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衢政办发〔2013〕88号
颁布日期:2013-06-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9日

衢州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为组织开展好衢州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衢州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衢人大常办〔2013〕7号)、《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衢政发〔2011〕61号,以下简称《纲要》)和《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管理暂行规定》(衢政办发〔2011〕126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实施省委“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实现“物质富裕、精神富有”和“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为总要求,按照“一个中心、两大战役”的总体部署,全面总结评价我市“十二五”规划贯彻落实情况,认真分析当前形势及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为推动“十二五”规划实施、加快实现科学发展、科学跨越奠定坚实基础。

二、评估范围和重点

“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范围,主要是市级“十二五”规划体系中的《纲要》和40个专项规划(见附件),其中《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由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衢州市“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纲要》、《衢州市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衢州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衢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衢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5个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审议。其他专项规划的评估由市级各编制单位组织开展,并将规划评估结果报送市发改委,作为《纲要》评估专项工作的依据。各县(市、区)“十二五”规划的评估范围,按照同级人大的要求确定。

“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时点,为2011年至2013年6月底的实施情况(部分指标可暂用2012年底的数据),预测到2013年底的完成情况。

“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重点:一是发展目标,特别是重要指标和约束性指标的完成进展情况;二是重大工程和项目进展情况;三是重大改革任务进展情况;四是重大政策任务贯彻落实情况;五是根据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和发展环境变化,研究提出规划是否有需要调整和修订的内容,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三、进度安排

(一)评估启动、部署阶段(2013年6月中旬前)。召开“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部署会,制定《衢州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二)评估调研、形成报告阶段(2013年6月中旬-9月)。7月10日前,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发改局将浙江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评估报告初稿报送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另行通知,7月20日前,市发改委完成修改汇总并上报省发改委)。8月31日前,市发改委和5个专项规划牵头部门完成中期评估报告初稿起草、数据更新、内容充实修改等工作。9月30日前,《纲要》及5个专项规划评估工作完成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的沟通、汇报、征求意见等工作,评估报告基本修改完成。其他35专项规划的评估报告报送市发改委汇编成册。

(三)中期评估报告报送、审议阶段(2013年10月-11月)。10月15日前后,《纲要》和5个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完成市政府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10月31日前,《纲要》和5个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会后5个专项规划评估报告分别由各责任部门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审议。11月中下旬,《纲要》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成果应用与措施落实阶段(2013年12月-2014年6月)。2013年12月,研究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各相关部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采取相关改进措施。2014年6月,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意见处理的书面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由赵建林常务副市长为组长,金明秘书长、范家明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市级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要根据要求,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领导与协调。

(二)明确分工。“十二五”规划《纲要》评估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其他专项规划的评估由各牵头单位组织开展。市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评估工作和后续改进措施顺利推进;市级相关部门要在2013年6月30日前将本单位联络人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等报市发改委规划处(联系人:胡小刚,联系电话:3071657,传真:3081460)。

(三)创新方法。在“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中,各级、各部门要创新规划评估理念,采用自评估、第三方评估、开放式评估等方法,结合政务公开等工作,多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提高评估工作成效。

附件:市级“十二五”专项规划中期评估任务表

附件

市级“十二五”专项规划中期评估任务表

序号

规划名称

责任单位

1

衢州市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

市农办

2

衢州市“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纲要

市经信委

3

衢州市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4

衢州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市环保局

5

衢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

市教育局

6

衢州市打造四省边际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专项规划(2011-2015)

7

衢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市民政局

8

衢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9

衢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

市委人才办

10

衢州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市安监局

11

衢州市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市服务业办

12

衢州市物流产业“十二五”规划

13

衢州市文化强市建设规划(2012—2020年)

市文广局

14

衢州市科学技术“十二五”发展规划

市科技局

15

衢州市防震减灾“十二五”发展规划

16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市人力社保局

17

衢州市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市旅游局

18

衢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

市妇联

19

衢州市卫生强市建设“十二五”规划

市卫生局

20

衢州市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

市规划局

21

衢州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

市金融办

22

衢州市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

市住建局

23

衢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市人口计生委

24

衢州市国内经济合作“十二五”发展规划

市协作办

(招商局)

25

衢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市国土局

26

衢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0-2020年)

市气象局

27

衢州市人民防空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

市人防局

28

衢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市残联

29

衢州市“十二五”标准化发展规划

市质监局

30

衢州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市档案局

31

衢州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砂浆发展“十二五”规划

市商务局

32

衢州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33

衢州市商贸流通“十二五”规划

34

衢州市重大建设项目“十二五”规划

市发改委

35

衢州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

市水利局

36

衢州电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及2020年远景展望

市电力局

37

衢州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

市交通运输局

38

衢州市“125”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

市农业局

39

衢州市林业与生态建设规划

市林业局

40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

衢州绿色

产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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