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区产业投资项目准入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9-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区产业投资项目准入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

绍政办发〔2013〕135号

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产业投资项目管理,提高产业投资项目质量,高效利用资源要素,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市区产业投资项目准入评估制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战略部署,积极发展符合《绍兴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导向目录》和《绍兴市区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导向目录》的优势产业,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提高产业投资项目土地利用率,推动绍兴市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

坚持“产业导向、用地集约、资源节约、生态环保、产业集群”的原则,按照“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要求,在项目用地公开受让前评估项目是否符合供地等条件。

三、适用范围

市区(包括越城区、绍兴高新区、袍江开发区、镜湖新区和滨海新城)所有新增建设用地的工业、现代服务业(不含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项目。对带动性强、科技含量高等优质项目,经认定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评估标准

(一)项目必须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导向目录和空间布局要求。

(三)项目必须达到国家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等方面要求。

(四)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工业项目高于350万元/亩;现代服务业项目原则上高于250万元/亩,其中仓储物流项目原则上高于150万元/亩。外资项目按照当时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算(下同)。

(五)容积率:工业项目高于1.2,现代服务业项目高于1.3。

(六)预期亩均销售(营业)收入:工业项目高于400万元,现代服务业项目高于300万元。

(七)预期亩均税收:工业项目高于30万元,现代服务业项目高于20万元。

五、优先入选项目

符合本意见第四条规定的评估标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产业投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一)投资主体系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央企、军企、优质越商回归的鼓励类项目;

(二)投资主体系中国名牌或驰名商标企业、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有经认定的博士后工作站、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团队核心成员系海外或省级以上领军人才;

(三)属于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核心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拥有者;

(四)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以上;

(五)拟上市企业的鼓励类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六、评估程序

(一)投资主体向项目意向落户地区政府或管委会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项目基本情况表;

2.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资方情况、市场背景、产品和技术先进性、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标准和规模、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投资规模、资金筹措方案、环境影响、节能降耗、安全生产、项目建设计划、经济效益等,能体现和支持项目基本情况表中的相应内容和数据;

3.投资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主要投资者身份证等证照复印件(境外投资企业提供商业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

4.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各地按照产业评估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开展项目准入评估。评估实行百分制,综合得分按照参加联审部门评分和专家评分各50%权重计算。

(三)出具准入评估意见书。对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项目,由规划、国土、环保、经信、安监等部门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七、监督管理

(一)设立市区产业投资项目准入评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

(二)日常评估和验收工作由项目所在地区政府或管委会负责。项目竣工投产后3个月内,各地要按照准入评估意见书、土地出让合同等约定的内容,对项目投资强度等约束性指标进行初步验收;项目投产后6个月内,对项目亩均税收等预期性指标进行综合验收。具体评估和验收由区政府(管委会)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操作办法。

(三)严格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管理。土地出让合同必须严格约定项目开竣工时间、规划条件、价款、违约责任等内容,要通过履约管理督促用地单位按期开发、投产,促进土地得到有效利用。区政府和管委会要通过与用地主体签订协议等方式,明确约定建设生产要求、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原则上可按每亩不低于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确定)及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市区产业投资项目准入评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地产业项目准入评估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对不按照本意见开展准入评估、后续监管工作不力、存在失职渎职的单位与个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八、附则

对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意义的项目及用地量少且科技含量高、投资强度大的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

本意见自2013年10月20日起试行,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附件:1.项目基本情况表

2.绍兴市区产业投资项目准入评估表

3.名词解释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2日

附件1

项目基本情况表(工业)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产品名称

行业类别

建设地址

所属地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性质

□新建□改建□扩建□引进外资项目□引进内资项目□其它

二、项目投资情况

总投资(万元)

注册资本(万元)

流动资金(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其中:土地款万元,建筑工程款万元,设备投资万元,其他万元。

总用地数量(亩)

其中:代征用地(亩)

总建(构)筑面积(M2)

容积率

预期年销售收入

(万元)

预期年税收

(万元)

开竣工周期(月)

变压器容量(KVA)

投资强度

(万元/亩)

预期亩均销售收入(万元/亩)

预期亩均税收(万元/亩)

土地指标落实情况

□有□部分有亩□没有

地区预审意见

(签字)日期:

盖章

备注:总用地及代征用地数量,请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项目基本情况表(现代服务业)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行业类别

建设地址

所属地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性质

□新建□改建□扩建□引进外资项目□引进内资项目□其它

二、项目投资情况

总投资(万元)

注册资本(万元)

流动资金(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其中:土地款万元,建筑工程款万元,设备投资万元,其他万元。

总用地数量(亩)

其中:代征用地(亩)

总建(构)筑面积(M2)

容积率

预期年销售收入

(万元)

预期年税收

(万元)

开竣工周期(月)

变压器容量(KVA)

投资强度

(万元/亩)

预期亩均销售收入(万元/亩)

预期亩均税收(万元/亩)

土地指标落实情况

□有□部分有亩□没有

地区预审意见

(签字)日期:

盖章

备注:总用地及代征用地数量,请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附件2

绍兴市区产业投资项目准入评估表(工业)

项目名称:

序号

评估内容

总分值

评估得分

备注

1

产业规划、产业导向

4

部门

打分

2

投资强度

5

3

节能降耗

3

4

产业优劣

6

5

用地合理性

5

6

规划选址

5

7

环境影响

5

8

安全生产

5

9

科技水平

5

10

资信实力

3

11

预期产出

4

12

在产业、创新、技术、工艺、物质资源消耗、环境影响、投入产出效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项目质量综合判断

50

专家

打分

合计得分

100

绍兴市区产业投资项目准入评估表(现代服务业)

项目名称:

序号

评估内容

总分值

评估

得分

备注

1

产业规划、产业导向

4

部门打分

2

投资强度

5

3

集聚发展情况

4

4

产业优劣

5

5

用地合理性

5

6

规划选址

5

7

环境影响

5

8

安全生产

5

9

资信实力

3

10

节能减排(民用建筑)

4

11

预期产出

5

12

在产业、创新、技术、工艺、物质资源消耗、环境影响、投入产出效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项目质量综合判断

50

专家打分

合计得分

100

附件3

名词解释

1.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

2.容积率:(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项目地上总构筑物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单层工业(服务业)建筑层高大于8.0米(含)时,按2倍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3.亩均销售(营业)收入:项目达产后年销售收入/项目总用地面积(单位:万元/亩),项目达产是指项目竣工投产两年后投入正常生产运行。

4.亩均税收:项目达产后年上缴税收/项目总用地面积(单位:万元/亩),上缴税收指项目达产后完整年度内税收实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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