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员干部职工尽快入住示范区保障性住房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8-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动员干部职工尽快入住示范区保障性住房的通知

吐地行办传〔2013〕12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建设吐鲁番示范区是实施地委、行署“宜居”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保证吐鲁番地区实现科学发展和建设“美丽吐鲁番”的重要载体。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广大建设者三年多的不懈努力,示范区一期2.86平方公里的基础设施已基本完成,体现“低碳、绿色、环保、宜居、和谐”理念的“中国西部太阳城”已初步建成。截至目前,现已有3518套保障性住房正式验收,达到入住条件,预计9月30日前将有3993套住房达到入住条件,到11月30日已开工的5637套保障性住房工程将全部达到入住条件。但是,由于前期宣传动员工作没有完全到位,目前仅有735套住房的业主领取了钥匙,168套住房开始装修。为了提升示范区的人气,尽快使示范区达到二三期工程开工的条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做好干部职工的动员工作

示范区能否尽快实现居民入住,直接关系到国家和自治区对示范区二三期工程的资金支持。因此,必须保证让购房职工尽快入住,才能展示新能源示范城市的新形象,并获得国家和自治区的后续支持。各县(市)、地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示范区保障性住房入住工作对加快吐鲁番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意义,单位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积极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尽快领取钥匙入住,支持示范区建设和吐鲁番的发展。要让示范区以蓬勃的朝气和旺盛的人气,以及新能源利用成果的展示,赢得国家和自治区对示范区二三期建设的资金支持。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表率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和行动上要与地委、行署保持高度一致,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怀着“热爱吐鲁番、建设吐鲁番、共建美好家园”的朴素感情,带头领取钥匙、带头装修、带头入住示范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本单位干部职工当好表率,为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项目资金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各级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为干部职工入住装修做好服务

示范区管委会要组织力量加紧做好住房的交验工作,验收一批,交付一批,为业主组织装修赢得时间;供电、电信、广电、燃气等单位要配合做好入户服务工作;各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为推进入住营造强大声势;示范区物业公司要主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切实解决好业主的实际困难,为干部职工顺利入住创造条件。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地区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和舆论导向的作用,开设专版和专栏,大力宣传入住示范区的重大意义,提高社会公众对此项工作的认知度和理解度,努力营造浓厚的入住示范区的舆论氛围。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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