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市2014年林业园林绿化目标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文号:乌政办〔2014〕68号
颁布日期:2014-03-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乌鲁木齐市2014年林业园林绿化目标任务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市2014年林业园林绿化建设工作,增加城市绿量,扮靓城市景观,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现将2014年全市林业园林绿化目标任务下达如下:

一、林业园林绿化目标任务

(一)2014年,全市计划完成林业园林绿化面积35000亩,新植乔木560万株、灌木371万株,其中,公园绿地(综合公园、小游园、街旁绿地等)14250亩,小游园(小绿地)100个,小水面16处,绿道8条,庭院绿化1200亩,其他19550亩。封育20000亩,建设大苗基地2400亩。创建“花园式”单位20个,绿化合格单位25个,花园社区5个(见附件1)。

(二)各区(县)要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认真查找差距,落实年度绿化任务。做好辖区内重点道路、重点区域的绿化补充完善和景观提升工作,完成绿道建设任务。从2014年开始,各区要合理规划辖区内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要求其均匀分布于居住区周围,力争利用三年的时间达到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90%以上的标准,即市民从居住区出门500米内可到达公园绿地。

(三)除乌鲁木齐县、达坂城区外,其他各区启动建设10公顷(150亩)以上的综合公园1个。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做好建成区内政府投资管理荒山绿化改造提升为公园绿地的建设工作。

(四)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乌鲁木齐县启动郊野公园建设工作。

(五)水磨沟区启动会展中心片区次干道道路绿化及两侧30米景观带绿化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水磨河河流生态廊道建设工作。

(六)米东区完成喀什路东延道路两侧50米景观带范围内的征收工作。

(七)天山区抓好十七户湿地抢救工程,完成十七户湿地保护区范围内清违、征收工作。完成水上乐园大坝以北房屋征收工作。

(八)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推进国家生态示范园区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头屯河河流生态廊道建设工作。

(九)达坂城区大力推进柴窝堡湖生态涵养与保护,抓好达坂城镇湿地抢救工程。加快推进白杨河河流生态廊道建设工作。

(十)乌鲁木齐县大力推进一号冰川生态涵养与保护工作。

(十一)各区(县)完成辖区内湿地资源的普查工作,建立湿地资源档案。

二、林业园林绿化建设标准

为提升绿地建设质量和景观效果,对公园绿地(综合公园、小游园、街旁绿地、小水面等)、防护绿地、庭院、居住区绿地、新建道路绿地、道路景观提升及大苗基地等各类绿地建设,从苗木选择、种植规范、基础设施配套及苗木成活率等方面进行行业规范要求,重点完成公园绿地建设任务(见附件2)。

三、林业园林绿化、大苗基地数据统计和验收方法

林业园林绿化面积和乔、灌木数量的统计为本年度新建和种植数量。对将防护林带和荒山绿化林带改造为公园绿地的,在不减少原有改造面积的前提下,可视为新增公园绿地面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园林绿化数据不在各区(县)年度林业园林绿化数据统计范畴,全市兵团所属的林业园林绿化数据另行单独统计。

对按照大苗基地建设技术要求(即:苗木规格和定植株行距)进行建设的予以计量,未按要求建设的不予统计。

年度林业园林绿化验收由市林业(园林管理)局组织、聘请专业人员利用GPS航测法进行实地核查,依据建设标准分别对各类绿地的建设质量和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和评分,综合形成各区(县)总分值(见附件3)。

四、林业园林绿化补助奖励方案

(一)2014年完成林业园林绿化各项指标任务的区(县)均补助奖励资金1000万元。

(二)对在2014年度林业园林绿化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区(县)、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奖励3000元。

(三)对于未完成2014年度林业园林绿化各项指标任务的区(县)罚100万元,区(县)党政主要领导罚30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五、大苗基地建设补助方案

各区(县)建设的大苗基地,每亩补助1000元,补助资金共计240万元。

六、林业园林绿化建设和验收时间

2014年林业园林绿化建设工作任务和目标计划纳入市政府年度林业园林绿化目标考核内容。2014年林业园林绿化建设和验收工作分两个步骤:建成区内的林业园林绿化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并验收;建成区以外的林业园林绿化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并验收。

对2013年完成的林业园林绿化区域,于2014年春季进行苗木成活率调查,未达到成活率95%要求的区(县),限期补植整改。

附件:1.乌鲁木齐市2014年林业园林绿化目标任务分解表

2.乌鲁木齐市2014年林业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技术规范

3.乌鲁木齐市2014年林业园林绿化检查考核打分表

2014年3月14日

附件1

乌鲁木齐市2014年林业园林绿化目标任务分解表

区县

林业园林绿化任务(亩)

新增

乔木

(株)

新增

灌木

(株)

公园

绿地(亩)

小游园或小绿地

(个)

小水面(个)

绿道

(条)

大苗基地建设(亩)

庭院

绿化(亩)

花园式单位(个)

绿化合格单位

(个)

花园

社区

(个)

合计

35000

5600000

3710000

14250

100

16

8

2400

1200

20

25

5

天山区

4300

688000

455800

3120

10

2

1

100

150

2

3

1

沙依巴克区

3800

608000

402800

3100

10

2

1

100

150

2

3

1

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

(新市区)

5900

944000

625400

4300

20

2

1

500

180

4

5

1

水磨沟区

3300

528000

349800

1280

10

2

1

100

180

4

3

1

米东区

4800

768000

508800

950

10

2

1

1000

170

3

3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8400

1344000

890400

1050

20

2

1

100

170

3

4

1

达坂城区

2000

320000

212000

250

10

2

1

300

100

1

2

乌鲁木齐县

2500

400000

265000

200

10

2

1

200

100

1

2

备注:1.林业园林绿化任务含公园绿地、庭院绿化、小游园(小绿地)、小水面和绿道。2.除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外,其他区林业园林绿化任务要以建成区内为主,其中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区(新市区)须重点完成公园绿地(分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5个中类及11小类,与国家现行标准《公园设计规范》规定相对应)任务。3.大苗基地建设面积单列。4.达坂城区必须完成20000亩封育面积。

附件2

乌鲁木齐市2014年林业园林绿化

建设管理技术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林业园林绿化建设标准,提升绿地建设质量和景观效果,根据国家《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城市绿地设计规范》及《公园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对公园绿地(综合公园、小游园、街旁绿地、小水面)、防护绿地、庭院、居住小区绿地、道路绿地、道路景观提升及大苗基地等各类绿地建设进行行业规范,达到“三小”、“三大”、“三高”、“三好”、“三多”和“丰富多彩,错落有致,花团锦簇”的建设目标,制定本技术规范。

一、前期工作准备

各区(县)、各相关部门在安排林业园林绿化任务时,需提前确定林业园林绿化种植地点,同时确保绿化灌溉水源,为规划设计提供依据。

(一)绿化设计: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体景观效果与周边区域环境相融洽,突出服务性、整体景观和植物造景的特点。凡新建公园绿地(综合公园、小游园、街旁绿地等)、新建主次干道,绿化方案须由市林业(园林管理)局组织专家论证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建设;其他绿地的建设方案,各区(县)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评审,方案通过后报市林业(园林管理)局备案后,方可实施。

(二)苗木准备:选择适宜于本地生长、树形美观、抗逆性强、生长稳定、抗病虫害的优良品种。按照设计所需的苗木种类和数量提前做好育苗和订购工作。主要推荐品种:

1.乔木:大叶榆、长枝榆、裂叶榆、小叶白蜡、大叶白蜡、杨树、夏橡、金叶榆、山楂、山桃、红叶海棠、水曲柳、黄金树、梓树、龙爪柳、金丝垂柳、旱柳、白柳、垂柳、圆冠榆、黄榆、红榆、白榆、钻天榆、胡杨、苹果、海棠、李子、桑树、山杏、文冠果、沙枣、山皂角、复叶槭、茶条槭、疣枝桦、五角枫、暴马丁香、火炬树、樟子松、云杉等。

2.灌木及绿篱:紫穗槐、榆叶梅(单瓣、重瓣)、紫丁香、红叶小檗、水蜡、红瑞木、红刺玫、珍珠梅、桃叶卫矛、玫瑰、忍冬、连翘、黄刺玫、蔷薇、柽柳、接骨木、绣线菊、树锦鸡儿、香茶藨子、金银木、紫花醉鱼木、金山绣线菊、锦带、小檗等。

3.多年生花卉:大花萱草、鸢尾、荷兰菊、地被菊、马蔺、松果菊、草芙蓉、紫茉莉、滨菊、月季、芍药、大丽花、小理花、石竹、蜀葵、堆心菊、美人蕉、蛇鞭菊、千屈菜、耧斗菜、蓝亚麻、紫露草、八宝景天、费菜景天、丰花月季、宿根福禄考等。

二、绿地建设标准、技术要求

(一)综合公园

1.按照《公园设计规格》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体景观效果与周边区域环境相融洽,突出服务性和景观特点。

2.每个公园面积不小于10公顷,绿地率达到75%以上。

3.公园内不得修建与其性质无关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餐厅、商店、旅馆和娱乐等建筑。公园中方便游人使用的餐厅、小卖店等服务设施的规模要与游人容量相适应。园林建筑、小品、道路、照明、圆桌、坐凳、环卫、水面等基础设施配置满足市民休闲、娱乐的基本功能,符合公园绿地规划设计规范。

4.城市公园种植尽量采用和保留原有植物,慎重选择景观树种与外来树种,合理配置当地树种与乡土树种,营造具有当地地方特色的园林艺术。要控制大面积种植养护成本高、生态效果差的冷季型草坪。乡土树种的种植比例不小于70%。乔灌草的种植比例一般控制在5-7:3-2:2-1之间。

5.种植苗木根系发达、生长茁壮、种植规范;乔木修剪适度,大规格苗木具有稳固支撑;灌木、绿篱修剪美观整齐。

6.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能够满足绿地灌溉需求,无灌溉死角,树木成活率达到98%以上。

7.大力倡导文化建园,加大对地域、历史、文化元素的挖掘,提高公园文化品位和内涵,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小游园、街旁绿地、小水面建设

1.小游园建设结合人口分布,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采取规划建绿、拆违建绿、拆墙透绿等多种措施,整体景观效果与周边区域环境相融洽,突出服务性和景观特点。

2.每个游园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绿地率达到75%以上。

3.园林建筑、小品、道路、照明、圆桌、坐凳、环卫等基础设施配置满足市民休闲、娱乐的基本功能,符合公园绿地规划设计规范。

4.植物配置以乔木种植为主,乔、灌、花、草复层栽植,构成自然和谐的人工植物群落,做到有层次、有景观。合理密植,常绿与落叶、速生与慢生相结合,达到单位绿地面积生态效益最大化。

5.主栽乔木规格胸径≥6厘米,土球直径为胸径8-10倍;灌木主干每墩不少于5分支(非丛生灌木品种除外),冠幅≥80厘米(绿篱除外),土球不小于30厘米。

6.种植苗木根系发达、生长茁壮、种植规范;乔木修剪适度,大规格苗木具有稳固支撑;灌木、绿篱修剪美观整齐。

7.小水面与小游园相结合,布局合理,大小适宜,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8.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能够满足绿地灌溉需求,无灌溉死角,树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三)庭院、居住小区绿地

1.实施新建或见缝插绿增加绿量,绿地率不得低于35%,乔、灌、花合理搭配种植,乔木种植每10平方米不少于1株。选择抗病虫害强、无污染、无毒、易养护管理的植物,发挥多品种、多色彩、多造型的植物景观特色。

2.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能够满足绿地灌溉需求,树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

(四)新建道路绿地、道路景观提升

1.新建道路符合道路绿化对绿地率的基本要求。

2.植物配置与环境结合,充分利用各类适地植物,发挥多品种、多色彩、多造型特色,形成多层次植物景观,达到“宽林带、乔灌花、高密植、看不透”的景观效果。

3.主栽乔木规格胸径≥6厘米,土球直径为胸径8-10倍;灌木主干每墩不少于5分支(非丛生灌木品种除外),冠幅≥80厘米(绿篱除外),土球不小于30厘米。

4.景观提升道路植物适地种植,喜阳、耐荫合理搭配;种植层次明显、合理。

5.苗木种植规范,乔木修剪适度,大规格苗木具有稳固支撑;灌木、绿篱修剪美观整齐。

6.在路段内有连续、完整的景观效果,无死株、缺株、断档等现象。

7.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能够满足绿地灌溉需求,无灌溉死角,树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

8.绿道建设,在注重发挥生态作用、达到上述绿地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同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复合社会功能。

(五)防护绿地

1.树木种植以乔木为主,适地适树,选择树形美观、抗逆性强、生长稳定、抗病虫害、根系发达、生长茁壮的优良树种混植。

2.选用乔木规格胸径≥3厘米,土球直径为胸径8-10倍;灌木主干每墩不少于3分支(非丛生灌木品种除外),冠幅≥60厘米(绿篱除外),土球不小于30厘米。

3.栽植密度每亩120-160株。

4.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能够满足绿地灌溉需求,树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

(六)大苗基地建设

1.以区(县)自建大苗基地为主,对企业、个体苗圃加强种植苗木主栽品种的引导和出圃苗木价格的管控。

2.苗木的选择:乔木选择耐干旱、耐低温、耐瘠薄、生长旺盛、病虫害少,适于我市生长、管理的树种;灌木选择冠形优美、花期长、有香味、耐修剪、病虫害少,易于繁殖、管理的品种;宿根花卉类选择耐低温、花色艳丽、病虫害少,易于繁殖、管理的品种。

3.苗木定植标准:乔木要求胸径2-3厘米以上,生长健壮、树形骨架良好、枝条分布均匀、主侧根系比例适当的苗木,定植株行距1-2m×1-2m。灌木要求主侧枝分布均匀,每墩主干枝不少于2枝(非丛生灌木品种除外),匍匐型灌木主干枝达到50厘米以上;宿根花卉要求种植前做好松土施肥的前期工作,种植株行距以品种生长特性而定,不宜过密。

三、绿化施工

选择技术力量强、有优良施工业绩、诚实守信的专业施工队伍,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严格监理,组织检查,严把苗木质量、栽植质量和工程建设质量,确保每一项绿化工程都能保质、保量完成。

四、检查验收

由市林业(园林管理)局组织、聘请专业人员利用GPS航测法对各区(县)林业园林绿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地核查,依据建设标准分别对各类绿地的建设质量和完成情况验收、评分,综合形成各区(县)总分值。

附件3

乌鲁木齐市2014年林业园林绿化

检查考核打分表

根据绿地建设类型分综合公园、防护绿地、游园绿地、新建道路绿化、新建绿道、街头绿地、道路景观提升、景观提升绿道、庭院、居住小区绿化9类绿地进行分项评比,平均分值为年度林业园林绿化建设总分值。

表一:综合公园

公园名称:日期:

序号

名称

标准

分值

得分

1

规划设计

符合公园绿地规划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设计施工图,并按图施工;如需变更,资料齐全。

20

2

建设要求

实施的公园面积不小于10公顷,绿地率达到75%以上。乡土树种的种植比例不小于70%。乔灌草的种植比例一般控制在5—7:3—2:2—1之间。植物种植品种、数量达到设计要求。

30

3

植物配置

植物配置与环境结合,体现地方风格。采用多品种、多色彩、多造型的配置方式,达到丰富多彩、错落有致、花团锦簇的景观效果。无明显死株、缺株现象。

20

4

灌溉设施

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能够满足绿地灌溉需求,无灌溉死角;苗木成活率在98%以上。

10

5

道路及

设施

公园中方便游人使用的餐厅、小卖店等服务设施的规模与游人容量相适应。园林建筑、小品、道路、照明、圆桌、坐凳、环卫、水面、等基础设施配置满足市民休闲、娱乐的基本功能,符合公园绿地规划设计规范。

10

6

文化融绿

大力倡导文化建园,加大对地域、历史、文化元素的挖掘,提高公园文化品位和内涵,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10

合计

100

说明:1.表中的单项分值为独立游园分值;

2.多块游园的平均分值为游园绿地分值。

表二:防护绿地

地点:日期:

序号

名称

标准

分值

得分

1

乔木

规格胸径≥3厘米;

栽植密度每亩120—160株

40

2

灌木

灌木主干每墩不少于3分支(非丛生灌木品种除外),冠幅≥60厘米

20

3

灌溉

设施

能够满足绿地灌溉需求

20

4

成活率

树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

20

合计

100

说明:1.表中的单项分值为单块防护绿地分值;

2.多块绿地的平均分值为防护绿地分值。

表三:游园绿地

游园名称:日期:

序号

名称

标准

分值

得分

1

设计

符合公园绿地规划要求,有设计施工图,并按图施工;如需变更,资料齐全。

10

2

景观

1)特点鲜明突出,布局简洁明快;

2)因地制宜,力求变化;

3)小中见大,充分发挥绿地的作用:

4)布局要紧凑,空间层次丰富;

30

3

建设要求

实施的游园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水面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主栽乔木规格胸径≥6厘米,土球直径为胸径8-10倍,灌木主干每墩不少于5分支(非丛生灌木品种除外),冠幅≥80厘米;植物种植品种、数量达到设计要求。

10

4

植物配置

植物配置与环境结合,体现地方风格。采用多品种、多色彩、多造型的配置方式,达到丰富多彩、错落有致、花团锦簇的景观效果。无明显死株、缺株现象。

20

5

灌溉设施

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能够满足绿地灌溉需求,无灌溉死角;苗木成活率在95%以上。

10

6

道路及

设施

建筑、小品以小巧取胜,水面、道路、铺地、坐凳、栏杆、垃圾桶的数量与体量要控制在满足游人活动的基本尺度要求,设置稳固。

20

合计

100

说明:1.表中的单项分值为独立游园分值;

2.多块游园的平均分值为游园绿地分值。

表四:新建道路绿化

道路名称:日期:

序号

名称

标准

分值

得分

1

设计

符合道路绿化对绿地率的要求,有设计施工图,并按图施工。

10

2

景观

1)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花卉、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多层次植物景观;

2)达到“宽林带、乔灌花、高密植、看不透”的景观效果;

3)在路段内有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30

3

数据

要求

1)实施的道路绿地植物种植品种、数量达到设计要求;2)主栽乔木规格胸径≥6厘米;灌木主干每墩不少于5分支(非丛生灌木品种除外),冠幅≥80厘米;

20

4

植物

配置

1)植物配置与环境结合,充分利用各类植物,发挥多品种、多色彩、多造型特点。

2)植物适地种植,合理搭配;种植层次明显、合理。

3)无明显死株、缺株、断档等现象。

20

5

灌溉

设施

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能够满足绿地灌溉需求,无灌溉死角;苗木成活率在95%以上。

20

合计

100

说明:1.表中的单项分值为单条新建道路绿地分值;

2.多条道路的平均分值为新建道路绿地分值。

表五:新建绿道

绿道名称:日期:

序号

名称

标准

分值

得分

1

设计

符合道路绿化对绿地率的要求,有设计施工图,并按图施工。

10

2

景观

1)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花卉、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多层次植物景观;

2)达到“宽林带、乔灌花、高密植、看不透”的景观效果;

3)在路段内有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30

3

数据

要求

1)实施的道路绿地植物种植品种、数量达到设计要求;2)主栽乔木规格胸径≥≧6厘米;灌木主干每墩不少于5分支(非丛生灌木品种除外),冠幅≥≧80厘米;

20

4

植物

配置

1)植物配置与环境结合,充分利用各类植物,发挥多品种、多色彩、多造型特点。

2)植物适地种植,合理搭配;种植层次明显、合理。

3)无明显死株、缺株、断档等现象。

20

5

灌溉

设施

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能够满足绿地灌溉需求,无灌溉死角;苗木成活率在95%以上。

10

6

绿道

绿道建设,在注重发挥生态作用、达到上述绿地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同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复合社会功能。

10

合计

100

说明:表中的单项分值为单条新建绿道分值

表六:街头绿地

序号

名称

标准

分值

得分

1

景观

植物适地种植,合理搭配;种植层次明显、合理。

路段内有连续、完整的景观效果,无缺株断档等现象。

40

2

植物配置

植物配置与环境结合,体现地方风格。采用多品种、多色彩、多造型的配置方式,达到丰富多彩、错落有致、花团锦簇景观效果。

40

3

灌溉设施数据要求

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能够满足绿地灌溉需求,无灌溉死角;无明显死株、缺株现象,苗木成活率在95%以上。

20

合计

100

地点:日期:

说明:1.表中的单项分值为单个街头绿地分值;

2.多块绿地的平均分值为街头绿地分值。

表七:道路景观提升

道路名称:日期:

序号

名称

标准

分值

得分

1

景观

1)乔木、灌木、花卉、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多层次植物景观;

2)达到“宽林带、乔灌花、高密植、看不透”的景观效果;

3)在路段内有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40

2

植物

配置

1)植物配置与环境结合,充分利用各类植物,发挥多品种、多色彩、多造型特点。

2)植物适地种植,喜阳、耐荫合理搭配;种植层次明显合理。

3)无明显死株、缺株、断档等现象。

30

3

灌溉

设施

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能够满足绿地灌溉需求,无灌溉死角;苗木成活率在95%以上。

30

合计

100

说明:1.表中的单项分值为单条道路景观提升分值;

2.多块道路的平均分值为景观提升道路分值。

表八:景观提升绿道

景观提升绿道名称:日期:

序号

名称

标准

分值

得分

1

景观

1)乔木、灌木、花卉、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多层次植物景观;

2)达到“宽林带、乔灌花、高密植、看不透”的景观效果;

3)在路段内有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40

2

植物

配置

1)植物配置与环境结合,充分利用各类植物,发挥多品种、多色彩、多造型特点。

2)植物适地种植,喜阳、耐荫合理搭配;种植层次明显合理。

3)无明显死株、缺株、断档等现象。

30

3

灌溉

设施

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能够满足绿地灌溉需求,无灌溉死角;苗木成活率在95%以上。

20

4

绿道

绿道建设,在注重发挥生态作用、达到上述绿地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同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复合社会功能。

10

合计

100

说明:表中的单项分值为单条景观提升绿道分值

表九:庭院、居住小区绿化

名称:日期:

序号

名称

标准

分值

得分

1

景观

1)实施新建或见缝插绿增加绿量。

2)植物适地种植,合理搭配;种植层次明显,乔木、灌木、花卉、地被植物相结合。

40

2

植物配置

1)选择抗病虫害强、无污染、无毒、易养护管理的植物。

2)植物配置与环境结合,充分利用各类植物,发挥多品种、多色彩、多造型特点。

40

3

灌溉设施

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能够满足绿地灌溉需求,无灌溉死角;苗木成活率在95%以上。

20

合计

100

说明:1.表中的单项分值为单地点庭院、居住小区分值;

2.多点平均分值为庭院、居住小区绿化分值。

表十:林业园林绿化目标考核汇总

名称:日期:

名称

综合

公园

(分)

防护

林地

(分)

游园

绿地

(分)

街头

绿地

(分)

新建

道路

绿化

(分)

道路景观提升(分)

绿道

建设

(分)

庭院、居住小区绿化(分)

合计

(分)

1

天山区

2

沙依巴

克区

3

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

(新市区)

4

水磨沟区

5

经济技术

开发区

(头屯河区)

6

米东区

7

达坂城区

8

乌鲁木齐县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