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南通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迎接省级检查评估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南通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迎接省级检查评估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3-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南通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迎接省级检查评估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4〕27号
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南通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迎接省级检查评估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三月三日
南通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迎接省级检查评估方案
(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二○○四年二月)
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定于今年10月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省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为做好迎评工作,促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制订本方案。
一、评估范围:
党政机关、广播电视、各类学校、新闻出版、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为检查评估的重点单位和对象。其中,市、区政府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人事、商业、邮电、文化、铁路、交通、民航、旅游、保险和医院等为必查单位,其它行业和部门(车站、码头、银行、影剧院、体育馆、博物馆、公园等)为抽查单位。
二、评估内容:
评估主要围绕综合管理、普及应用普通话、规范用字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总分为260分,其中主管部门考核分为60分、党政机关考核分为58分、学校考核分为67分、新闻媒体考核分为47分,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考核分为28分。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4年2月—2004年3月)
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特别是各新闻媒体,要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省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和市语委《关于抓紧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检查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全社会都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精神,了解达标内容并增强迎查意识,自觉配合完成达标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04年3月—2004年7月)
1.各责任单位根据评估任务分解表,逐条对照,明确责任,制订措施,落实整改到位;市、区语委办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工作;
2.四月中旬,市、区分别完成辖区内街道和公共场所不规范用字的整治工作;
3.各责任单位设立永久性的宣传标语牌,做好环境布置工作;各区语委办建立双月上报制度,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语委办;
4.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完成自评工作,于6月30日之前将自查材料(自评小结)和迎评汇报材料报市语委办。
第三阶段——整理申报(2004年7月—2004年9月上旬)
各责任单位按评估标准要素,分类汇总工作台帐;市语委在各责任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有关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在完成整改的基础上向省语委提出接受检查评估的书面申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语委主任为组长、语委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语委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迎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和组织迎评工作;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分层落实责任,组织开展迎查准备工作;
2.各区语委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规划、协调运作,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各责任单位在做好自查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查整改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
1.市、区政府机关大院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市、区语委办牵头检查落实,市、区政府办公室配合;
2.市区五纵五横主要街道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市语委办牵头检查落实,城管、工商、公安、文化、市文明办等部门配合;五纵五横以外街道及辖区内初中、小学、幼儿园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各区语委办、区教育督导室和区教育局牵头检查落实,区政府办公室配合;在通大中专院校、市直各学校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市语委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市教育局牵头检查落实;
3.市电视台、南通日报社、电台等新闻单位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由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牵头检查落实。
4.长途车站、火车站、机场、码头及公路收费站等窗口单位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由市交通局、铁路办等部门牵头检查落实;
5.出版单位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由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牵头检查落实;
6.服务行业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由市经贸委牵头检查落实,市语委办配合。
(以上检查的内容还包括被查单位的迎检材料准备及档案资料建设等情况。)
(三)强化社会宣传
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迎评的社会舆论宣传,主动积极营造浓郁的迎检氛围。要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社会用字管理暂行条例》、评估的有关标准要求等有关材料印发到基层单位和学校。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力度,负责刊播有关迎评工作信息、动态以及迎评方面的标语、口号、公益广告等,使全体市民都能了解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大意义,并增强规范用语用字的意识性和自觉性,共同推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管理水平和社会应用水平。
附件:南通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接受省级评估任务分解表
附件:
南通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接受省级评估任务分解表
一、主管部门(60分)
编号评估内容评估方式满分标准责任单位
1市政府分管领导是否每年听取语言文字工作汇报查阅资料是,1分市语委
2市政府是否每年召开会议研究语言文字工作查阅资料是,1分市语委
3是否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查阅资料有要求并检查落实,1分市文明办、市语委办
4是否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城市综合管理之中查阅资料有要求并检查落实,1分市、区城管局
5有无市级语委查阅资料有,2分市语委
6城区有无区级语委查阅资料均有,1.5分各区政府
7是否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市语委主任查阅资料是,1分市语委
8是否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区语委主任查阅资料均有,1.5分各区政府
9有无经市编委批准的独立的市语委行政办事机构查阅资料有,2分市语委、市编办
10有无区语委办事机构查阅资料均有,1.5分各区语委
11市语委有无行政编制查阅资料有2人及以上,2分市语委、市教育局
12市语委有无专职干部查阅资料有2人及以上,2分市语委、市教育局
13市语委办有无工作经费查阅资料有,1分市财政局
14市语委办有无专门办公用房实地考察有,1分市教育局
15市语委办有无现代化办公设备实地考察有摄像、复印、传真、电脑、汽车等设备中的任意3项,3分市语委
16有无市级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查阅资料有,4分市人事局、编办、市语委
17市级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有无专职人员查阅资料有,2分市编办、市语委
18市语委有无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查阅资料有,1分市语委办
19市语委有无语言文字年度工作计划(或要点)查阅资料有正式文件下发的近3年(今、去、前)的计划(或要点),1.5分市语委办
20市语委有无语言文字年度工作总结查阅资料有近3年(去、前、大前)的总结,1.5分市语委办
21市语委有无有关统计资料、研究报告查阅资料近3年(今、去、前)有的,1分市语委办
22市语委有无对专兼职语委干部进行政策业务培训查阅资料近3年(今、去、前)培训过,1分市语委办
23全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是否已经启动查阅资料已经启动,5分市语委
24有无市政府颁布的关于语言文字的规定查阅资料有,2.5分市语委
25有无部门颁布的关于语言文字的规范性文件查阅资料有,2分市各主管局(委、办)
26人事部门有无对公务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的规定查阅资料有,3分市、各区人事局
27市教育局是否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教育教学要求查阅资料是,2分市教育局
28在教育督导、检查评估中,是否将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为一项内容查阅资料是,2分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29有关职能部门有无对新闻媒体的语言文字规范化作出过规定查阅资料有,1分市委宣传部、广电局
30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是否有明确要求查阅资料均有,1分市经贸委、卫生局、邮电局、文化局、交通局、旅游局、铁路办、机场、人民银行等
31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有领导分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查阅资料均有,1分
32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有语言文字工作检查改进措施查阅资料均有,1分
33市区主要街区是否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实地考察有4处及以上,2分市、区语委、城管局、建设局
34每年“推普周”工作班子是否落实查阅资料近2年(去、前)落实,1分市、区语委办
35每年“推普周”专项宣传经费是否落实查阅资料近2年(去、前)落实,1分市、区财政局
36每年“推普周”有否搞过大型宣传活动查阅资料近2年(去、前)搞过、1分市、区语委办
二、党政机关(58分)
编号评估内容评估方式满分标准责任单位
1受评机关对公务员语言文字规范有无要求查阅资料均有要求,1分各区政府,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市经贸委等
2受评机关有无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查阅资料均有领导分管,1分各区政府,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市经贸委等
3受评机关有无检查改进措施查阅资料均有检查改进措施,2分各区政府,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市经贸委等
4普通话是否成为会议用语随机座谈均能基本做到,4分各区政府,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市经贸委等
5普通话是否成为公共用语随机座谈均能基本做到,2分各区政府,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市经贸委等
6普通话是否成为交际用语随机座谈均能基本做到,2分各区政府,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市经贸委等
7普通话是否成为机关内部的工作语言查阅资料均能基本做到,4分各区政府,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市经贸委等
8是否把普通话列入公务员培训内容查阅资料均能做到,4分各区政府,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市经贸委等
9受评机关对应培训人员培训率查阅资料达80%,6分各区政府,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市经贸委等
10受评机关是否把普通话作为公务员录用参考条件查阅资料均作为参考条件,2分市人事局及其它各主管局(委、办)
11名称牌用字实地考察完全规范,8分市、区党政机关
12公文用字抽查公文完全规范,6分市、区党政机关
13印章用字抽查有印章的公文完全规范,6分市、区党政机关
14标志牌用字实地考察完全规范,5分市、区党政机关
15指示牌、电子屏幕、标语用字实地考察完全规范,5分市、区党政机关
三、各级各类学校(67分)
编号评估内容评估方式满分标准责任单位
1是否将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内容查阅资料均是,1分在通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
2是否有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查阅资料均有,1分在通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
3是否有检查和改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措施查阅资料均有,1分在通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
4普通话是否成为教学语言随机抽查均是,15分在通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
5普通话是否成为校园语言随机抽查均是,5分在通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
6在职适龄教师是否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相应等级查阅资料有80*达到二级乙等,6分在通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
7是否将普通话水平列入教师业务考核内容查阅资料均列入,2.5分在通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
8是否将普通话水平作为录用教师的资格要求查阅资料均是,2.5分在通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
9学生是否会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随机抽查基本达到,6分在通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
10名称牌、标志牌用字是否规范实地考察基本规范,6分在通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
11标语(牌)用字是否规范实地考察基本规范,4分在通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
12公文、校刊(报)、讲义用字是否规范抽查基本规范,4分在通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
13试卷及其他印刷物用字是否规范抽查基本规范,4分在通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
14指示牌、电子屏幕用字是否规范实地考察基本规范,4分在通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
15教师板书用字是否规范抽查基本规范,2分在通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
16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是否规范抽查基本规范,1分在通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
17有否设立永久性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标语牌实地考察有4处以上,2分在通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
四、新闻媒体(47分)
编号评估内容评估方式满分标准责任单位
1新闻媒体是否建立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责任制查阅资料均是,1分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各新闻媒体单位
2是否对用语用字有检查改进措施查阅资料均有,2分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各新闻媒体单位
3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是否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相应等级查阅资料有80%达到相应等级,6分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各新闻媒体单位
4是否组织过对有关人员进行汉字规范化知识的培训查阅资料近3年(今、去、前)曾培训过,3分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各新闻媒体单位
5电台、电视台是否使用普通话播音随机抽查全部节目均使用,3分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各新闻媒体单位
6电台、电视台主持人、记者是否使用普通话主持、采访随机抽查均使用,3分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各新闻媒体单位
7报纸、网页和电视屏幕上出现的厂名、台名、报名、网名、制作单位名、栏目名是否规范随机抽查基本规范,10分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各新闻媒体单位
8电视屏幕、报纸、网页其他用字是否规范随机抽查基本规范,12分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各新闻媒体单位
9广告用字是否规范随机抽查基本规范,5分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各新闻媒体单位
10是否播出(刊登)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节目(文章)查阅资料去年全年不少于10次(篇),2分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各新闻媒体单位
五、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28分)
编号评估内容评估方式满分标准责任单位
1各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服务对象的人员在应使用普通话的场合是否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实地考察均是,10分各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
2单位名称牌、招牌用字是否规范实地考察基本规范,4分市、区语委、城管局
3单位名称牌、招牌汉语拼音拼写是否正确实地考察基本正确,2分
4单位名称牌、招牌的外文部分书写是否正确实地考察基本正确,2分
5地名牌、公交站名牌、交通指示牌用字是否规范实地考察基本规范,4分市民政局、建设局、公安局
6地名牌是否正确加注汉语拼音实地考察均正确加注,2分市民政局
7广告用字是否规范实地考察基本规范,4分市、区工商局、城管局
(公共服务行业:商业、邮电、文化、交通、铁路、民航、旅游、银行、保险、医院以及车站、码头、影剧院、体育馆、博物馆、公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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