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5年行署第一次常务会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吐地行办函〔2015〕3号
颁布日期:2015-0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召开2015年行署第一次常务会议的通知

地直各有关单位:

行署定于2015年2月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下同)召开第一次常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

行署1号办公楼3楼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1.研究《吐鲁番地区领导干部领办、创办特色林果业标准化示范园实施方案》和《吐鲁番地区2015年特色林果采摘园、观赏园建设工作方案》

2.研究《关于提高地区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请示》

3.研究《吐鲁番地区行署工作规则》

4.学习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在自治区党委中心组学习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三、参会人员

(一)第一议题:10:00,研究《吐鲁番地区领导干部领办、创办特色林果业标准化示范园实施方案》和《吐鲁番地区2015年特色林果采摘园、观赏园建设工作方案》

参会人员:

1.行署专员、各副专员,行署秘书长、各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地区林业局、财政局、旅游局、水利局、发改委、质监局、农业局、农办、交通局、国网吐鲁番供电公司、农技中心、林果中心、林管站主要领导各1名。

(二)第二议题:10:20,研究《关于提高地区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请示》

参会人员:

1.行署专员、各副专员,行署秘书长、各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地区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社保局、中华联合保险公司主要领导各1名。

(三)第三、四议题:10:40,研究《吐鲁番地区行署工作规则》;学习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在自治区党委中心组学习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参会人员:

行署专员、各副专员,行署秘书长、各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四、有关要求

1.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并按会议议题参会,其余人员在行署二楼会议室等候,会议期间保持会场秩序。

2.请地区林业局、人社局做好相关汇报准备工作。

3.请各参会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2月4日19:00前报行署办公室文秘科(联系电话:8520949)。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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