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商选资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6-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商选资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舟政办发(2012)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招商选资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招商选资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一届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舟山群岛新区招商选资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扎实开展招商选资攻坚战,进一步强化宣传推介、联络综合、跟踪服务和投资研究等职能,从完善招商网络入手,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大活动推介平台,加大重大项目推进力度,继续优化投资环境建设,加强对落户企业的服务工作,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目标任务

--合同利用市外资金87亿元人民币,比2011年增长100%;

--实际利用市外资金(注册资金,下同)68亿元人民币,比2011年增长91%;

--实际利用外资(注册资金,下同)11500万美元;

--省外浙商项目实际到位资金75亿元人民币。

目标任务指标具体分解如下:

定海区合同利用市外资金24亿元人民币,实际利用市外资金18亿元人民币,实际利用外资3000万美元,省外浙商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0亿元人民币,其中:金塘合同利用市外资金3.5亿元人民币,实际利用市外资金2.5亿元人民币,省外浙商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亿元人民币。普陀区合同利用市外资金18亿元人民币,实际利用市外资金15亿元人民币,实际利用外资3000万美元,省外浙商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7亿元人民币,其中:六横合同利用市外资金5亿元人民币,实际利用市外资金4亿元人民币,省外浙商项目实际到位资金4亿元人民币。岱山县合同利用市外资金7.5亿元人民币,实际利用市外资金6.5亿元人民币,实际利用外资1500万美元,省外浙商项目实际到位资金7亿元人民币。嵊泗县合同利用市外资金6亿元人民币,实际利用市外资金4.5亿元人民币,实际利用外资900万美元,省外浙商项目实际到位资金5亿元人民币。临港工业专业招商组合同利用市外资金5亿元人民币,实际利用市外资金4亿元人民币,实际利用外资800万美元,省外浙商项目实际到位资金4.5亿元人民币,其中: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合同利用市外资金1.5亿元人民币,实际利用市外资金1亿元人民币,省外浙商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亿元人民币。新城楼宇经济专业招商组合同利用市外资金8.5亿元人民币,实际利用市外资金8亿元人民币,实际利用外资800万美元,省外浙商项目实际到位资金9亿元人民币。海洋旅游专业招商组合同利用市外资金2.5亿元人民币,实际利用市外资金1亿元人民币,省外浙商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亿元人民币。港口物流专业招商组合同利用市外资金14.5亿元人民币,实际利用市外资金10.2亿元人民币,实际利用外资1500万美元,省外浙商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0.5亿元人民币。海洋科技专业招商组合同利用市外资金1亿元人民币,实际利用市外资金0.8亿元人民币,省外浙商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亿元人民币。

三、工作内容

通过完善招商网络、创新工作机制、围绕推介平台、抓好浙商回归、推进重大项目、优化投资环境等六个方面入手,攻坚克难,确保完成今年的招商任务和浙商回归指标,最终取得招商选资攻坚战的胜利。

(一)整合招商机构,完善招商选资网络。加快完成市协作办、市招商局、市政府驻沪联络处和市政府驻新加坡经贸联络处职能的整合,着力建设政策信息服务平台、商洽沟通平台、区域合作平台和服务协调平台等。进一步强化投资促进和招商选资工作职能,加强招商资源和队伍的归并、整合,组建专门产业招商队伍,在现有的招商专业组基础上,增设金融、大宗商品交易和商贸专业招商组,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招商网络建设。健全完善招商工作例会、商务代表、驻外(点)招商等机制建设,加强与各县(区)和部门之间的工作交流与沟通,充实完善招商工作简报,定期商议招商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经济合作与投资促进局)

(二)创新招商机制,统筹招商选资资源。进一步强化招商选资工作职能,抓好招商选资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出台舟山群岛新区招商选资的鼓励政策,建立更加有效的招商工作机制和产业导向,不断丰富和完善客商资源库、招商项目库、招商网站等载体,以国家级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海洋科学城、海洋产业集聚区、海洋科技创新引智园区、大宗物资交易中心、各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平台建设为重点,着重就船舶海工、港口物流、海洋旅游、海洋能源、海洋生物制药、金融软件创意等产业进行产业链招商。认真做好对外招商项目的筛选和推出,调整编制《招商项目本》、《投资指南》、舟山投资网站及相关多媒体资料。进一步梳理客商资料,充分挖掘潜在的投资客商资源。(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专业招商组、市发改委、市经济合作与投资促进局)

(三)扩大推介宣传,优化重大招商平台。充分利用国内外展会丰富的客商资源、广泛的宣传效应和良好的潜在成果,积极开展系列招商推介活动,特别是利用参加国际知名海事展、海鲜展等展会,扩大舟山群岛新区在海洋经济、海事产业、水产品加工业等方面与世界各地的交流与合作。2012年将重点组织做好新加坡舟山周、海洋经济洽谈会、德国汉堡海事展、希腊海事展、浙洽会、厦洽会、美国波士顿生物制药大会、东盟博览会等大型经贸洽谈活动,开拓客商资源。同时要以舟山群岛新区管委会成立挂牌仪式为契机,精心策划和组织各种宣传推介和大型招商活动,组织好外来客商特别是央企、民企和浙商对接招商推介会,助推舟山群岛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专业招商组、市商务局、市港航局、市经济合作与投资促进局)

(四)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抓好浙商回归工程。充分运用我省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与省外浙江商会的互动,打好“保障牌”、“乡情牌”、“互动牌”、“环境牌”,把浙商群体强大的实力转化为推动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发展的动力。要抓好与上海浙江商会的对接工作,推动浙商投资舟山群岛新区的“千亿计划”。组织开展“天下浙商舟山行”,实施送政策信息服务活动,召开项目推介现场会,推出优质项目,破解投资企业的实际困难。要高度重视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尽快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职能。各县(区)要建立相应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做到机构健全,政策到位,人员配备,经费落实。各部门也要根据职能,结合浙商创业创新和回归引进工作需要,研究提出本部门需要制定和实施的配套政策、年度具体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根据目标考核任务,狠抓浙商回归引进到位资金与重大项目推进。各县(区)、专业招商组、市级有关单位每季度按要求上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在全市排名通报,形成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专业招商组、市级有关单位)

(五)强化跟踪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引进。积极推进重点招商项目的联系制度,排出一批重点招商项目,分工包干,层层推进。实行市领导重点项目业主回访制度,对重点项目的外地客商定期上门拜访,达到沟通信息、反馈情况及促进项目的效果。充分发挥驻沪和驻新联络处的职能,大力实施“敲门工程”,定期对重点客商进行上门拜访,建立客商定期拜访的长效机制。切实强化“招大选优”工作,全力引进一批涉及海洋战略新兴产业的大项目,围绕综合质量、产业升级、创新能力、资源节约与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建立引进项目的预评估体系。整合各级招商力量,在全面掌握重大项目情况的前提下,狠抓项目落地的协调工作,加大对在谈、签约和落地项目的推进力度。市经济合作与投资促进局专门设立项目协调处,各县(区)政府和专业招商部门要成为项目信息的中心,及时收集、整理和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并形成项目专报制度,对领导有批示的项目加强跟踪与督查。目前要积极推进浙商投资新区计划、新加坡吉宝海事集团、新奥集团、壳牌(中国)集团、小洋山北侧围垦、马迹山西侧大宗散货、深圳科聚、浙江富通、光汇储运增资项目、海上游艇俱乐部项目、水上飞机项目、中奥能源引进外资项目等的进程,对在谈项目进度、已签项目落地、落地项目开工等进行实时跟踪。(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专业招商组、市经济合作与投资促进局)

(六)优化投资环境,打造投资强磁洼地。要营造“便捷、高效、联动、诚信”的服务环境和“宽松、灵活”的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大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努力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推进项目审批全程代理,创新重点投资项目的审批,减少审批手续和环节,缩短审批周期,切实帮助外来投资者解决审批环节的困难。积极争取利用外资的特殊优惠政策,突破海洋产业引资政策瓶颈。引导骨干企业通过产业配套、外贸客户等方式“以民引外”、“以外引外”和“以商引商”,延伸和拓展产业链,推动企业与国际资本合作。加强信息沟通,加大调研力度,做好已落户外来企业的服务工作,为企业排忧解难,努力打造舟山群岛新区“亲商、安商、扶商”的良好投资环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审批办证中心、市经济合作与投资促进局、市效能办)

四、方法和步骤

招商选资攻坚战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2年4月-5月)。

1.制定全市招商选资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

2.确定重点跟踪、推进项目名录,研究落实责任单位。

(二)第二阶段:推进实施(2012年6月-12月)。

1.各责任单位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协调力度,切实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保证已签项目的落地和落地项目的开工。

2.要严格执行《舟山群岛新区重大项目引进评估管理办法》的要求,保证重大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3.市效能办要加强对政务环境的检查、监督,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市审批办证中心要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周期。

(三)第三阶段:总结考核(2013年1?2月)。

1.做好招商选资攻坚战的工作总结,查漏补缺,巩固成果。

2.开展2012年度招商选资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招商选资攻坚战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引项目、抓签约、促落地作为加快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明确责任,合力攻坚。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目标任务,明确各自职责,加快招商选资。各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主动靠前服务,为投资客商提供快速高效优质服务,共同推进招商选资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市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招商选资工作的宣传,及时报道我市重大项目签约、落地及开工仪式等,宣传先进典型,努力在全市营造人人关心、参与、支持招商选资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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