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衢政办发〔2016〕12号
颁布日期:2016-03-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衢政办发〔2016〕12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举措,做到责任明确、配合协作密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计划把每件实事办好办实。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查,按季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年底组织考核。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

2016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

一、治理大气污染

1.加大雾霾治理力度,淘汰改造230台燃煤小锅炉;基本完成巨化热电9号、10号炉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推进元立集团一期焦炉废气脱硫技改工程。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经信委,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各县(市、区)政府

2.全面淘汰黄标车。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

3.新建9座新能源汽车电站,600个以上充电桩。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推进“五水共治”

4.完成50公里河道清淤综合整治,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375个以上,受益农户7万户。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农办,各县(市、区)政府

5.完成县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完成提标改造,新建污水管网135公里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

6.改善8.87万农村人口饮水条件。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改造城乡环境

7.推进“四边三化”整治年工作,全市重点打造杭金衢高速公路、杭长高铁、320国道和衢江水道沿线等4条示范线,各县(市、区)分别打造1条交通干道、1条水路、1条通景公路,启动1个连片整治区域;提升500公里美丽乡村道路。

责任单位:市生态办、“三改一拆”办、规划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8.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住房新开工3900套(户);实施荷花街道新荷等5个旧住宅片区综合整治;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950户。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治理城市拥堵

9.开工建设衢州市综合客运枢纽,建成东港、石室公交首末站,新(改)建公交站点80个,新增公交车辆60辆、公交运营里程100公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10.完善城市路网,打通荷花西路南段等5条断头路。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西区管委会

11.新增城市停车位800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12.启动新湖菜市场建设;提升12家城镇农贸市场为放心市场,城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建成率达到70%以上,快速检测体系建成率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市西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13.在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养老机构食堂建设“阳光厨房”160家。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14.建成市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巨化集团公司

六、提升公共卫生水平

15.提升基层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新建(改扩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家。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西区管委会,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各县(市、区)政府

16.进一步完善公共环境卫生设施,改造提升衢州市区公厕100座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西区管委会、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柯城区、衢江区政府

七、加快文化教育体育发展

17.全市完成50家幼儿园上等级,在市区新建幼儿园10所;全市创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20所,在市区新建义务教育学校2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西区管委会,衢州绿色产业聚集区,各县(市、区)政府

18.新增农村文化礼堂(文化公园)100个。

责任单位:市文广局,各县(市、区)政府

19.开工建设市民足球场。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八、加快电商服务网络建设

20.新建300个农村电商服务站、200个城市社区智能投递终端。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九、实施养老服务

21.新建300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推进智慧惠民

22.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房屋权属证明、纳税证明、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行驶证补换、驾驶证补换、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办、结婚登记预约、交通违法罚没款收缴、个人社保信息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等10项网上便民服务,实现相关证照网上申请、在线服务、快递送达。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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