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卫同志在自治区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住房保障和抗震防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通知的通知
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卫同志在自治区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住房保障和抗震防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通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9-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卫同志在自治区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住房保障和抗震防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卫同志在自治区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住房保障和抗震防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1〕39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1年9月16日
关于印发黄卫同志在自治区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住房保障和抗震防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新政办明电(2011)39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8月26日,自治区召开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住房保障和抗震防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卫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现印发你们,请迅速传达学习,认真贯彻落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在自治区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住房保障和抗震防灾工程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黄卫
(2011年8月26日)
同志们:
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住房保障、抗震防灾既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是今年自治区确定的22类80项重点民生实事工程中投资最大、任务最重的项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和关注这几项民生工程的实施和进展,多次开展实地调研,进行安排部署。8月19日,自治区党委召开第46次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建设标准和资金匡算,分析了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了支持的政策和措施,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今天,我们专门召开会议,就是要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对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住房保障和抗震防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今年的各项工程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刚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张鸿同志,通报了全区安居富民、住房保障和学校、医院抗震防灾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李洪波同志,通报了全区定居兴牧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哈密、昌吉、伊犁、和田、克州等地分别从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住房保障和学校、医院抗震防灾工程等方面都做了很好的经验交流发言,希望各地汲取经验,总结提高,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上半年各项民生工程成效显著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今年全区要完成30万户安居富民和1.58万户定居兴牧工程建设任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34万套、实施好230万平方米的学校、医院抗震防灾工程。截至8月15日,全区安居富民工程开工30.58万户,开工率102%,中央、援疆省市和自治区共安排补助资金45.34亿元,各地州市中哈密地区开工率最高,达到138%;定居兴牧工程开工1.69万户,开工率达107%,中央和自治区安排补助资金4.76亿元;各类保障性住房开工24.1万套,开工率达71%,中央和自治区安排补助资金82.7亿元,其中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保障性住房开工21.2万套、开工率达81.2%,由农业部门组织实施的农场危旧房改造开工1.86万套、开工率达54%,由畜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牧场危旧房改造开工1.55万套、开工率只有44%,由林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林业棚户区改造开工250套、开工率只有18%。昌吉、哈密、塔城、克拉玛依等地各类保障性住房开工率已达到或超过100%;学校、医院抗震防灾工程开工面积126.54万平方米、开工率达54.3%,自治区已安排补助资金12亿元,和田、巴州等6个地区开工率均达到100%。总体来看,各项工程建设开局良好、成绩突出、深得民心,特别是安居富民工程的开工率、开工总量和建设质量在全国检查评比中均取得第一,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表扬。
二、高度重视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部分地区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率较低。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要求,保障性住房必须在8月底前全面开工,学校、医院抗震防灾工程必须在7月中旬全面开工,但伊犁、喀什等地住房保障工程开工率不足60%;克州、喀什、伊犁等地学校、医院抗震防灾工程开工率不足50%;特别是国有农牧场及林区危旧房改造进展缓慢,直接影响到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的完成。
二是工程建设资金缺口仍然较大。对各地调研的结果显示,资金不足的问题普遍存在,并且是影响民生工程建设的重要因素。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部分地区,尤其是南疆三地州和贫困县,配套资金明显不足。第二是援疆资金到位率不高。目前援疆省市仅安排安居富民工程补助资金15.34亿元,按照中央确定的户均1万元的补助标准,还有14.66亿元没有到位,有的省市资金到位率不足30%,请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的负责同志核查各自省市援建资金的到位情况;定居兴牧、住房保障和学校、医院抗震防灾工程援疆省市支持渠道仍不明确,支持力度有限。第三是金融机构对“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的信贷支持力度小。今年上半年,只有自治区农村信用社发挥了支农主力军的作用,发放农户贷款15.3亿元,农业银行新疆分行发放农户贷款7132万元,其他金融机构均无贷款。第四是多数地区尚未建立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平台,缺乏成熟的投融资经验,全区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比较单一。第五是学校、医院抗震防灾工程项目资金不到位,伊犁州所有的县市以及博州、吐鲁番、阿克苏等地的部分县均未落实自筹资金,严重影响工程实施进度。
三是建材价格上涨过快,工程建设成本普遍增加。从各地了解到的情况,砖的平均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40%左右,个别地区超过50%;钢材、水泥、砂石均价同比上涨都在两位数,同时人工工资也有较大上涨。据调查分析,农牧民建房造价平均每平方米增加80元至125元不等;安居富民工程按户均80平方米测算,增加成本近7000元;住房保障工程按户均50平方米测算,增加成本近4000元。受建材供应和采取措施等因素影响,各地建材价格上涨情况不一,目前新增建材产能效益开始显现,建材价格出现回落,说明只要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建材价格还是可以控制的。
四是基层规划力量跟不上,迫切需要加强。由于地方财力薄弱,缺少相关技术人员,全区8000多个行政村,只有3000多个开展了村庄规划编制,而且编制水平较低,质量不高,对住房建设难以发挥科学、有效的指导,同时尚有5000多个行政村没有编制村庄规划,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的实施。
五是工程质量和建设管理亟待加强。部分民生工程的质量通病依然存在,不少施工现场的施工技术资料不真实、不完整,质量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民生建设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多为兼职,缺乏办公经费,特别是南疆三地州等困难县市的工程监理、质量监督等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亟待提高。此外,伊犁、克州、喀什等地的学校、医院抗震防灾工程工作责任不落实、分工不明确,建设、教育、卫生等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设工程的质量。
六是住房保障配套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各地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不健全,退出难的问题比较突出;住房分配程序的透明度不高,社会监督机制仍需健全;住房土地供应不足,城镇土地供应紧张,对城市现有建成区新建保障性住房的拆迁和征收的难度较大,特别是乌鲁木齐市等大中城市,此类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是要明确目标任务,统一思想认识。自治区党委第46次常委扩大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全区要完成30万户安居富民和1.58万户定居兴牧工程的建设任务。为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工程建设任务,自治区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决定大幅度提高补助标准:从今年起将安居富民工程补助标准由每户补助4000元提高至8000元、定居兴牧工程由每户补助5000元提高至1万元。同时,积极争取中央从明年起,对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的补助标准也做相应比例的提高。扩大农牧民建房财政贴息政策范围、延长贴息年限,减少农牧民建房成本、减少银行贷款压力和风险。今年起对全区130万农村低保对象范围内的“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建房贷款,由金融机构给予信贷支持,自治区财政给予5年贴息;对其它“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建房贷款,由金融机构给予信贷支持,自治区财政给予3年贴息。这些措施力度很大,充分表明了自治区坚定不移地实施好重大民生工程的决心。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任务,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抓好落实。
在这里,我要强调一下,各地要用汉文和少数民族文字,将自治区出台的一系列建房惠民政策印制成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个建房的农牧民手中,让老百姓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责任主体。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住房保障和学校、医院抗震防灾工程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各地与自治区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地区的主要领导,自治区要实行约谈问责。自治区将定期排名通报各地区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各地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调整充实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力量,进一步明确部门分工及协调机制,层层落实责任。
三是要确保按时限要求全面开工。各地要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学校、医院抗震防灾工程项目在9月中旬前全部开工,年底保障性住房新开工项目竣工或主体完工的应不低于30%。各地要抓住当前建筑施工的黄金季节,千方百计落实开工建设条件,抓紧开工。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的是,凡没有达到开工建设要求的地区,今天会议之后要立即部署安排,将目标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征地拆迁是当前部分地区,尤其是大中城市新建项目的一大难题,各地要集中力量、组织专门班子,按照社会公益性项目的要求,依法依规予以征收用地,既要保证民生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又要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忌方法简单、态度粗暴。对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社会公益项目建设,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进一步完善细化征收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各地拆迁征收工作的政策指导。对学校、医院抗震防灾工程没有按时开工,属于组织领导和管理不力的地区、单位,由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组成专项督查组,进行现场督办。
四是要切实加大资金筹措力度。除落实的国家、自治区补助和对口援疆省市资金外,大量的建房资金需由地县和农民自筹解决。由于地县配套和农民自筹能力较弱,相当一部分资金需通过银行信贷资金解决。上半年,我们加强与人民银行以及各商业银行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增加信贷规模,人民银行拟向自治区农村信用社增加再贷款50亿元,重点用于“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建设。同时,要积极推动其他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建立财政性存款和“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贷款额度挂钩机制,对“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信贷支持力度大的金融机构予以倾斜。希望各银行的负责同志抓紧开展工作,加大对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继续加强地州市融资信用平台建设,发挥好融资平台作用。
各地要加强与各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的沟通衔接,优先将资金用于民生工程建设,按照每户补助1万元的标准落实年度援疆省市补助资金,请各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争取在9月底前把资金落实到位。
各地要将地方配套资金列入预算,明年自治区财政将在各地转移支付中明确一块专门用于“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建设。各地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的原则,集中整合各类资金,捆绑用于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
自治区发改、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指导各地按照国家规定的资金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进行专户管理,按项目拨付和监管资金,坚决防止挤占挪用。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等地已经组建了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平台,其它地区也要加快建立完善保障性住房投融机制,成立相应的投融资平台,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信托投资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五是要稳定建材价格,保障建材市场供应。各地要加大对主要建材的价格监控,必要时出台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保障民生工程的建材实行最高限价,防止因建材价格上涨过快抵消补助资金效益。同时,建材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建材企业开展“让利惠民”行动,对贡献突出的企业,在项目核准、规划、用地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各地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一批建材生产企业,加强储运调控等手段,在冬季停工、建材销售淡季,进行必要的材料储备,保障民生工程建材供应。
六是要做好村镇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地要把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纳入今明两年的重要工作议程,将编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自治区将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明年自治区财政将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村镇规划工作。各援疆省市要帮助指导受援地做好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给予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原则上明年要全面完成村镇规划编制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财政厅要给予配合和支持。
七是要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各地要加大对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施工质量和水平。在“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建设中,特别要注重培养本地农民工队伍,对本地青年农牧民进行免费技术培训,有效保证施工质量。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严防盲目赶工期引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要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把各项民生工程建成放心工程、满意工程。针对各地工程建设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从今年开始,由自治区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从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和事业单位抽调一批懂管理、懂技术的专业人员赴基层指导工作。
八是要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新疆施工期短,时间对民生工程建设十分宝贵。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手续,对“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保障性住房等重大民生项目,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要联合审查,集中审批,提高办事效率。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规范涉及民生工程审批环节的各类政府性收费项目,对凡未列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对已经取消和停止的收费项目,不得变相收费。免缴“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中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施工设计图纸费、招投标代理费、监理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切实降低工程建设成本。
九是要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工作研究。各地要做好与援疆省市的沟通协调,安排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领导进入各地民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统一协调步骤、统一组织实施。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承担自治区安居富民、住房保障和学校、医院抗震防灾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自治区发改委承担自治区定居兴牧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对各地工程建设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农业、畜牧、林业部门继续组织实施好农场、牧场、林场的危旧房改造工程。各地、各部门要支持配合他们的工作,同心协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保障性住房配套政策研究工作,着力提升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水平。在年底前必须建立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等制度,并报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要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会同民政、公安、金融、住房公积金等多部门建立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信息共享平台,初步形成上下联动、左右配合的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体系。要统一建立完善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分配制度,各地在分配管理中要全面推行房源网上公开、公开摇号、顺序选房等分配办法,公布和建立投诉举报电话,真正做到分配政策、程序、房源、对象、过程、结果全面公开。各级政府要健全保障性住房动态退出管理办法,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实行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该腾退的坚决腾退,使真正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受益。
十是要切实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各地州市、县(市)党委要专门召开会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46次常委扩大会议和今天的会议精神,对当地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住房保障和抗震防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同志们,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住房保障和学校、医院抗震防灾工程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统筹协调,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在“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实施中必须以尊重群众意愿、尊重自主选择为基础,充分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坚持走群众路线,倡导自力更生、邻里互助,培养农牧民团结互助、爱国向上的精神,防止等、靠、要思想。要坚持“两个可持续”原则,整体推进,难易并重,重点解决好无房户、危房户的问题,处理好“安居、定居”与“富民、兴牧”的关系,结合实际着力搞好支撑产业,多渠道选择产业发展方向,农民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等致富项目,促进农牧民持续稳定增收。
二是在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各地必须将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应纳入土地供应计划,实行计划单列、专地专供。要做好土地开源挖潜工作,依法依规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充分利用闲置土地、企业自用土地、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土地。要严格执行普通商品房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10%的规定。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上下沟通,妥善解决土地储备、农村征地、用地审批等问题,做到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应保尽保。
三是学校、医院抗震防灾工程实施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技术规范,科学制定加固改造的设计方案,不准随意变更设计、不准随意扩大面积,不准擅自将加固变为改造更新,已完成加固改造的项目,必须经竣工验收后才能使用。对改造重建的建筑,原建筑必须拆除或改变用途,不得在有人在内工作、学习、就医和生活,严防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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