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塔城地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塔城地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地区种牛场、种羊场:

塔城地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地区人大工委201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塔城地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2012年塔城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安排好各项工作。2012年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分县(市)、分行业指标由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另行下达。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塔城地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2011年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2011年,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深入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和地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地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坚持变化、变革、创新,大力弘扬新疆精神,提升新疆能力,践行新疆效率,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推进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全地区完成国内生产总值353.3亿元,增长17.1%;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3:45.7:31.3;完成工业增加值113.4亿元,增长21.8%;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内收入25.8亿元,增长40.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3.1亿元,增长34.4%;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10亿元,增长30.2%;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4096元,增长12.1%;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0080元,比上年增加1218元。

(一)民生工程大力推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完成游牧民定居房1929户,国有农牧场危房改造15472户,棚户区改造2509套,公共租赁住房1221套,廉租住房建设1265套等。定居兴牧水利工程进展顺利,乌雪特、麦海因和乌克塔斯水库下闸蓄水,完成6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建设,开工建设13个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防渗渠438公里。落实辽宁援建涉及民生资金29307万元,全面启动塔城市左公路西延、中小学校舍改造、县级医院等31个项目建设。全地区有6个县(市)通过全国科技进步考核,义务教育“普九”人口覆盖面保持100%,部分县(市)实行“十二年”义务教育,47个学校更新改造项目进展顺利,63个教育系统抗震加固、83所双语幼儿园全部完工投入使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7个县(市)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3.67%。地区医院精神卫生科、中心乡镇卫生院、7个县(市)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及46个村级卫生室正在进行开工准备工作,塔城市第一中学、第三中学实验图书楼、运动场、食堂等项目正在加紧建设,地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

(二)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积极开展“农业科技推广促进行动”,大力推广“七大主推技术”,完成总播面积670万亩,设施农业总面积6.8万亩,建立特色林果示范基地8个,新植特色林果面积2.3万亩,建立现代农业示范园区43个,高产创建、高效节水面积分别达到296万亩和415.5万亩;牲畜年末存栏439万头(只),出栏率、商品率、良种率分别达到90%、76%和71%;完成造林面积22.87万亩,增长51.6%。坚持把新型工业化作为第一推动力,深入实施优势资源转换和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和丰区域被列为新疆第五大煤炭开发加工基地,和丰、额敏(兵地、辽阳)工业园区升格为自治区级园区,中电投乌苏热电厂、青松建材熟料干法水泥等一批项目相继建成投产,落实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10亿元,增长30.2%。加快发展旅游业,成功举办裕民山花节、乌苏啤酒节、沙湾大盘美食文化节等活动,全年接待游客197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4.6亿元,分别增长30%和25%。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7亿元,增长14.7%,商贸物流、金融服务等实现平稳增长。

(三)项目管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高度重视项目管理,与县(市)签订责任书,制定地区项目考核办法,形成地县(市)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领导抓落实的高位推动模式。完成社会发展、城建、交通、电力、水利等一批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报批工作,争取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项目346个,落实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15.5亿元,比上年增加7000余万元。全地区确定重点项目70个、子项目156个,完成投资104.5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51.4%。克—塔高速公路、白杨河引水、乌苏热电、国网能源和丰火电一期、中电投和中广核风电等重大项目完成年度投资任务。边境县(市)和援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列入国家2014年亚行贷款备选项目计划,前期工作正在加紧推进。和布克赛尔县年产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等重点工程纳入自治区“十二五”规划。塔城市阿不都拉、乌苏市吉尔格勒等水库初步纳入《国家“十二五”大中型水库规划》。克—塔铁路预可研工作正式启动,塔城热电、和丰火电和县城集中供热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

(四)加强协调服务,援疆工作稳步实施。主动开展受援对接工作,制定对口支援项目管理办法,建立信息月报制度和项目进展督察制度。辽宁省分两批下达受援项目65个,安排援建资金4.5亿元,其中,辽宁省实施的8个“交钥匙”培训项目已完成,安排援建资金3419万元;塔城地区实施的57个“交支票”项目,安排援建资金4.16亿元,重点投向安居富民、定居兴牧、棚户区改造、学校医院、技能培训基地及干部人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培训等项目。目前,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完工项目44个,完成投资10.5亿元,在全疆率先实现“资金到位百分之百,项目开工百分之百”的目标要求。

(五)节能减排有序开展,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区化学需氧量减排量3696吨,二氧化硫减排量2313吨,氮氧化物减排量339吨,氨氮减排量11.13吨,全年任务完成率分别为101.5%、101.1%、103.7%、100%,各项节能减排指标得到有效控制。工业领域方面,完成新疆乌苏啤酒、新疆天玉生物科技等2家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建筑领域方面,依托援建资金,全区实施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1.87万平方米,托里、裕民县实施了集中供暖改造工程。交通领域方面,加大淘汰报废车辆力度,淘汰报废车辆2825辆。公共机构领域方面,开展“能源短缺体验日”、“四个停开”及系列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启动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机制,完成“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建设,实施禁牧1618万亩、草畜平衡6545万亩,完成造林22.9万亩。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

(六)强化价格监管。加大临时价格干预力度,对红砖等地产建材出厂价格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派出督查员分赴各县(市)进行督导,授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实行零售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使地产建材价格逐步控制在合理区间之内。进一步强化成本监审和价格监测,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节假日市场、专项和重点价格检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9件、违法所得54.6万元。通过召开政策提醒会、告诫会等形式,引导行业加强自律。

二、2012年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和地委(扩大)会议精神,紧抓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辽宁省对口支援塔城的两大历史机遇,立足“择优决策、重点突破”总体发展思路,全力建设“九大现代产业体系”,以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基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科学跨越的必由之路,大力弘扬新疆精神,增强“三种意识”,做到“三个更加”,努力建设幸福塔城。

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区生产总值增长16%;工业增加值增长2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7.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20%;居民消费价格上涨4.5%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6%;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800元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努力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确定这样的预期目标,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考虑了地区经济和社会各方面需要以及现实可能,符合实际,经过努力可以实现。

确定生产总值增长16%,主要考虑贯彻落实好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目标任务,坚持科学发展,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道路。按照自治区“稳中求进、进中求变”的总基调要求,只有保持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才能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缩小与发达地区发展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使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但是考虑到部分重大项目正在开展前期,没有实现产能,尚不能直接拉动经济增长,地区结合实际确定了年度增长目标。

确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7.9%,主要考虑扩大投资规模是提高生产力、发展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的稳固支撑,是调结构、惠民生、强基础的重要抓手。随着中央支持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各项政策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国家部委、中央企业对新疆的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对口援疆工作全面推进,差别化产业政策进一步落实,一大批产业项目建成投产和加快建设,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力推动投资持续较快增长,为地区加快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确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6%,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800元左右,主要考虑国家将出台调整收入分配的政策措施,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同时,自治区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目标,继续开展“民生建设年”活动,切实解决好就业、社会保障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快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让各族群众在改革发展中得到实惠,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

确定居民消费价格上涨控制在4.5%左右,主要考虑2011年涨价的翘尾影响预计在2个百分点左右;当前全国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大宗商品价格和金融市场震荡加剧,输入性通胀因素不容忽视。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信息参考价、进一步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关系,将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价格总水平上涨,市场价格上涨预期仍然较强。

三、2012年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完成《塔城地区“十二五”工业供水规划》、《塔城地区“十二五”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快铁喇、和什托洛盖、四棵树、沙湾四个煤炭矿区规划报批工作,进一步加大和什托洛盖(含白杨河)煤田勘探工作力度。煤化工方面,加快帅科60万吨焦炭、徐矿集团年产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积极推进和丰煤制烯烃等项目前期工作。煤电产业方面,加快国网能源和丰2×30万千瓦火电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竣工投产;加快推进中电投塔城热电、和丰火电和国网能源和丰二期、国电和丰火电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新能源方面,争取自治区尽快批复塔城地区老风口—玛依塔斯风区规划,加快国电龙源老风口、国电铁厂沟玛依塔斯等项目建设进度,力争早日竣工投产;积极推进中电投、国电二期和新能源等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加快推进港能沙湾金沟河六级、乌苏市四棵树四、五级水电站等项目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完工。石油下游产品加工方面,加快新疆华巨20万吨聚乙醇(PAV)建设进度,力争早日投运。建材业方面,加快和布克赛尔县全荣水泥、塔城市恒星水泥建设进度,积极推进沙湾天山水泥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金属非金属加工业方面,加快推进乌苏市凯隆源年产50万吨特种专用钢、大成实业年产30万吨镁铝合金、新疆托里润新矿业斑岩型铜矿等项目建设进度。轻工饲料行业,重点加快沙湾县伊欣中天棉籽蛋白建设,力争年内投运。纺织业方面,重点加快天泰粘胶短纤维、秦岭纺织10万锭纺纱技改搬迁扩建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年内投产;积极推进梦娜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全面启动建设。园区建设方面,按照“十六字”方针和“四个集、五个要”奋斗目标,全力推进和丰、乌苏和额敏工业园区建设,争取沙湾工业园区升格为自治区级园区;尽快完成辽塔新区战略规划和建设规划,用规划指导园区建设。

(二)全力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建设。按照地委扩大会议“三个下来、七个起来”部署要求,在进一步优化种植结构,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163万亩小麦种植任务的基础上,以实有种植面积为基数,有序推进盆地县(市)退耕减种工作,及时研究分析,认真总结改进,坚定不移落实,确保种植面积调下来。严格执行地委关于审批权收归地区的决定,严肃查处毁草开荒行为,巩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成效,确保毁草开荒禁下来。综合运用行政管理和市场机制相配套的措施,通过工程节水、农田节水、管理节水、价格节水等措施,多渠道开源节流,确保农业用水减下来。区别轻重缓急,优先涉外河流,加快引塔济裕工程和阿不都拉、玛热勒苏、吉尔格勒等山区控制性水库前期工作;继续抓好白杨河引水工程、6座定居兴牧水库和5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以及11项水利骨干工程建设,力争早日建成使用,确保水利工程干起来。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原则,以畜牧业“115”工程为引领,以养殖大户、标准化养殖场建设为重点,积极引入和示范推广现代畜牧业生产养殖业态,加快发展肉羊、肉牛、生猪及禽类产业,大力实施农区畜牧业增量工程,确保牲畜出栏多起来。统筹做好农业节水与生态增水工作,加强林木管护,全面落实林带浇水日制度与工程性、政策性水利保供措施和制度,建立林木灌溉良性促进机制,确保防风林带绿起来。在保证林带绿起来的同时,做优做强特色林果产业。紧抓国家确立巴克图口岸为绿色大通道试点机遇,加强基地建设,完善运行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经贸合作,努力实现产品适销,品种对路,产销顺畅,确保果蔬出口旺起来。要按照科学选址、设施完善、产业配套的目标要求,全面完成1030户牧民定居任务,确保定居牧民富起来。要加快推进以农产品加工为重点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壮大和招商引资工作,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率先发展骨干加工龙头企业和区域优势突出的农牧业产品精深加工业,确保特色加工强起来。要精心组织实施好地区农产品品牌创建规划和实施意见,借助五大展会与专业化品牌营销手段,着力打造标准农业、品质农业、安全农业、品牌文化,确保知名品牌亮起来。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推进乌克塔斯、特吾勒等6座定居兴牧水库建设进度,确保6座水库年内竣工投运。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住房改造。完成农村公路和乡镇场客运站的年度建设工作。扩大城镇居民和农牧民参保覆盖面,提高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率。大力增加就业岗位,健全城乡统筹就业服务体系,做好零就业家庭、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群体就业服务工作。加强职业培训和适用人才培养。大力开发面向困难家庭的公益性岗位。

(四)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按照地区“文化教育发展年”总体要求,重点实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文化产业发展工程、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职业教育整合转型发展工程、“两基”巩固提高工程、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等文化教育“双十”工程。积极推进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争取更多项目列入“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东风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进一步改善城镇、乡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快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体育产业发展,实施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开工建设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医院精神卫生科项目和3个中心乡镇卫生院、46个村级卫生室及7个县(市)卫生监督所等项目。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成果。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加快和丰县公立医院改革步伐。

(五)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坚持把区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科学有序进行产业布局和资源开发。要高度重视节能减排,狠抓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的落实,积极推进重点节能改造、节能产品惠民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等工程,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要集中建设一批城镇道路、供排水、集中供热、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精心组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着力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要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快推进天然林保护、水土保持、退牧还草、造林绿化等生态工程建设,下大力气抓好塔城盆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保护好巴尔鲁克、塔尔巴哈台等山地草场,全面完成28.98万亩营造林种植和禁牧1618万亩、草畜平衡6454万亩的目标任务,努力把塔城建设成为新疆生态良好的核心区。

(六)突出抓好项目工作。安排地区重点建设项目90项,计划投资150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50%以上。继续加大项目前期费投入力度,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加快项目审批进度,重点完成克—塔合资铁路初可研编制,争取通过自治区审查;完成额敏河流域规划报批工作,完成库鲁斯台草原供水工程项目建议书报批和可研编制工作,完成塔城市阿不都拉、乌苏市吉尔格勒水库可研和初设报批工作,完成塔城市锡伯图、额敏玛勒苏水库项目建议书编报等工作;加快亚行贷款项目前期进度,争取早日开工建设;争取将徐矿集团年产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纳入国家煤制天然气建设规划,中电投年产2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纳入自治区规划;加快凤凰—乌苏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进度,促进区域内各电压等级电网协调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资金支持,加快和布克赛尔县白杨河引水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支持克拉玛依—巴克图高速公路建设,力争早日完工投入运行。同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五制”,控制项目工期和质量,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防止挤占、挪用、浪费建设资金,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同时,积极与克拉玛依等周边地州市沟通协商,共同开展西部国际大通道研究工作。

(七)做好对口援疆工作。主动加强与辽宁省的沟通对接,及早落实援疆项目资金和项目建设条件,抓紧做好项目论证设计、实施方案审查等前期工作,完善土地、规划、环评等前置手续,实行“绿色通道”审批,确保援疆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运。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优先位置,把产业援疆、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作为重点任务,发挥辽宁省先进的人才、管理和技术优势,抓好签约项目落地工作,努力提高履约率。进一步规范援疆项目管理,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援疆项目有序、有力推进。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援疆工作动态信息,建立健全援疆项目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援疆工程成为各族群众满意工程、廉洁工程。

(八)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确保粮食和农副产品供应,支持蔬菜种植基地和大棚建设,保证供需平衡;支持建设饲草料基地,发展饲草料生产,强化良种繁育和动物疫情防疫工作,提高主要畜产品产量和商品量;科学合理规划布局,逐步扩大地产建材特别是红砖产能,在建设用地审批、银行融资等多方面给予政策扶持,促进生产,扩大供给。组织和协调好农副产品加工销售,鼓励直接向超市供货,充分发挥超市主渠道作用,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继续强化价格监测,健全农产品、重要商品的供求和价格变动的监测预警制度,做好市场供应和价格应急预案,防范少数商品价格异常波动向大范围传导。进一步完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把握好时机和力度,兼顾农牧民、广大消费者、生产流通经营各方面的利益。继续实施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并根据价格上涨幅度及时上报调整联动补贴标准。按照《自治区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尽快建立并实施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发挥好价格调节基金在扶持生产、增加储备、调控市场、稳定价格、补贴困难群众等方面的作用。继续加大对国家和自治区在扶持生产发展、改善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引导媒体严肃、客观、真实宣传价格形势。继续通过召开政策提醒会、告诫会等形式,引导行业加强自律,强化内部管理,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为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稳定的市场价格环境。

附表:塔城地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计划指标(一);

塔城地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计划指标(二);

塔城地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计划指标(三)。

附表下载:/uploadfile/201207/2/1657288533.xls

http://www.xjtc.gov.cn/zhengwugongkai/zhengfugongwen/27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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