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台政办函〔2009〕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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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4-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进一步做好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
台政办函〔2009〕11号
椒江、黄岩、路桥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我市将于今年11月底接受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确保评估验收顺利达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一项基本措施,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评估,推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行,对提高城市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水平和市民文化素质,树立城市文明形象,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具有积极意义。为确保评估验收的顺利通过,市政府决定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一指挥、协调全市的迎检工作;同时成立协调督查组,对迎评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市(区)语委要切实发挥语言文字应用的管理监督职能并认真进行规划和安排;各区、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迎检工作班子,做好本单位的语言文字自查自评工作和本单位下属单位的用语用字规范工作。要做到机构健全,专人负责,经费保障,措施得力,工作落实。
二、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各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浙语〔2006〕2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函〔2007〕9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分级组织、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迎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要根据《浙江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浙语〔2008〕1号)有关要求,对近三年来(从2006年开始)的语言文字工作逐条自查,在完成自查的基础上,做好自评和整改提高,写好总结,整理好资料。要注意积累反映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过程性资料,要把资料按照指标要素及评分标准逐个予以整理,以确保台帐的充实完整。各主管部门还要对下属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各区、各单位要在4月20日前将组织机构、迎评方案报市语委办;自测自评资料和有关统计汇总表格要于5月15日前报市语委办,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三、突出重点,依法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做出了明确规定,这四个领域是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更是这次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重点。各责任单位要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围绕“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总体目标,发挥四个重点领域的龙头作用、基础作用、示范作用、窗口作用,以加快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进程,提升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同时,为确保这四个重点领域迎检工作的顺利开展,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和市建设规划局分别负责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和公共服务行业等四个重点领域迎检的指挥、协调工作。
四、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各地、各单位要在市语委和市迎评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各负其责,搞好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好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职能,加强对迎检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做好组织协调以及市级自评检查评估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好相关工作经费。新闻单位要广泛深入进行宣传,开办语言文字工作专栏,对迎检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报道,对工作不积极,特别是贻误工作的单位要及时通报。工商、城建、交通等部门协同有关部门要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执法检查,对城区企业名称牌、商店牌、道路标志标识、商品名称及广告用字等进行清理,对不规范的用字要责成其尽快更正。有关单位要根据统一部署在主要公共场所(如会议室、楼道等)设置一些语言文字提示牌,在主要街道、重要公共场所设置大型永久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牌,美化和净化城市语言文字环境。
五、夯实基础,力求长效。各区、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立足于日常工作中的语言文字应用和管理,重视用语用字规范。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确保两项指标(参测率、达标率)达标,并逐步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要使普通话成为党政机关面向公众的会议用语,在媒体和公共场合的讲话用语,公务活动中的交际用语,机关内部的主要工作用语。要坚持规范汉字的法定公务用字地位,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用字规范意识和能力。对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认真加以改进,确保如期达标。同时,要以此次评估验收为契机,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台州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督查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四月七日
附件:
台州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和协调督查小组成员名单
一、迎评领导小组
组长:高敏
副组长:茅国春市政府
林晓鸣市教育局
许建强市教育局
成员:茅奉天市政协
张武鹏市人大科教文卫工委
郑敏强市委组织部
章巧明市委宣传部
方政强市文明办
潘通天台州日报社
林清波台州广电总台
吕彤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
金凯市发改委
邵先富市公安局
陈仁伟市民政局
张满庆市司法局
王子剑市财政局
王如明市人事局
金先祝市建设规划局
戴荷福市交通局
李玲玲市文广新局
严永根市卫生局
赵军伟市贸易与粮食局
颜邦林市旅游局
张国荣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罗邦义市政府法制办
黄璋市总工会
夏丹荷团市委
何晓红市妇联
张明龙台州学院
张俊晓市邮政局
高敏市工商局
王士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郑树新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杨齐利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
杨玲玲椒江区政府
林丹军黄岩区政府
蒋斌芳路桥区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许建强兼任办公室主任,章巧明、王子剑、王如明、金先祝、李玲玲、张国荣、高敏兼任副主任,负责迎接评估的各项日常工作。
二、迎评协调督查小组
根据评估重点,成立迎评四大领域协调督查小组,具体协调督查各领域的迎评准备工作。
1、党政机关组:负责市政府和各党政机关单位的迎评工作
协调、检查和整改督促。
组长:茅国春市政府
成员:市语委各委员
2、学校组:负责学校的迎评工作指导、检查和整改督促。
组长:林晓鸣市教育局
成员:许建强市教育局
张明龙台州学院
卢志米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潘先考台州电大
3、新闻媒体组:负责台州广播电视总台、台州日报社和其他新闻媒体的迎评工作协调、检查和整改督促。
组长:章巧明市委宣传部
成员:李玲玲市文广新局
潘通天台州日报社
林清波台州广电总台
4、公共服务行业组:负责汽车站、邮局、医院、影剧院、体育馆、档案馆、银行、公园、大型商厦等公共场所,以及社区、街道(街牌、店牌、公共交通站牌、公共设施标志牌、交通指示牌、广告牌)的迎评工作协调、检查和整改督促。
组长:金先祝市建设规划局
成员:陈仁伟市民政局
戴荷福市交通局
严永根市卫生局
赵军伟市贸易与粮食局
高敏市工商局
颜邦林市旅游局
张俊晓市邮政局
夏丹荷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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