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社网点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的通知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社网点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的通知
| 颁布单位: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文政发〔2014〕54号 |
|---|---|
| 颁布日期:2014-08-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社网点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的通知
文政发〔2014〕5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州人民政府与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和省联社“网点建设年”的工作部署,我州于2013年12月启动实施了农村信用社网点建设,计划用三年时间(2014—2016年)对全州农信社网点进行新建或改造,由县(市)以收储成本价提供土地,省联社投资建设标准化服务网点,无偿提供一定面积的房屋给县(市)、乡(镇)作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业务用房,并由省联社文山办事处组织实施。截至今年8月,全州共落实拟建网点(平台)93个,但选址、征地等工作进展较为缓慢。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快推进农信社网点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社网点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金融发展,从加强党政银企合作、改善金融环境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了我州金融产业快速健康发展。近年来,全州农信社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特色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对推进实施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推动“三农”发展大规划顺利实施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农村信用社贷款增量、增速均居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首位,充分发挥了农信社支持“三农”主力军的作用。但由于网点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部分网点使用年限较长、设施设备简陋和网点布局不尽合理等,给农信社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质量带来了困难。随着我州《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条例》的颁布实施和“三农”发展大规划、“三权三证”抵押融资等工作的积极推进,也对我州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服务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县(市)、州县(市)有关部门和县(市)联社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加快步伐,扎实推进农信社网点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
二、完善规划,确保农信社网点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有序推进
去年12月以来,各县(市)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州农村信用社网点建设给予支持的通知》(文政办发〔2013〕174号)、《文山州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50期),编制上报了县(市)农信社网点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规划及相关实施方案,并在网点和平台建设选址、征地拆迁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但由于个别县(市)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少数县(市)联社汇报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原已规划上报的部分网点和平台建设任务至今仍未落实,给网点和平台建设的统筹推进带来了不利影响。各县(市)人民政府、省联社文山办事处要按照合理布局,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统筹推进的要求和3年(2014—2016年)完成全州93个农信社网点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的目标,切实做好规划调整和建设方案的修订工作。省联社文山办事处要商各县(市)人民政府进一步修改完善全州的编制规划,并分别于2014年9月15日前上报州人民政府。
三、多措并举,全力加快农信社网点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步伐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省联社文山办事处、州县(市)国土、住建部门和县(市)信用联社、有关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组建工作班子,抽调精兵强将,明确任务分解、责任领导、责任人,专门负责抓好网点和平台建设有关工作。要将网点和平台建设列入各县(市)惠民实事和重点项目,按季召开推进会或现场办公会,解决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人民政府、省联社文山办事处要每2个月向州人民政府上报一次工作推进情况。
(二)千方百计解决项目用地。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县(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建设目标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未完成选址的拟建网点和平台选址、地块预留等工作。要抓住企业改革改制,处置乡(镇)供销社、粮管所、财政所等国有、集体资产的机遇,全力解决网点(平台)建设土地落实难问题,盘活存量土地。要结合乡村规划和用地调整,预留建设用地,原则上应不少于3—5亩,确保建设用地选址利民便民,更好地服务群众。
(三)加快2014年项目开工建设。根据省联社文山办事处和各县(市)人民政府上报情况,全州已有文山市红甸信用社等21个网点和平台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县(市)有关部门和21个网点(平台)所在乡(镇),要加强配合,超前谋划,紧扣时间节点,及早做好有关工作,确保网点和平台建设项目按时开工,早日投入使用(2014年拟建网点和平台详见附件)。
(四)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功能研究。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名称、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办公经费、设备安装、软件开发等问题,确保与规划设计、建筑施工同步推进,同时投入使用,避免重复建设。州政府研究室要对各县(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功能布局进行专题研究,加强指导,并形成方案报州人民政府。
(五)强化工作协调配合和督促落实。州、县(市)国土、住建、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在办理农信社网点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相关手续时要积极、主动配合,开辟绿色通道,涉及向省级部门汇报的,要加强沟通协调和请示汇报,加快推进项目报批、征地、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和相关报建手续的办理,为网点和平台建设工作提供便捷到位的服务。省联社文山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强请示汇报,争取省农村信用联社放宽我州农信社网点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的投资审批权限,加快审批速度;要进一步加强与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倒排施工期限,加快土地征收、规划设计和招投标等工作,确保全州网点和平台建设顺利、有序推进。州政府督查室要把农信社网点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作为2014年督查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按照要求督查到位,并将督查情况上报州委、州人民政府。对推进工作缓慢、完不成年度建设任务的县(市)和部门,州人民政府将进行约谈和问责。
附件:文山州2014年农村信用社网点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计划表
文山州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7日
附件:
文山州2014年农村信用社网点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计划表
序号
县(市)
网点(平台)名称
交地时间
开工时间
备注
1
文山
红甸
8月底
9月中旬
2
德厚
8月底
9月中旬
3
马塘
10月中旬
11月底
4
小街
9月中旬
12月中旬
5
平坝
9月中旬
11月中旬
6
砚山
维摩
11月中旬
11月底
7
者腊
11月中旬
11月底
8
八嘎
10月中旬
11月底
9
西畴
兴街
9月底
11月底
10
麻栗坡
县联社
12月底
11
马关
大栗树
9月中旬
11月中旬
12
仁和
已交地
10月中旬
13
八寨
9月底
10月下旬
14
丘北
官寨
力争10月底
力争12月底
15
腻脚
力争10月底
力争12月底
16
广南
底圩
8月底
9月底
17
阿科
9月底
10月底
18
五珠
8月底
9月底
19
富宁
归朝
9月10日前
11月上旬
20
洞波
9月20日前
11月中旬
21
那能
9月10日前
11月上旬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