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淮安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4-04-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淮政发〔2004〕85号

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淮安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淮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认真开展江苏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苏政发〔2004〕3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经济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搞好经济普查,是了解市情市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科学依据的重要工作;是履行政府职责,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信息服务的重要任务;也是减轻基层负担,提高统计工作水平的重要措施。通过普查,能全面掌握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含编码)及其数据库系统,对于研究制订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经济结构,开拓新的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圆满完成我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

二、普查的对象和内容

这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以及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及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

三、普查的组织实施

这次经济普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综合性大型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了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政府成立了淮安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普查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普查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中选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请市委宣传部负责落实;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负责落实;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编办负责落实;涉及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民政局负责落实;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市质监局负责落实;涉及教育、卫生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局负责落实;涉及房地产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方面的事项,由市建设局、房管局负责落实;涉及租借部队营区的社会单位,由军分区后勤部负责落实;市经贸委负责督促企业认真履行普查义务。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迅速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普查的组织实施。县(区)普查办公室由15-20人组成,乡(镇)、街道办事处普查办公室由5-10人组成。同时,要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广泛深入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经济普查。

四、普查的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各项普查工作,确保普查顺利进行。对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二)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及有关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凡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

(四)各级普查机构要层层建立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普查培训、摸底、登记、基层表审核、数据处理、抽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五)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以及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查处。对在此次普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予以表彰。

五、普查的经费

这次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各级普查机构要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定后,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财政部门要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附件:淮安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淮安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王向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孙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审批中心主任

程大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统计局局长

刘泽源市计委主任

刘维亚市经贸委主任

吴晓丹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孙家敏淮安军分区后勤部部长

张有前市人事局副局长、编办副主任

郑庆生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以俭市科技局副局长

叶强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赵深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富国市建设局副局长

徐生业市交通局副局长

曹华富市房管局副局长

王红红市文化局副局长

程刚市卫生局副局长

陆挺清市地税局副局长

李旭成市广电局副局长

刘兴国市统计局副局长

钱增才淮安工商局副局长

严师超淮安质监局副局长

陈劲松市旅游局副局长

胡云松市国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刘兴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