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制定的关于整顿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制定的关于整顿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四政办发〔2006〕45号 |
|---|---|
| 颁布日期:2006-06-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四政办发〔2006〕45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制定的关于整顿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交通局制定的《关于整顿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关于整顿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
(市交通局2006年6月)
为了保护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创造和谐、健康、稳定的运输环境,按照《建设部等6部委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建城[2006]121号)要求,从2006年7月1日起至11月末,对客运出租车市场进行一次专项治理整顿,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道路运输和交通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我市客运出租车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整顿,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出租车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确保出租车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持续稳定。
二、整顿内容
(一)控制发展规模,完善准入与退出机制。5年内不再扩大规模,市区总量控制在3000台之内,不足3000台时,实行招投标补充。严禁倒卖出租车经营权,从此通知下发之日起,暂停办理废业和车辆更新等手续。
(二)着手安装计价器,通过市场调研和听证,合理确定起步里程和起步价,根据燃油涨价的情况适时调整运价。
(三)依法整顿出租车市场,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和偷、逃、漏税等行为,确保出租车市场公平竞争,健康发展。
三、整顿重点
(一)打击各种非法营运(黑车)和已到报废年限继续营运的出租车。
(二)打击已经办理废业手续还在非法营运或以自用名义办理相关手续后仍非法营运的车辆。
(三)打击宰客、倒客、强行揽客、车匪路霸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对非法营运的摩托车、客货两用车、机动三轮车、伪造营运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营运和“跑线”的出租汽车等进行彻底清理。
(五)严厉查处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汽车、报废汽车、非法拼装、组装车辆。
四、主要措施
(一)联合执法,综合治理。这次整顿由交通、公安、监察、工商、税务、征费等部门联合行动,综合执法。
(二)加大处罚力度。凡是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一经查实,按照有关法规罚款5000-10000元,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接受处理,交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对上路行驶的报废车一律扣留销毁。
(三)加大宣传力度。对非法营运车辆及违规行为的查处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出租车市场整顿的浓厚氛围。同时对依法经营、文明待客、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的先进典型要及时宣传报道,树立良好的风气和导向。
(四)加强明查暗访,互查互检。各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统一行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同时设立举报电话:0434-3628913、0434-3623173,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领导,依法监管。通过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探索规范市场的长效措施,逐步建立各部门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防止“黑车”等非法营运活动出现反弹。
五、责任分工
(一)交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安装计价器有关事宜;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营运(黑车)和已到报废年限继续营运的出租车;严厉查处宰客、倒客、强行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营运的摩托车、客货两用车、机动三轮车、伪造营运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汽车等进行彻底清理。
(二)公安部门:会同交通部门严厉打击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汽车、报废汽车、非法拼装、组装车辆等各种“黑车”;打击非法营运的黑恶势力,规范交通管理执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发生的暴力抗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监察部门:负责查处相关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谋取私利,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确认出租汽车行业的各类市场主体资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五)税务部门:负责查处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征费部门:负责查处偷、漏公路养路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作纪律
(一)为确保整顿效果,对于“黑车”的处理,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依法处理,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无权处理,如擅自处理,视为违纪,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严禁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为非法经营者说情走后门,一经查实,视为违纪,并由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三)对执法人员的徇私舞弊、私养“黑车”、谋取私利、吃拿卡要及充当“黑车”“保护伞”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组织领导
组长:张志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付组长:周辅强市交通局副局长
朱君市公安局副局长
罗日辉市监察局副局长
郝连生市工商局副局长
周淑芬市地税局副局长
李树阳市征费局副局长
姚令军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盖如田市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成员:王培刚市纪委党风室主任
徐志市运输管理处政委
胡景新市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徐平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梅彦文市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盖如田
副主任:胡景新
徐平、梅彦文、魏其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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