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开展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特色实验学校遴选评估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号:沪教委职成〔2007〕37号
颁布日期:2007-11-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教委关于开展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特色实验学校遴选评估的通知

沪教委职成〔2007〕37号

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中等职业学校:

为落实《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深化课程教材改革行动计划(2004—2007)》(沪教委职成〔2004〕21号)提出的任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创建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特色实验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6〕26号)的要求,我委决定开展“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特色实验学校”(以下简称“课改特色实验学校”)遴选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职业教育的内涵建设。通过评估,遴选一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教材改革实验的示范基地、课程教材改革成果的展示窗口、课程教材改革师资的培训中心;通过评估,推进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模式的变革,实现校企合作、产教结合,推进工学交替、半工半读等教学模式改革;通过评估,发挥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学校的排头兵作用,引领全市课程教材改革的深入开展,使课改内涵更加丰富,范围全面扩大,辐射功能持续增强,品牌效应日益凸显。

二、遴选范围

2006年被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办公室确定的42所“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学校”。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学校自评(2007年11月至12月)。学校对照《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特色实验学校遴选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认真总结自2004年以来创建“课改特色实验学校”的情况,撰写“自评总结报告”。

(二)网上展示与评价(2008年1月)。学校在网上上传“自评总结报告”,同时可自主选择两份其他能够反映本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与特色的相关材料在网上展示,供学校间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互相评价。本市通过“百所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验收的学校可与教育评估院聘请的专家组一起参与网上“课改特色实验学校”投票。

(三)汇报答辩评审(2008年2月下旬)。在网上展示与评价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择优选取部分学校参加汇报答辩评审。

(四)实地评估(2008年3月)。由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评估。

(五)综合汇总(2008年4月)。教育评估院综合汇总以上四个方面的评价意见,出具评估结论,报送我委认定。

(六)结果公布(2008年5月-6月)。我委公布“课改特色实验学校”名单。

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联系人:王向群、戴小芙;联系电话:23116720、23116723)。具体事宜由市教育评估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评估所另行通知(联系人:查正和;地址:陕西南路202号;邮编200031;联系电话:54039760。)。

附件: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特色实验学校遴选评估指标体系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特色实验学校遴选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观测点)

内涵说明

课改

理念

1.1课改思路

1.1.1学校课改有战略意识、前瞻意识,在全国或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领域有一定的影响;

1.1.2学校课程教材改革师生全员参与、全程实施、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1.2课改规划

1.2.1学校制定了课程教材改革的规划、实施方案、运作机制和激励机制,目标定位符合实际。

课改

行动

2.1培养模式

2.1.1与企业共同开发和制定体现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培养模式的校企一体化的教学方案,在加快实现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向工学结合、半工半读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上有成效;

2.1.2有校企合作协议,在互惠互利基础上,建立了课程建设合作机制。

2.2专业建设

2.2.1按照课改理念修订和完善学校中、长期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培养目标和专门化方向的确定符合行业要求和发展趋势;

2.2.2学校有全国示范性专业或上海市重点专业,重视专业调整与建设,形成以重点专业为特色的专业体系。

2.3专业教学标准实施

2.3.1学校开设的与市教委已公布的专业教学标准对应的专业,能按专业教学标准组织教学;

2.3.2对未列入市教委开发的专业教学标准之外的专业,能自行按任务引领型课改理念、程序和方法自行开发教学标准,并组织教学。

2.4校本课程建设

2.4.1根据学校和专业实际,积极进行校本课程及教材开发,设计合理,使用率高,专业特色明显,教学效果好;

2.4.2积极选用文化课、专业课新教材,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教学内容和形式的调整与实践。

2.5师资队伍建设

2.5.1建有骨干教师和“双师型”师资队伍培养制度和激励机制,有规划、有措施、有成效;

2.5.2各专业初步形成以专业学科带头人领衔的教学水平高、实践能力强、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

2.6实训基地建设

2.6.1学校建有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实训设施设备具有前瞻性、先进性和开放性;

2.6.2开放实训中心建设与课程教材改革相结合,积极开发实训教学体系、实训课程(项目)和实训教材,努力探索灵活开放的实训教学模式。

2.7学分制改革

2.7.1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在学分制课题研究、教学组织、学生管理、校际协作方面有新的突破。

2.8教法改革

2.8.1课改促进了学校教学法改革和创新,文化基础课积极实施分层教学,专业课程实施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有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9课程评价

2.9.1探索以实践能力考核为主的多元评价方式;

2.9.2将行业、企业对毕业生的评价意见纳入评价体系。

课改

成果

3.1“行动计划”相关成果

3.1.1主动承接“行动计划”的相关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果。(注1)

3.2其它课改任务成果

3.2.1积极承接市级或以上的其它课改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果。(注2)

3.3实施成果

3.3.1全面推进现代教学手段的使用,教师在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法改革交流评比中成绩优良;

3.3.2学生在全国技能大赛或全市“星光计划”技能竞赛中成绩优良;

3.3.3积极参加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首届校本教材展示交流评比活动,成果丰富。

3.3.4学生培养质量较好,就业率高。

3.4科研成果

3.4.1自2004年以来,每年有一定数量的高质量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市级以上核心刊物上发表;

3.4.2自2004年以来,每年承接市级及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并达到预期研究目标。

课改

特色

(简要描述学校课程教材改革的突出特点)

注1:“行动计划”主要任务指:语文等6门文化基础学科课程标准的制定及相关示范性教材的编写;专业教学新标准的研究与制定;20门网络课程的编写;19个课程教材改革的应用和理论研究项目;市教委已公布的专业教学标准配套教材的编写等。

注2:市级或以上的其它课改任务指:课程教材改革的课题研究、课程开发、教材编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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