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文号:塔行办发[2009]1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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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12-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
塔行办发[2009]14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2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新党发[2008]17号)精神,现就支持邮政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优势,进一步推动我区农村邮政物流加快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的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发挥邮政企业自有品牌、网络和服务优势,整合农资生产企业、农家店等社会资源,在农户与生产企业之间建立产品直通车,形成具有邮政特色的农资产品分销“绿色”通道,促进农村商品的双向流通,邮政企业加强与农技部门合作,利用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平台宣传、普及、推广农业技术,引导农民科学种植,对于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塔城邮政自2004年即已开办了服务“三农”的农资邮购业务,2005年至2009年地区农资邮政物流配送业务快速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赢得了全区广大农民的接受和认可。
二、明确推进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服务“三农”为主线,以科技为支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邮政优势,合理规划,完善布局,加快提升农村邮政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展目标:着力打造管理集约化、网络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农村邮政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健全完善经营机制,到2012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农村邮政物流服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加快推进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及《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09]155号),结合邮政发展特点和农村发展需要,不断优化邮政网络结构和网点功能,切实提高农村邮政服务水平。一是推进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邮政管理部门和邮政企业负责制订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计划,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补建计划的督促落实,各乡(镇)政府要积极支持邮政局所建设,力争在2012年之前完成邮政基础设施空白乡镇的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农村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全面提高农村邮政局所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综合实力。二是切实加强村邮站建设。村邮站作为普遍服务的平台和分销业务的基地,是邮政发展的长远大计。各级政府要将村邮站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制订建设方案,明确建设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争取到2015年实现90%以上的行政村有功能完善的村邮站。村邮站可设置在村委会、商店等公共服务相对集中的场所,悬挂村邮站标牌,配置邮件报刊柜、信筒(箱)。村邮站负责接收邮件报刊并妥投到户,同时可经营农资分销配送业务。村邮站人员可由村委会设置专人,也可由村民自愿承担或由村干部兼任。县乡政府要落实村邮站建设资金,并根据当地实际对村邮站人员给予适当补助。
(二)支持邮政进入农资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药管理条例》,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可以开展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经营活动,并直接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一是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税务、农业及安检等部门要协助支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二是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书面委托,在有效区域内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三是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经营分装种子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统一申请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工商、税务、农业及安检等部门要协助支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四是相关市场监管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邮政服务“三农”的支持,在一些具体操作上给予协调和帮助,支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拓展经营范围,并逐步建成集农资、邮政、电信、报刊等多类产品经营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网点。
(三)鼓励邮政企业加快发展农村物流连锁经营。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邮政物流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邮政企业利用网络优势,建立“连锁经营加配送到户加科技服务”的农村物流新体系,培育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工商部门简化连锁经营企业登记注册手续,邮政企业及其所属的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由当地邮政企业代为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农资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对邮政物流配送中心的商品质量监管,避免对连锁经营企业进行多头和重复检查。鼓励邮政企业全面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中,优先考虑邮政“三农”服务网点,邮政企业可直接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申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
(四)加强规划引导和政府扶持。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目前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加强统筹规划、科学引导、政府扶持。各县(市)要把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给予政策支持,统筹协调推动。要将邮政企业纳入涉农企业范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强农惠农政策。一是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和邮政管理部门要结合邮政发展特点和农村发展需要,将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农村邮政物流集散网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并给予资金补助。二是经济信息和邮政管理部门要会同邮政企业加紧制定我区农村邮政物流发展规划,将我区农村邮政物流发展规划纳入《地区“十二五”物流业振兴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三是发展改革、农业和财政部门将邮政企业列入自治区重要涉农部门,享受相应强农惠农政策。四是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邮政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国家化肥淡季储备招投标,按配额享受资金补贴。五是鼓励邮政储蓄银行积极为实力强、信誉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提供贷款,大力发展农村个人小额贷款和保险业务。六是商务部门要继续把邮政企业列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同时支持邮政企业与有实力的商贸企业进行合作,开展农资产品进城业务和承担第三方物流服务。七是农业部门要加强对邮政企业和职工的培训和指导,普及农技知识,提高邮政科技服务“三农”的水平。八是交通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与运输企业合作,提供通行和运管便利,依托区内运输平台发展农资仓储和配送业务,并鼓励邮政企业与现有物流企业强强联合,充分利用乡镇客运站等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农村邮政物流。
五、相关工作要求
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邮政物流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协作,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明确实施范围和进度,加强指导和监督,推进农村邮政物流加快发展。邮政企业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抓紧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整合速递物流资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搞活经营机制,加强管理创新,全面提高竞争能力。要进一步夯实服务基础,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增加销售品种,扩大市场份额,做大市场规模,提升服务水平,尽快成为服务当地经济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需要的农村流通重要渠道。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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