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州2011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昌州政办发 [2011]25号
颁布日期:2011-03-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自治州2011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昌州政办发[2011]2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

《自治州2011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州2011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资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90%以上;

——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

——种子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建立放心农资“示范店”14个。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

种子:以小麦、玉米、棉花、番茄等主要经济作物种子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超范围经营、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品种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等违法行为。

农药:以杀虫剂、杀菌剂和种子包衣剂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份、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掺杂高毒剧毒农药等违法行为。

肥料:以复混肥、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及床土调酸剂为重点,严查并打击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经营假冒伪劣肥料等违法行为。

(二)重点单位。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等,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及乡村流动商贩。

(三)重点区域。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大县,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以及县域交界处。

三、工作任务

(一)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春秋两季农资市场大检查,集中清查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严肃查处并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资单位。继续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重点检查在上年企业核查、市场检查、质量抽查有问题企业以及农业生产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企业,淘汰不合格种子企业。

(二)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继续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加大对禁用高毒农药清缴力度。强化春秋两季种子质量监督检查,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予以惩处,重点检查原种(亲本)来源和质量以及种子生产技术规程执行情况。

(三)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对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区域、产品、企业进行重点监测。扩大监督抽查范围,增加抽查频次,依法及时公布监测结果。建立“黑名单”制度,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要在相关媒体予以曝光,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涉及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四)创新农资供应模式,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认真总结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典型经验,开展放心农资“示范店”建设,积极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和放心农资“示范店”等直接在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

(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行为。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举报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组织精干力量,通过明查暗访核实案件线索,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不断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六)加强对农民的服务指导。采取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科学使用农资、识假辨假的能力,提升农民规范化种养殖技术水平。推广先进农业适用技术,推介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技物结合配套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构建打假机制。自治州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附后),各县市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集中开展放心农资产品宣传月活动,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落实农资打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内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部门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农资打假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制定联合行动计划,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农资打假工作合力。

(二)强化属地责任,落实综合执法。各县市农业局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切实履行农业部门农资打假和监管的责任。积极争取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办案经费,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执法办案设备,保障农资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三)构建监管平台,完善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各县市农业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监管工作档案,推进农资监管网络建设进程,构建信用管理平台,逐步实现监管信息直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推行农资质量公开承诺制,确保销售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督查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打假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查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失职、监管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责任事故的,要追究责任;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要通报表扬。各县市(园区)要认真总结各阶段工作,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和案件办理情况。

五、工作安排

(一)3月份,按照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1年农资打假工作,细化各项具体行动方案。

(二)3-4月份,组织开展放心农资“示范店”建设;指导各县市(园区)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3-4月份,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启动仪式暨现场培训咨询活动。

(四)3-4月份,开展春季种子市场大检查。

(五)7月份,总结上报上半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研究下半年工作。

(六)8-9月份,开展春季种子市场大检查。

(七)9-10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进行市场整顿,开展秋季督查,对各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八)12月份,总结2011年工作,检查各地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自治州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谭成贵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陈勇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杨金勇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建新州农业局局长

钟锋州农业局副局长

叶明星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王新州工商局副局长

王军州农机局副局长

马连成州供销社副主任

罗宁州法院副院长

张军威州检察院专委

陈涛州公安局局长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钟锋兼任,副主任由李宾舰、徐介寿担任。工作人员:侯颖、李怀忠、马俊海、胡晓侬。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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