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TD—SCDMA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文号:塔行办发[2009]47号
颁布日期:2009-04-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支持TD—SCDMA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

塔行办发[2009]47号

塔城市、额敏县、托里县、裕民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中央和自治区驻塔各单位:

TD—SCDMA是我国通信业第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三代移动通信(3G)国际标准。推动TD—SCDMA发展,对于加快我国信息化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国民经济信息化,积累我国自主研发经验、提升产业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继续支持中国移动TD—SCDMA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通[2009]29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TD—SCDMA网络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函[2009]39号),塔城地区作为新疆实施TD—SCDMA网络建设的地区之一,由中国移动塔城分公司投资实施地区TD—SCDMA网络建设和业务运营。经行署同意,计划于2009年9月底以前完成塔城、额敏、托里、裕民、和布克赛尔5个县(市)TD—SCDMA网络建设并开通使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将TD—SCDMA网络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组织协调机构,在发展上予以政策倾斜,在建设用地、环境评价、基站选址、管道建设、电力引入和工程施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二、地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地区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运营企业,严格执行《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工信部联通[2008]235号)。中国电信塔城分公司、中国联通塔城分公司要站在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的高度,积极支持TD—SCDMA网络建设,对中国移动塔城分公司TD—SCDMA网络建设需要的铁塔、管道、光缆、电路等基础设施和传输资源,开放共享可用资源。

三、各县(市)、各部门要大力支持TD—SCDMA的市场培育工作。在业务服务审批方面,要提高工作效率,减化审批程序,给予政策支持。在公众宣传方面,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扩大宣传面,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在市场推广方面,要引导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使用,尤其由财政报销信息服务费的单位要率先使用TD—SCDMA终端、业力和信息化服务。

四、中国移动塔城分公司要高度重视自主创新,在技术研发水平不断上台阶的同时,进一步开发新业务,改进服务质量,重点解决好3G使用功能的开发问题,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全的服务。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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