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区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文号:喀署办发[2009] 106号
颁布日期:2009-06-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推进我区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工作的意见

喀署办发[2009]10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在全国推广山东邮政发展农村物流经验现场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9]42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做大做强农村邮政物流,充分发挥邮政优势,活跃我区城乡市场,加快新农村建设,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就深入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政策上加大对推进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支持力度。推进我区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工作是一个新生事物。自2005年以来,党中央连续五年下发了一号文件,对邮政企业参与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喀什地区利用覆盖城乡的邮政运输网络和135个遍布城乡的邮政网点,充分发挥集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三流合一”的网络优势和信誉优势,开展了农资物流配送服务工作,在农户与农资生产企业之间建立了直销的桥梁,形成具有邮政特色的农资产品分销的“绿色”通道。目前我区农村邮政基础设施仍然比较薄弱,邮政企业经营农药、种子等业务的资质不统一,业务种类和服务产品不够丰富,网络配送能力和农资储备能力不足,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受到严重制约。《意见》提出要着力打造管理集约化、网络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农村邮政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健全完善经营机制,到2012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农村邮政物流服务体系。并从推进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邮政进入农资市场、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和加强规划引导五个方面提出了今后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做好农村邮政物流已成为农村物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求各县市、各部门在政策上加大对邮政的支持力度,加快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健康发展。

二、推进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邮政基础设施是重要公用设施,也是推动邮政物流发展的物质基础。由于喀什邮政交通线长,服务范围较多,任务较重,邮政网点建设资金短缺,广大农村邮政农资分销配送连锁店(即农村邮政网点,也为邮政“农家店”)基础设施较差。加之,各地加大城乡规划建设力度,不少农村邮政农资分销配送连锁店被列为拆迁对象,难以适应邮政物流服务的要求。根据《意见》力争在2012年之前全部完成邮政基础设施空白乡镇的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目标。各县市、乡镇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加快研究制订城乡邮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完善农村邮政物流布局,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完善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物质基础设施。

三、支持邮政进入农资市场。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协调工商、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按照《意见》要求,在办理邮政企业合法参与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产品经营资质和费用减免方面给予支持。同时,努力消除当前部分县及乡、镇政府在邮政开展农资配送工作中人为设置的障碍,利用广大农村邮政网点长期开展便民惠民服务中形成的良好信誉和品牌优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广使用邮政配送的农资产品,支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拓展经营范围,逐步将网点建设成为集农资、邮政、报刊、日用百货品等多类产品经营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四、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邮政物流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邮政企业利用网络优势,建立“连锁经营加配送到户加科技服务”的农村物流新体系,培育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简化连锁经营企业的登记注册手续;经贸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全面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中,对符合条件的邮政“三农”服务网点给予重点考虑;农资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对邮政物流配送中心的商品质量监管,避免对连锁经营企业进行多头和重复检查。

五、完善政策扶持机制。支持将邮政企业纳入地区有关涉农组织机构中,作为成员单位参与服务“三农”工作和“科技下乡”活动,并享受相关强农惠农政策。县乡财政部门要支持农村邮政物流网络改造和提升配送能力,县、乡两级邮政局所改造扩建农资配送中心项目,凡符合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可申请该项资金补助。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完善相关规定,鼓励和支持邮政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国家化肥淡季储备招投标,促进农村物流发展。

六、加强规划引导工作。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目前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加强统筹规划,科学引导。各级政府要把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给予政策支持,统筹协调推动。协调经贸部门支持邮政企业与有实力的大型超市、商贸企业合作,开展农产品进城等业务;支持邮政企业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和农家店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扩大和提高经营网点覆盖范围和农村商品配送能力;协调农技推广部门与邮政企业开展合作,对邮政企业农资推广提供培训和指导,提高邮政科技服务“三农”的水平;协调交通运输部门支持邮政企业依托交通运输平台发展农资仓储和配送业务。

作为社会公用性企业,服务“三农”,参与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邮政企业在全社会生活中发挥更大作用而提出的具体要求。邮政企业要做大服务“三农”的规模,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当给予更多、更大的支持,以国办发[2009]42号文件为依据和指导,因地制宜出台我区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给予发展农村邮政物流更好的社会环境、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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