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吐鲁番地区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吐地行办〔2014〕122号关于吐鲁番地区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部门、中央、自治区驻吐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4〕78号)精神,为全面掌握地名基本信息,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地区定于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地名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

地名是基础地理信息,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开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范围和内容

普查范围:吐鲁番市、鄯善县、托克逊县

普查内容: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三、时间安排

吐鲁番地区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2014年7月至12月,所有普查县(市)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完成所有县(市)的普查和各级检查验收工作。

第三阶段,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成果完善、上报、汇总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转化利用。

四、组织实施

此次地名普查范围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技术要求高,为加强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吐鲁番地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统一的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和普查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地区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普查工作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五、经费保障

地名普查工作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密切协调配合,扎实有序推进,确保普查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市)要及时成立普查领导机构,统筹做好人员、装备、经费等各项保障工作,为普查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二)严格规程规定。各普查机构要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认真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要严守普查工作纪律,不得私自伪造、篡改、发布普查数据。普查工作中所使用的设施、器材必须符合保密要求,对在普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落实保密措施。

(三)提高工作效率。普查工作要利用现代办公信息技术、地名信息化建设成果、地名工作档案资料和相关信息资源,进行分类整合和综合利用。要配备必要的现代办公设备和电子数据采集设备,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加强宣传工作。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附件:吐鲁番地区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4年8月25日

附件:

吐鲁番地区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玉买尔江·买买提(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海比布·买合木提(地委副秘书长)

艾甫尔丁·乃近木丁(行署副秘书长)

温倩姆·阿不力孜(地区民政局局长)

马骥(地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地区社会组织党工委专职副书记〈正处级〉)

成员:买合木提·艾外都拉(地区发改委党组书记)

艾力·衣明(地区民宗委〈民语委〉主任)

王霄飞(地区文物管理局局长)

陈书国(地区旅游局局长)

吴桂桐(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肖辉(地区经信委副主任)

王宇梅(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彬(地区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于建国(地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总工程师)

马兴波(地区水利局副局长)

王新忠(地区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纪检组长)

阿不力孜·吾拉音(地区畜牧局副局长)

常学军(地区工商局副局长)

艾克然木·艾山(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辑室副主任)

李永多(地区卫生局副调研员)

魏国梅(地区住建局副局长、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

张红军(地区林业局纪检组长)

万毅(地区统计局副局长)

苟敬川(地区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何强(吐鲁番机场总经理)

克依木·卡德尔(吐鲁番军分区副参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地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地区社会组织党工委专职副书记马骥兼任。办公室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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