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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潼南县杨氏民宅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 文号:渝府〔2014〕93号 |
|---|---|
| 颁布日期:2014-12-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潼南县杨氏民宅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通知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潼南县杨氏民宅、丰都高家镇旧石器遗址、奉节白帝城、巫山龙骨坡遗址、合川区涞滩二佛寺摩崖造像、合川区育才学校旧址、重庆湖广会馆等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已通过评审并经国家文物局审批同意,现予以公布(规划文本由市文化委另册印发)。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将文物保护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全国重点文物单位的保护工作。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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