政储蓄银行积极
为实力强、信誉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提供贷款,大力
发展农村个人小额贷款和保险业务。经贸部门要大力支持邮政企业申
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同时支持邮政企业与有实力的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进行合作,开展农产品进城业务和承
担第三方物流服务。交通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与运输企业合作,依托
州内运输平台发展农资仓储和配送业务,并提供通行和运管便利。鼓
励邮政企业与现有物流企业强强联合,充分利用乡镇客运站等农村交
通基础设施发展农村邮政物流。各县市、各乡镇及农业部门要加强邮
政物流宣传教育工作,使农民了解邮政物流、信任邮政物流、积极体
验邮政物流服务;要加强对邮政企业分销种子、农药、化肥等生产资
料的经营管理、采收分级、贮藏加工、收购销售等常识的培训和指导,
使邮政物流人员掌握基本农技知识;乡镇农业技术人员要承担为乡镇
邮政所提供农业生产资料需求和农副产品产销信息职责;要加强与邮
政企业的联系,建立长效协商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问
题,不断提高邮政物流服务“三农”的水平。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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