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甬政办发〔2011〕222号
颁布日期:2011-08-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1〕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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