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州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以道路交通、学校、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文山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文山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文山州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重大安全隐患登记表

3.文山州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隐患统计表

4.文山州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统计表

5.文山州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督查检查“明白卡”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文山州重点行业

(领域)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云政发〔2011〕229)文件精神,落实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和州安委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的工作部署和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的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自2011年12月以来,我州连续发生道路交通较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促进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州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以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识我州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强化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专项行动工作做到领导到位、方案明确、措施具体和行动落实。

二、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州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和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工作部署和要求,对道路交通(水上运输)、煤矿、非煤矿山、学校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重点工程领域、消防、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群死群伤事故,有效遏制和减少较大以上事故,杜绝学校安全事故(事件)发生,促进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全州经济社会以好又快发展和“十二五”工作开局开好头、起好步。

(二)行动时间

2011年12月29日至2012年3月31日。

三、行动原则和工作重点

(一)行动“五结合”原则

1.综合督查和行业(领域)自查相结合;

2.行业牵头和部门配合相结合;

3.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相结合;

4.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相结合;

5.重点突出和兼顾一般相结合。

(二)工作重点

1.道路交通行业(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客运车辆、危险品货运车辆、重型运输车辆、运输船舶和运输企业、桥梁隧洞、码头渡口、驾驶员技能资质、救生设施等方面隐患和安全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重点打击非法客运、“三超一疲劳”、酒后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尤其做好涉及运送学生车辆管理和春运期间安全措施的落实。(州公安局牵头督查,交通运输、交警、海事、运政、教育部门配合并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2.煤矿、非煤矿、危险化学、冶金等行业(领域):重点排查整治瓦斯、通风、水害、冒顶、中毒窒息、坍塌、滑坡、冶金煤气、高温金属熔融液体、受限空间作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方面的隐患和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不执行安全指令和抗拒执法等严重违法行为。(州安监局牵头督查,州工信委、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配合并按职责开展工作)

3.学校安全:重点排查整治校舍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和周边治安方面的隐患和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重点整治和打击“黑校车”,教育学校师生不乘坐、租用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和非标准、非法摆渡船只,加强对学生上下学沿线交通管理和乡村道路的管控。(州教育局牵头督查,州交警、消防、卫生、质监、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并按职责开展工作)

4.烟花爆竹、民爆物品行业(领域):重点排查整治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隐患和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非法违法行为,严查、重处私自配制爆炸品和向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民爆物品违法违规行为。(州公安局牵头督查,州安监、工商、质监部门配合并按职责开展工作)

5.食品行业(领域):重点排查整治生产、储存、销售等环节安全隐患和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尤其整治和打击学校周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小吃店、路边摊,加强对宾馆、酒店安全管理和食品卫生检查,加强对农村婚丧嫁娶食品安全教育防范工作,严厉打击食药品制假造假售假严重违法行为。(州卫生局牵头督查,州食药监、工商、农业、公安、质监部门配合并按职责开展工作)

6.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整治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加强对农村冬季防火教育和管控,并按照州“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州消防支队牵头督查,相关部门配合)

7.其他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要求组织开展,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领导。各县(市)政府、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工作领导,政府和部门“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精心安排和部署专项行动工作。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谁生产经营,谁负责排查,谁负责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好专项行动。州、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做好协调和指导工作。州有关部门负责所属行业(领域)督促指导工作。

(二)要强化宣传。各级、各关部门要加强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努力营造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由政府新闻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辖区内新闻媒体单位分阶段和重点集中宣传报导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要强化工作方案。各县(市)政府、州直有关部门、中央和省驻文单位和有关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点和内容,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加强正面引导和舆论宣传,切实营造安全专项整治氛围。

(四)要强化整改。各县(市)政府、州直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企业)要按整治专项行动要求,要开展全面、严格、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结合实际和重点,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查检查工作执行“明白卡”(一份发被检查督查单位、一份督查检查组自存、一份报同级安委办备查)要求。重大隐患要做到“七个一”(一张检查登记表、一个整改指令、一套整改方案、一份整改责任书、一个挂牌督办单位、一个整改验收结果、一份治理销号档案)。专项整治期间不能治理的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治计划和方案,落实措施和责任人,加强监控,严防事故。

(五)要强化责任追究。由州监察局牵头组织,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察。专项工作组织不力、重大隐患治理不到位、行业(领域)整治打击不力的,对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和组织处理。对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或行业(领域)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不予以打击并致使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

(六)要强化总结报告。各县(市)政府、州属牵头单位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反馈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工作开展情况请于每月16日、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请于2012年4月15日前报送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141685,联系人:滕宏、彭声伟,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二:

文山州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重大安全隐患登记表

隐患名称

编号

所属行业

所在地

企业名称

企业法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隐患基本情况:

治理方案或治理情况:

注:1.表中所指重大安全隐患是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有引发重特大事故或影响较大事故可能的安全隐患。

2.此表由企业填写,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县级安全监管部门。

3.隐患所属行业请按照专项行动隐患统计表(附件二)所列行业(领域)进行填写。

附件三:

文山州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隐患统计表

填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联系电话:日期:

行业(领域)

企业

总数

(户)

企业

自查(户)

排查治理一般隐患

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重大危险源、危险点

监控防范情况

查出一

般隐患

(项)

其中:

已整改

(项)

整改率(%)

查出重

大隐患

(项)

其中:已整改销号(项)

整改率(%)

正在

治理

(项)

政府挂

牌督办

(项)

重大危险源、危险点(项)

其中:落实监控防范等措施

(项)

(1)道路运输

(2)铁路运输

(3)桥梁安全

(4)民航运输

(5)水路运输

(6)煤矿

(7)非煤矿山

(8)冶金

(9)危险化学品

(10)烟花爆竹

(11)民爆物品

(12)特种设备

(13)消防安全

(14)重点建设项目

(15)房屋市政工程

合计

注1.表中所指重大安全隐患是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有引发重特大事故或影响较大事故可能的安全隐患。

2.专项行动隐患统计表和专项行动工作统计表由州、县(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统计上报。

附件四:

文山州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统计表

填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联系电话:日期:

行业(领域)

开展检查督查情况

政府挂牌督查隐患治理情况

各类事故

查处情况

开展

检查

督查

(数)

其中

省级督办(项)

州市督办(项)

县级督办(项)

一般事故

较大事故

州市组织督查检查

县(市

、区)

组织

检查

总数

已整改

正在

整改

总数

已整改

正在

整改

总数

已整改

正在

整改

已结案

正在

查处

已结案

正在

查处

(1)道路运输

(2)铁路运输

(3)桥梁安全

(4)民航运输

(5)水路运输

(6)煤矿

(7)非煤矿山

(8)冶金

(9)危险化学品

(10)烟花爆竹

(11)民爆物品

(12)特种设备

(13)消防安全

(14)重点建设项目

(15)房屋市政工程

合计

附件五:

文山州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督查检查“明白卡”

接受检查督查单位名称

所属行业

详细地址

单位法人

联系电话

陪同检查督查人员

现场督查检查情况:

整改意见和要求:

检查督查人员签名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发接受检查督查单位,一份检查督查组自存,一份报同级州安委办公室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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