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评估细则》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2-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评估细则》的通知

浙教办计〔2013〕13号

各高等学校,有关后勤服务企业(实体):

为进一步推进学生公寓配置标准化,加强文明寝室建设,现将《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评估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印发给你们。今年我厅将重点推进标准化公寓建设,争取年底前全省高校标准化公寓比例达到85%以上。请各高校和有关后勤企业,对照《细则》要求,认真组织评估核查,在此基础上可分别于每年4月15日、10月15日前向我厅申报验收,我厅将组织验收并公布验收结果。

附件: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评估细则

http://www.zjedu.gov.cn/upload/col31/20130222091934.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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